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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追逐

浑身覆盖着泥甲的硕大野猪轰然倒地,奄奄一息。

  干燥坚硬的泥巴盔甲可以挡住森林中野兽的利爪与尖牙,却终于还是在佣兵们的剑刺锤击下变成了片片土砾。

  “它疯了吗?”威格利踩在那只野猪的脑袋上,甩了甩手,然后望向那辆翻倒在路边的马车。所幸,那是佣兵们乘坐的马车,他们的反应迅速,大概没有什么伤亡。

  “这是石猪,据说它是大钻的孩子,有神明的加护。矮人们觉得杀了它会遭报应。”罗摩格斯打量着这只大野猪,“我第一次在卡斯提亚见到这种生物,我还以为只有中廷才有呢。奇怪的是,它为什么要攻击车队?”

  “大钻的孩子?矮人的神生了一头猪?”卡恩闻言,也跟着过来打量,“长得倒是挺像矮人的,大鼻子,满脸毛,身上还全是泥!说不定它真的是大钻的孩子。”

  “我敢说你从来没见过矮人,只在故事里听过。”罗摩格斯凝眉,“如果有矮人听到了你的话,他肯定会把斧头从你嘴里一直塞到屁股里。”

  “哦?难道你去找鼹鼠爷爷的时候遇见过了?”卡恩反唇相讥。

  鼹鼠爷爷是卡斯提亚最广为流传的民间传说之一。是一个住在地洞里,会实现人类愿望的小小神明,不过最爱给民间封神的圣教会却一直没有将之认定为神明。

  “所以我说你从来没见过矮人,他们从来不住在洞里。”

  “哦,说来听听,我也没有见过矮人。据说刀锋城有矮人,但是商会在那边没有基础。”威格利插嘴道。他可不想让卡恩把罗摩格斯给惹恼了。

  “我会的。但不是现在。”佣兵俯着身子,仔细观察着石猪,“很明显,它的脑子没有受伤,死因则是失血过多。如果不是得了什么疾病,那我想它应该是因为外界的因素才会发疯攻击车队。”

  “外界因素?”

  “有很多种可能,也许它刚刚痛失幼崽,把我们看做了仇人,也许是外来的掠食者侵占了它本来的生活区,让它不得不离开。当然,我更倾向于疾病的说法,这种气候野兽没那么活跃。”

  卡恩嗤之以鼻:“全是废话,这东西明显就是疯了,谁都看得出来。”

  “卡恩,你去检查一下有没有人员伤亡。”

  “医生他们在……”

  “那就去帮忙,顺便清点一下财产损失,还有,叫人把这只猪也给抬上马车!”商人沉声道。等到卡恩悻悻离去,他才对罗摩格斯说道:“很抱歉,我应该在海石城就让他离开商队的,他的话有点太多了。”

  “没关系,我还是很喜欢他的笑话的。”

  “我一会儿会让他换一辆马车乘坐的,你知道,有时候笑话太多了,也令人乏味。”

  两人又聊了几句,有说有笑。突然间传来一阵阵喧闹,引得威格利眺去。

  威格利拦住一个过来的佣兵,问道:“发生什么了?”

  “威格利先生,有一个疯子袭击了商队,伤了些人,不过被我们制住了。”

  “带我去看看。”

  威格利跟随着佣兵,很快就见到了那个疯子。那人被五花大绑,嘴里塞了团麻布,像是上岸的鳟鱼一样蹦来蹦去,还发出呜呜的声音。看他的打扮,却是难以辨认出身份来。

  “别动。来个人把他嘴里的布取出来,让我听听他想说什么。”

  “先生,他只是在说一些胡话。”虽则如此,佣兵还是听从商人的要求,取出了疯子嘴里的麻布。同时他死死盯着疯子的一举一动,以防意外。

  “离开这里,快离开这里!神灵降下旨意,要黑色的毁灭者摧垮风巢城,没有人可以躲过,那些疯子想要殉葬,但我还不想死,不要去风巢,带着我离开这里!”疯子的话语如连珠箭一般射出,大都是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与离开的祈求。

  “慢点说,你到底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赶紧离开这里,神灵已经决定摧毁风巢城,作为对亵神者的警告,我在救你们的命!听我的,赶紧离开这里,越远越好,去别的地方,去群星,去绿地或是去海石都行……别去神鹰堡,别去伊利斯大道,那些地方也不安全!神的使者将会以那里为起点,开始诛杀亵神者的旅程!”

  “他只是在说胡话,他觉得长耳朵要越过边境打过来了。”罗摩格斯道:“现在的长耳朵根本没有能力战胜卡斯提亚的军人,他们的军队比佣兵还散漫,而且他们宁愿抢父兄子侄的领地,也不会想要挑衅卡斯提亚的。”

  “你根本不理解神的力量!神灵们已经决定摧毁亵神者和他的信徒了!我们除了逃跑别无他法!我在拯救你们!”

  “冷静。拯救我们并不需要袭击我的商队,不是吗?”

  “是佣兵先动的手!我只是在保护自己!”疯子怒吼着,他的表情变得扭曲可怖,“你们看见那只石猪了,它就是神灵召唤黑色毁灭者的牺牲品!如果我们现在不离开,就没有时间了!在冰雪消融之前,黑色的毁灭者会降临,焚石隳城,风巢城会化为火海,无人得以幸免!”

  “嘿,别靠太近!”罗摩格斯挡在商人身前。他皱了皱眉头。

  就在疯子跳动着靠近威格利时,一旁的佣兵上前给了他一脚,踢得他吐出清水,接着,佣兵再次用麻布堵住了他的嘴巴。

  “就这样吧,等到了风巢城,把他交给卫兵队。还有,把他绑紧一点,别让他乱动。”威格利交代之后,带着罗摩格斯回到了他的马车上。

  在经历了一些意外之后,商队并没有花上多少时间整备,就重新上路了。

  马车轱辘又在凹凸不平的小路上转动起来。但马车中的两人却并没有感受到多少震动,据威格利说,这是来自东望城的“减震技术”,前几年被发明出来的,很快就在贵族圈中风靡,而后成了有钱人马车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罗摩格斯先生,罗摩格斯先生?”

  “抱歉,我走神了,我还在想刚才的事情。”

  “那个疯子的话?确实有些叫人毛骨悚然,不过你没有忘记我们还有故事要讲吧?”

  “我当然还记得,这也是我赚钱的工具之一。”罗摩格斯指了指自己的脑子,“只是,那个疯子让我想到了另一个故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和矮人的故事来源于同一个传说……”

  “哦?不错,我们时间充裕,不如你都讲讲吧。”

  “也许不会很准确,因为我只听过一次。”罗摩格斯缓缓张开嘴,摩挲着手掌,开始讲述他的故事。威格利侧耳聆听:

  卡斯提亚人很少了解矮人,至少,平民们对矮人的见解基本上来自乌鸦们……哦,抱歉,我说的是诗人。你们不觉得他们就和乌鸦一样吵吵嚷嚷的吗?

  他们对矮人这个名字的无端想象,成了我们最熟悉那些样貌:大胡子,圆鼻头,粗壮而短小的四肢……他们甚至说,女矮人也长胡子,居然还是以胡子多少评判美丑的。

  简直是可笑。

  矮人的身高确实不高,绝大多数矮人都会比瑟里斯人矮一个头,而绝大多数瑟里斯人又比海德人矮半个头,海德人又比赛努斯人矮一点点……但抛开身高,他们却也没什么奇特的长相。在长耳朵看来,他们就是长得矮一点的瑟里斯人,虽然在我看来他们和我们完全不同,我倒感觉他们像是黑头发个子矮的海德人。

  所以,他们是名副其实的“矮人”。

  但是,矮人的名字并不是因为这个。

  长耳朵统治龙廷的时候,从来没有进入过矮人的地盘,炎热的火山让那些自称的森林之友胆寒。于是他们在给龙廷的万物命名时,给这个叫做猪,给那个叫做羊,给海边的人叫做海德,给奴隶叫做赛努斯……但他们唯独没有给矮人取名字。

  矮人的名字来源于一个传说,一个拼凑出来的传说。

  全龙廷的人都知道长耳朵为什么要将这片大陆叫做龙廷。

  因为他们从来不认为他们是这片大陆的主人。

  在他们看来,这片大陆真正的主人,是巨龙。

  海德人与赛努斯人有着黑白双龙的传说,长耳朵有着森林绿龙的传说,东方的沙族人则有着智慧之龙的传说,而矮人,他们有着火龙的传说。每个族群都有巨龙的故事,不过遗憾的是,我从来没见到过活的龙。我听说有人遇到过,不过显然,我没有那个运气。

  圣教会把这些传说拼凑到了一起,写在了牧师手里的那本书里边。

  在漫长的佣兵生涯中,我曾经在一个牧师的嘴里听说了这个故事,也是除开绝境战争我最喜爱的一个故事——五条龙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