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儒玉和黑包公已听到了电话内容,两人麻利地将手中的东西归位,检查一遍,确定没有留下任何搜查痕迹。
“老闫你刚才到底是什么意思?”出了门,吴错问道。
“展开来说话就长了,只说结论吧,破案的关键在于王子龙。”闫儒玉说道。
“王子龙?为什么?”
“王子龙是在以为母亲死了的情况下激情杀人的,这一点,王坚脖子上有两道伤就可以证明。
可现在他又发现母亲没死,你们能想象他的心情吗?”
吴错道:“先是失而复得的狂喜,接着是恐惧,怕再次失去陪伴和保护母亲的机会。”
黑包公点头,“他会想尽办法逃脱法律制裁。”
“那么,假如,”闫儒玉说道:“我是说假如,假如我们找到了王子龙的犯罪证据,你们想想,接下来他会怎么做?”
不等两人回答,闫儒玉又继续道:“退而求其次,既然不能逃脱法律制裁,那他一定会供出同伙,以求减刑。”
“我明白了,先找王子龙的犯罪证据,由他揪出那个解剖者。”吴错打起精神道:“我这就去复勘王坚被害的现场!”
黑包公也道:“我带人去搜王子龙的家,一定把他的犯罪证据坐实。”
犯罪现场的小巷少有行人,因为发生了凶杀案,反倒受到了周围居民的关注。茶余饭后,大爷大妈们会聚在巷口议论。还好有协警值守,看护着现场。
现场,地上和墙上的血迹仍在,喷溅状的血迹触目惊心,有血迹的地方成了苍蝇和蚂蚁的乐园,一群蚂蚁正抬着一小块血痂向洞穴挺进。
砖墙不利于留下指纹,纵然吴错用紫光灯细细筛查了一遍墙面,还是没有任何收获。
土路上的脚印错综复杂,反复勘察了三遍,两种带血迹的脚印才引起了吴错注意。
第一种吴错再熟悉不过了,那是一双带了鞋套的脚印——类似刑警带着鞋套勘察现场时留下的。
但刑警的脚印上不会沾有血迹,一来勘察现场时血迹已干,二来刑警走路时会小心避开有血迹的地方。
沾有血迹的脚印混杂在刑警留下的脚印中,很容易被忽略。
有人带着鞋套来过现场!
是解剖者吗?他可真够小心的!
另一种鞋印十分模糊,之所以模糊,因为鞋底的花纹很浅,可见鞋子磨损严重,且鞋印就在墙根边缘血迹最斑驳的地方。
星星点点的血迹干扰视线,使得鞋印更难辨认。
花纹像是某种运动鞋,鞋码是四一的。
“咱们见王子龙那天,他穿的就是运动鞋吧?”无错问道。
“旧运动鞋?”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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