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桦峰,蜿蜒山路上,茂密的白桦林中,明思令与夕无悔并肩同行,前者一路疾走,一路观察。
夕无悔眼见前面的树林益发茂密,几乎遮挡住了初升的太阳光芒。她拉停明思令,从自己鼓鼓囊囊的背囊里,取出一只栩栩如生的猫头鹰,此刻它紧闭双眼一动不动,分明是个假鸟。
夕无悔悄悄在假鸟耳畔低低叙说了几句,然后往天上用力一扔,那猫头鹰蓦然睁开眼睛,胡扇着翅膀,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
“厉害啊,机器鸟也能这么逼真?是可以当无人机使用吗?鸟瞰整个桦峰!”明思令兴致勃勃问。
“拜托,那是活的猫头鹰,阿卡卡训练用来找野猪的。”夕无悔冷哼一声:“机械鸟我也不是不能做,但手边的零件不够。”
“那个……夜之醒和野猪,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吧?”明思令的笑,都凝滞在嘴角上:“活的猫头鹰,为什么要放在背囊里?”
“它就喜欢在背囊里睡觉,我能怎么办?有总比没有的好,桦峰的活物不多,除了熊和野猪,能看见的鹿和兔子,还都是从点翠山迷路过来的,这猫头鹰的眼睛最毒。你这一路,又在找什么?难道,你的鼻子比狗子好使,还能闻见夜之醒的味道?”夕无悔不客气道。
“我算知道,你为什么除了阿卡卡,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明思令叹着气,为耿直的少女点赞:“明堂的弟子,都会用特殊的药粉做记号,旁人自然看不出来。小十教过夜之醒,他又教过我。所以,如果阿德说在夜之醒在桦峰,他一定会留下标记。”
“有趣,你刚来这里就能马上融入明堂。看得出来,他们是真心喜欢你。”夕无悔略带羡慕。
“你是何了城的城主,整座城市都是你创造的,那所有住在里面的人,都能成为你的朋友啊?就算成不了朋友,你也是超级大BOSS。不过我不明白,你为何要住在城外?”明思令与夕无悔并肩走着,好奇问。
“谁说我是城主?没错,何了城是我建的,可它不过就是个玩具积木,无聊时玩一玩。城里的人与我何干?老早我就不管他们。如果我真是你说的大BOSS,对城里之人有生杀大权,那我何必跟酆一量做生意,用你交换陷害我的幕后之人,你见过只有一个厨子使唤的城主?”夕无悔翻了翻白眼,鄙夷着。
“好吧,你赢了!”明思令眨眨眼睛,苦笑着:“现在你连厨子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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