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声再一次响起来。
公益代言,本身就是O薪酬,这个没啥大惊小怪的!
大部分人都万分相信乌西的人品,400亿美金的身家,收购N个eBAY公司都绰绰有余了,何况只是一点微不足道的股份。
也有个别人听到出资购买股份,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开始恶意揣测起来!
“你丫的,明明是一桩股权换代言的合同,包装了一下,分割成两份合同,一份0薪酬代言合同,再加上一份股份转让合同,怎么看都好看,怎么说都好听!为了避免被人查,再加上一条转账记录就完美了!”
类似的交易太多了,只要是一位政坛大佬,基本上都是某公司全球公益大使,绝对是0薪酬,一副“我很高尚、我很伟大、我愿意付出”的面孔;等退下来之后,你会惊奇的发现,他成了该公司的股东。呵呵!
基本上,任何一个公益组织都有且只有一个公司作为主赞助商,活动中心就安置在该公司的办公大厦之中,房租水电等等由该公司代缴,只需要一些公益活动推广就可以了,事实上就是该公司的市场部。
比如:节约水资源,配套的公益产品就是,节水小便器、节水马桶、节水笼头等等。
比如:保护全球气候,配套的公益产品就是,环保自行车,环保电动车,等等
比如:保护动物,配套的公益产品就是,熊粮、狗粮、猫粮,便于收养一些迷途的小熊流浪猫流浪狗等等。
比如:为某灾区捐款,可以收获大批无偿捐款、衣服、被褥、药品等等,这个嘛,咳咳,不说也罢!
总而言之,任何公益活动必然都有一些公益产品。
对于公司来说,挂了公益组织这个高大上的名头,好处多多,各种捐款、公司可以获得免税特权,免财务审核特权,等等。对于公益活动的主力军,在校学生们来说,辛苦一天,可以不需要酬劳,但是盒饭钱是要给的,帮助公司拿下了订单,不能给红包和提成,那就奖励一些公益产品吧,呵呵!
其中大额的捐款,是可以抵消部分税款的!
懂得规则的老板们,每年的捐款额度,恰好和可以抵消的部分税款额度完全相同,呵呵!
至于无偿捐款嘛,咳咳,我相信上帝会保佑你这个善良的孩子。在此之前,请你看清楚,该组织的财务清单是否是完全公开,可以任由所有的捐款人无条件审核?!
自从“美美美事件”曝光之后,所有华夏百姓都傻眼了!
话归正题。
眼前这个“美国气候保护联盟”的创办人兼会长是艾伯特—戈尔先生,主赞助商是加利福尼亚eBAY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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