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瓦尼现在很纠结,也很兴奋,在他的三十五年的岁月之中,现在是他的一个高光时刻,或者可能是他这一辈子最高光的时刻,没有之一。
卡瓦尼上学开始成绩就不咋地,最后上了一个社区大学,毕业后换了几份工作,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脑子一抽,最终决定,去部队之中当兵。
在美国人当兵是一种职业,很多在社会上混不下去的人,最后都会选择去当兵,至少说工资待遇不错,还有保险等等,算是一个不错的职业。
卡瓦尼从小就是一个野孩子,在学校也是属于那种混世魔王的类型来到部队之后也算是如鱼得水,加上不错的体能还有脑子,很快就混到了中士。
本来卡瓦尼就是在美国本土的军营之中驻扎,每天除了训练之外,就是周末出门去酒吧之中喝酒,然后和当地酒馆里的人发生冲突,打打架,但是随着第二舰队的覆灭,卡瓦尼被迫跟着部队,前往了纳米比亚。
对于前往战场,很多士兵和卡瓦尼一样都是拒绝的,战场上是要死人的,虽然老美现在是世界第一军事强国,但是每一次战争还是有几百到几千人的伤亡,大多数本土士兵都是抗拒的。
但是当命令下来之后,所有人不得不收拾行李,带着武器装备来到了纳米比亚,而卡瓦尼则成为了一名副排长。
刚来纳米比亚的几天,一切都还不错,不需要做什么事情,每天就是往前慢慢的推进,等待后续部队赶来,按照卡瓦尼的计算,等后续部队还有海军来了之后,他的作用就是打扫战场。
但是就在昨天夜里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他被团长找到,要求他带上人,前往鲸鱼港侦查。
鲸鱼港是什么地方,卡瓦尼和每一个士兵心中都十分的清楚,那里有一个人,叫做余志乾,是通缉犯,手底下有几万人,之前还刚刚干掉了一个山地师,战斗力十分彪悍。
当卡瓦尼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以为自己可能得罪了自己的上司,想让自己去送死,但是没有办法,卡瓦尼不得不去服从这个命令,哪怕这个命令本身就十分的不靠谱。
不过当卡瓦尼带着自己的手下来到距离鲸鱼港十公里左右的时候,听到了一阵经久不息的枪声还有时不时爆炸声,远远的看过去整个鲸鱼港处于一片火海之中。
“队长,鲸鱼港是不是内战了!”
听到手下人得出的结论卡瓦尼心中一愣,不过很快就思考到了这种可能,毕竟在非洲,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同时卡瓦尼也接到了指挥部的命令人,让他带着人,继续往前深入探查鲸鱼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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