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太阳炙烤着大地,没有一丝风。
道路两旁的梧桐树恹恹地立着,空气中弥漫着热浪,让人喘不过气来。
苏离骑着一辆破旧的老式自行车,咯吱咯吱地往城中心走。
林立的高楼大厦,密密麻麻的小轿车,各式各样的稀奇物件……
一双圆溜溜的眼珠四处转动,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
在她的记忆里,人类还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穿着保守,住着土胚房呢。
想不到只不过是美美的睡了一觉,再次醒来,世界的变化已经这么大了。
空气中的热浪越来越强,硕大的汗珠从额头上顺着脸颊,一滴一滴的往下坠落着,打湿了洁白的衬衣,苏离用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然后朝着纸条上面的地址走去。
却不想,一个没注意,“澎”的一声,和一辆黑色的豪车撞上了。
破旧的自行车哐当一声倒在地上,直接散了架,结束了它最后的寿命,苏离也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
将豪车停在路边,一道高大挺拔的身影走了下来,双手环胸,看着摔在地上的苏离,冷声讽刺道:“啧,你这是在碰瓷?”
是谁给眼前人的勇气,居然有胆量讹到他头上来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没有注意……”
没有时间缅怀自己的自行车,苏离连忙从地上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很是歉意道。
她刚刚不过是晃了晃神,没想到两三秒钟的时间就出事了。
还好她是妖精,皮糙肉厚的,不然就要演变成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了。
苏离一起身,秦越这才看清楚她的长相,巴掌大的小脸,五官小巧精致,肤如凝脂,像是漫画里直接走出来的人一样,尤其是那一双杏眼,当它专注地看着你的时候,让人忍不住沉浸其中。
居然是她!
秦越的瞳孔微微一缩,一千多年过去了,眼前的人,不管是长相还是味道,都还是这么的熟悉啊。
想不到他找了她那么久,现在居然自己撞上门来了。
秦越上前一步,冰冷的大手用力的拽着苏离的下颚,薄唇轻启,声音低沉磁性,“呵,苏离,一千多年了,你终于舍得出现了么。”
苏离只觉得莫名其妙,她根本就没见过这人,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的,而且,还表现出一副和自己很熟的样子。
男人炙热而又滚烫的呼吸喷洒在耳垂,苏离很是不适应,她退后一步,掰开男人的手道:“喂,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啊,我根本就不认识你。”
眼前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一条黑色西裤,一双棕色板鞋,身姿挺拔修长,高眉挺鼻,唇形完美,五官如刀斧雕刻般精致,帅气而又不失俊美,属于看一眼就能够让人记住的类型。
对于长得好看的人,她的记忆力一向不错,所以根本就不存在记错的可能。
认错人了?
这怎么可能,眼前的人就算化成灰他也认得出来。
不过,看她的神情,也不像是装的。
难道,这一千多年来发生了什么事儿,让她不记得自己了。
想到这里,秦越的脸色十分暗沉,他找了这么久的人,居然把他给完全忘了,这叫他怎么能不生气。
苏离的身后是一颗硕大的梧桐树,秦越一步一步上前,将她逼在树干前,双手撑着树干上,将她圈在怀里,“呵,不记得我了么?你可真是无情啊,说起来,一千多年前我还是你的男朋友呢?”
卧槽!无情!
一!千!多!年!前!的!男!朋!友!
这人没毛病吧!
苏离被秦越的一句话雷得外嫩里焦,一双杏眼都快要瞪出来了。
这怎么可能,她从出生到现在都是单身的,哪里冒出来的一个男朋友?
而且,她喜欢的也不是眼前的这一类型好么,她喜欢的是那种温柔的,让人如沐春风的,眼前的家伙怎么看怎么不符合啊。
苏离越发的肯定对方认错人了,没想到这人长得人模人样的,脑子却不正常,真是太可惜了。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潜意识里她总觉得他很危险,不想有过多的接触。
男人靠得她太过于近了,苏离想退后一步,却发现退无可退,只好硬着头皮道:“喂,你真的搞错了,我连恋爱都没谈过,哪来的男朋友,一千多年前,我还在洞穴里睡大觉呢。”
秦越:“……”
他真是脑子秀逗了才会跟一个记忆有损的人讲道理。
“既然你不记得了,我不介意帮你回忆一下。”秦越对着苏离道。
语毕,双手用力地拽着她的肩膀,对着她的嘴唇直接吻了上去。
脑海里忘了,身体总还会记得吧!
铺天盖地的亲吻带着蛮横的掠夺,像是要占据口腔中的一切,感觉到嘴唇上温热的触感,一股莫名的情绪充斥在心尖,好像是恨,好像是悔,又好像是怀念,难以名述。
夏日的阳光透过硕大的梧桐树,斑斑点点地洒在两人的身上,角落里,俊男靓女“相拥而吻”,交织成一副美丽的画面。
然而,事实却是……
不知过了多久,“啪……”的一声,苏离艰难地从秦越怀里挣扎出来,直接狠狠地扇了他一耳光。
这家伙,把她当成什么了,说吻就吻。
打完后,也不等秦越的反应,直接快速的闪人了。
真是倒霉,刚刚她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好了。
而秦越捂着脸颊,看着苏离惊慌离去的身影,眼中神色莫名。
苏离,那些事情,你忘了也好,不过,这次你可再也跑不掉了,我们来日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