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禀经历大人,吴大人暗中调遣三队锦衣卫,包围了徐增寿在京的三处宅子!”
唐韵听到手下人的禀报,忙道:“那吴大人呢?他去哪了?”
“他……进宫了!”
“进宫?陛下还用锦衣卫吗?”唐韵自嘲笑笑,突然警惕道:“你先下去吧,我都知道了。”
手下人走了,唐韵坐在椅子上,略微沉吟片刻,急忙提起笔,写了一张纸条,从他的袖子里拿出了一只“紫点子”,这是他精心饲养的信鸽,一只好的信鸽,不但要健飞,还有聪明机警有绝活。
唐韵将纸条绑在了紫点子的腿上,然后贴着鸽子的耳边,低声嘟囔了几句,又蹭了蹭,鸽子咕咕回应,然后这个小家伙就贴着地皮,连跑带跳,蹿上了窗户,然后又用两只小腿,快步跑了。
厉害吧?
一只鸽子居然不飞,而是从地上走,这也是没谁了。
若不是有这种独一无二的本事,唐韵也不会放心让紫点子送信啊!
送走了鸽子,唐韵长长出了口气,似乎完成了一件大事。他转头把烧茶水的炭火炉取了过来,摆在面前。
然后从书桌上,取出一份份的密信,扔到了火炉之中,眼瞧着这些密信化为灰烬,红彤彤的火焰,照应着瘦削的面庞,唐韵笑了……
这些密报之中,有一份就是来自蜀王府的,其中告诉朝廷,说是有一个人出现在了成都,此人是乱贼当中的大头领,可是根据调查,极有可能是柳淳,他还没死!
“柳大人,卑职早就知道,你不是束手待毙之人,你没死,这锦衣卫就还有机会,可惜啊,卑职再也不能跟着你惩办奸邪,肃清朝堂了。卑职要走了!”
唐韵烧了密信,又自己烧了一壶热水,仔细清洗面庞,每一个动作,都一丝不苟,等到梳洗之后,他小心翼翼,将飞鱼服摆放在中堂,上面压上了他的那口绣春刀。
虽然他一介文人,没真正杀过人,可他跟随柳淳的几年,着实办了许多案子,贪官污吏,提起唐韵,无不胆战心惊,毛骨悚然。
能让人怕,也是一种成就。
唐韵对自己很满意!
他就坐在大堂之上,不停的回忆,他前半生苦读,满心壮志,可当他为官之后,又变了个人,成了名利之徒,利欲熏心之辈。
后来落到了柳淳手里,阴差阳错,成了锦衣卫,谁能想到,一个臭名昭著的锦衣卫,竟然让他脱胎换骨。找回了昔日的梦想,做了许多当言官时候,做不成的大事。
唐韵不求名垂青史,却已经可以问心无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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