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那些已然亡故的男人年纪都是结过婚的人,为人子、为人父,上有老下有小,即使他们死了也牵扯到一个赡养老人的问题。
古代深受周礼的影响,因此按着古代的规矩一般是长子负责给父母亲养老送终,长子分到最大份的家产,但要负责奉养父母双亲。
如果某一家的长辈不想要长子奉养,而是让不是长子的孩子照顾父母亲,但这是需要父母亲和孩子们说好。
至于其他的孩子们,女孩子都是嫁出去的人,也就是说不需要女儿奉养父母亲养老,只需送些年节礼,余下的兄弟们虽然不奉养长辈,但还是每年要给些钱财。
儿子们要给两个老人养老送终,那么就可以分到家产,而女儿则无法分到家产,这就是古代的遗产分割。
作为一个已经去世的男人自然无法赡养父母亲,而他的孩子们自然还小,也不能担起赡养祖父母的责任,但亡者的妻子按着古代的规矩,还是要负责赡养老人。
牵扯到赡养的问题就会多了些麻烦,为了减少麻烦,她可以接走死者的妻子和孩子们,在加上死者父母亲,但受照顾的人绝对不包括什么兄弟姐妹。
但就怕那家人不会同意,古代庶民基本上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导致会生育不少孩子,就算是夭折了几个,但孩子数量还是不少。
问题来了,有了更多的孙子辈孩子出生后,这个家还没有分家,前朝因为牛耕技术的推广,开始提倡:父母在不分异,这个说法深深烙在民众的心里,往往是老人过时后再分家。
这就导致他们一大家子是一个大家庭,也有些像是吃大锅饭,同样一家人有人十分勤快,有人则十分懒散,但他们没有分家的想法。
但凌霄能够站在他们一家人那一方考虑吗?当然不能,她要考虑也要为杨娟考虑一下,一下子接进来这多人,还不能当成奴婢,要花费多少金钱和精力才能照顾好?
因此凌霄才说出那种方法,如果老人想要被赡养,可以跟着走,但杨娟按着规矩要照顾的亡者的妻子儿女,还有父母亲,但不包括亡者的兄弟姐妹。
如果那些人非要以要赡养父母的名义跟着,当然也可以,但要分家,个人顾个人,不能拿亡者的抚恤金补贴一家人。
听了凌霄的想法后既然有想要跟着走的一大家人,他们也答应到了地方后自己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不让父母亲担心。
自然也有那种故土难离,死活不愿意离开的人,凌霄会给不愿走的老人留下一些财物,也就是等于提前给了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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