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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孙绮梦的枪

杀气腾腾的人,四面八方,占据了街道四周。

  他们定着弹琴的人,手上、面上、眼中、心里都发出可怕的杀气。

  谁都看得出他们准备杀人,谁也看得出他们恨不得撕碎了弹琴的人。

  若非那声琴声,他们怎么会现身,若非那声琴声,他们怎么会泄了底。

  他们很狠,很怒,非常恼,恨不得杀,可他们没有谁先动手。

  其中一部分人不愿意先动手,因为他们不想吃亏。

  还有一部分人不敢先动手,因为他们不明白对手的情况。

  还有一部分人害怕先动手,因为他们瞧出了对手的端倪。

  还有一部分准备先动手,但已来不及了。

  一个人先动手了。

  先动手的是孙绮梦。

  一片寂静、肃杀、萧瑟、沉默中孙绮梦动了手。

  孙绮梦如今看上去一点也不漂亮,不但不漂亮,没有经验与眼力的人甚至看不出她是女孩子了,可她有一点不变——她的傲气。

  她一向是个傲气的人。

  傲气的不是长相美貌气质,也不是其他,而是她的本事。

  她本就是个非常有本事的女人,也正是因为有本事,因此她对没有本事的人瞧不上眼,对于有本事的人更不服。

  除非有人可以彻底凌驾她之上,因此她才服气,彻底击败她,她才心服。

  正是因为她是这样的女人,因此她很傲,因为她有本事,因此她更傲了。

  一个傲气的人是很难服气的,想要她服气就只有彻底击败她,抑或者令她不得不服气。

  若非她是这样一个女人,又怎么敢狙杀柳随风呢?

  现在孙绮梦没有瞧见柳随风,她若瞧见柳随风,第一次出击的对象是柳随风。

  因为她对付柳随风是为了仇。

  可如今没有瞧见柳随风,但孙绮梦还是出手了。

  但她出手是为了恨。

  不是那种不死不休的恨,而是不甘不愿不服气的恨。

  她恨那个头也不回便撩飞了她的人。

  她不服气这个人,因此出手了。

  纤纤细手握住了枪杆子。

  枪杆子白亮,但她的手更白,更亮。

  无论什么人瞧见这双手,也很难认为这是杀人的手。

  这双手看上去根本不是用来杀人的,而是绣花的。

  因此没有任何人想得到这双白皙、光滑、细腻、纤细、修长的手自孙绮梦四岁起就提起了一杆木枪,六岁便换上了一杆铁枪,九岁更换上了一杆重打二十九斤三两四钱,九尺七寸长的大铁枪。

  而十三岁起,居然换上了一口三十七斤三两六钱重,一丈一尺一寸一分长的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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