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身上的气味很不好闻,乔捂住了鼻子。
“什么味儿?你多久没洗澡了?”
乔很嫌弃。
“不是给你钱了吗?怎么看样子你混的这么惨?”乔问道。
乔也就回来了不到半个月而已。
“用完了。”索尔摊手。
“啥?”乔瞪大了眼睛。
“那可是十万啊!”
为了不让索尔打扰自己,乔可是大出血,给了索尔十万美金,现在不到半个月,索尔说钱用没了!
乔一个月也不一定花的完十万!
按照他那朴素(屌丝)的思想,是很难想象怎么半个月不到花完十万的。
像乔,每天在家里吃,在外面吃饭一般是狗大户托尼掏钱,根本花不到啊!
除了吃,像衣服什么的,都是苏珊买的,那个不算!
而且买来了乔又不穿,贴个牌换成振金衣服,乔都感觉很浪费。
奢侈!
要不是天天狗大户嫌弃加吐槽,乔才不会买名牌,衣服不都一样,能遮体就行。
就算是地摊货,乔感觉也一样。
反正又不穿,振金衣服不好穿吗?
冬凉夏热,通风透气,还有金属的质感,乔超喜欢的!
“你是怎么花完的?”乔很痛心。
虽然钱已经给了索尔,但还是很痛心。
心如绞割,物理上基本找不到了能让乔感到疼痛的攻击,但精神上可以!
乔捂着胸口,“你好好交代是怎么花完的!”
语气有点不好,因为乔已经想打人了,如果今天索尔不给一个合适的解释,那么乔就要替他的父亲教育他了!
太败家了,不知道这些钱或者宝贝什么的,都是父辈幸幸苦苦打出来的,怎么能浪费?
索尔没听出来乔语气里的不善,他说到:“第一天,去酒吧喝酒,花了五万多吧,我没注意是多少,差不多吧。”
索尔回忆道,“晚上两个哥们收留了我,住的环境虽然不是很好,但他们很热情。”
“等等!”乔打断了索尔,“去酒吧是怎么花了五万多的?你喝的是金子?”
“你们人类太热情了,我请大家一起喝酒。”索尔笑着说。
乔再次捂住胸口,另一只手,拳头已经捏紧了。
“就算你请人喝酒花了一半,剩下的五万呢?你又请了一次?”乔问道。
“那倒不是。”索尔挠挠头,“不是认识了两个哥们嘛,他们一个叫马丁,一个叫保罗,我们相处的很愉快,后来他们又介绍了几个朋友,几个朋友又拉了更多的朋友,现在我有100多个朋友了。
你们地球人,真的挺热情的,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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