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克接过一看:“鲍比-麦克斯,职业是……马戏团驯兽师?呵呵,这还真是有趣。擅长驯服各种动物进行表演?”
飞快看完那卷宗,他有点狐疑:“这家伙专业水平不差,年收入至少二十万刀起吧?这种不缺钱的主儿,为什么会去偷钻石项链?”
艾尔莎面色古怪:“我专门打电话问过希拉,据说,这位鲍比曾经对她表示过爱慕之意,但被她拒绝了。”
路克:……开玩笑的吧?鲍比这地位,比起希拉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这职业不怎么讨女孩子欢心,希拉也因为对动物毛发过敏,不怎么喜欢动物,家里猫狗都没养过。
再看了看那卷宗上的部分资料,路克不禁摇头:“这是为了爱情,连生活都不要了啊。”
鲍比的专业能力很强,因此他之前过得日子不错。
但他迷恋上了希拉后,就跟着追星,不再工作。
对自身财产没有合理管理的情况下,他一两年就花光了积蓄。
现在这位鲍比已经沦落在洛杉矶的平民区里,不知道靠什么过活。
路克觉得,就靠那黑猩猩帮忙偷窃,也能让他衣食无忧,最多是不富裕,但说苦也不至于。
毕竟,丢失几十上百块的现金或物件,也没谁会去报案,在平民区就更是如此,反正报案也很难有结果。
路克看了片刻,起身:“走吧,试着去找找这个家伙。”
艾尔莎吃惊:“你有把握?”
路克:“试试又不费多少时间,在这里闲着也是闲着。”
艾尔莎想想也是,果断起身去开车。
路克心中却也是有自己算盘的。
鲍比的能力……或许会有用。
他虽然没有接触过这个人,但那只黑猩猩的味道,以及黑猩猩身上沾染到的一些味道里,就有某人的气味。
在洛杉矶这种城市里想轻松找到这家伙也不容易,但鲍比大概的活动区域,卷宗上有提及。
路克只需要在那个区域各种干道上巡视一圈,或许能发现他经过的气味,以及那只黑猩猩的气味。
开了快一小时,路克和艾尔莎才接近了那块平民区。
这一代建筑老旧,人员复杂,没有监控,缺乏警力,这里的罪案到底有多少,洛杉矶警局都不知道,也没法查。
路克看到这里的环境,心中另一个心思也清晰起来:要不,就在这里开始自己的义警之路?
洛杉矶的犯罪率相当高,一直是全美排的上号的罪恶之城。
只不过路克所在的好莱坞区属于有钱人的地盘,因此治安比较良好,南加大往南的这片平民区可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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