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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返程中的意外

夏日天高气燥,草色略显地淡了一些,天边蓝而泛白,底下尘屑溅起,出现了人的踪影。

  漠北草原中,狼居胥山前,一群匈奴人正驱赶着羊群,往南边赶路。

  这群人里面,有一个青春洋溢的少女,乘坐在一匹高头大马上。

  周围赶着羊群的人似乎有些敬畏她,离得有些距离。

  不过她似乎是习惯了,并未觉得不妥,哼着牧歌,慢悠悠地望着漫无边际的草原戈壁。

  她是匈奴人的大祭司,是接自她爷爷的传位,虽然是一介女流,可并不影响她在匈奴人眼中的威望。

  即使是大前提下,女人在匈奴人眼中地位不高,做了大祭司,她同样是匈奴人中权力最高的几个之一。

  戈是她的名字,她不计较这个名字好不好听,因为,这是她母亲取的,她母亲是一个汉人,她母亲是被她父亲从匈奴人手上救下来的。

  纵使是军臣单于不满她父亲迷恋汉族女子,刺了她母亲一刀,流血过多几近死去,可她父亲还是用命,把她从九幽救了回来。

  她的母亲陪伴了她三年,教会了她一些汉人语言,便走了,在她爷爷帮助下,回了汉朝边关城池,那儿才是她母亲真正的家。

  可笑她母亲从没有爱过她父亲,因为她父亲是一个匈奴人,她母亲只不过是想把她父亲当作保护伞,先保住性命,再回到汉朝。

  她母亲还记着她,所以陪了她三年,便毅然离开。

  戈不恨她母亲,因为两族之间,早已势同水火,各自背后,都有着纠缠不清的血恨。

  匈奴人每次大规模南下,都带走数万汉人,践踏万千亩汉朝土地,杀害边关士兵,这就是血淋淋的世仇。

  她母亲是个明白人,即使是戈的父亲以死献祭,救了她母亲一命,她母亲还是记得她是汉朝人,依旧记得边民不得内迁、外迁,遵守着汉人的规矩。

  戈几乎是要被她母亲带回汉朝的,可戈的爷爷,大祭司不同意,而她母亲想回去就得借助大祭司的帮忙,就是活命,也是受了他的庇护,只好同意了。

  戈的母亲名为曾慈,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土生土长的汉人。

  一个女孩子之所以取了戈这个名字,是因为曾慈觉得,她是刀械下不该诞生的生命,以武止戈,她希望武力背后,是为了止戈,戈字意于武,极之则反之。

  大祭司三年前就死了,戈一度觉得生活没有了希望,直到她被迎上了大祭司之位,才重燃了斗志。

  戈的爷爷,也就是大祭司,把圣火传递给了她,她就要为匈奴人负责,大祭司一脉,是太阳神赐予匈奴人的人间代表,她的权威,至高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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