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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小杂鱼

正准备进攻的东胡人只看见了一群黑色的影子,还有面甲后面那一道道冰冷的目光。

  “轰……!”强健的黑甲骑兵一下便撞进了土坡下面的队伍。由于云玥选择了土坡,东胡人都选择了下马步战,现在的他们与步兵无异。

  齐国远手中长矛刺穿了一个东胡壮汉的身体,来不及拔出骑枪索性一松手。战马腾空跨越了牛车残骸,锋利的马刀已经劈断了东胡人的剑,顺手还削掉了那人半个头。

  齐国远要爱死云家的兵刃铠甲,还有更加便于操控的马镫。有了马镫自己好像长在马身上,当年为了学会骑马,他可是吃足了苦头。一双罗圈腿就是当年艰苦的见证,早知道有这样的法子,也不至于受那份儿罪,现在想想浑身便有些麻痒。

  最顺手的还是马刀,再也不用担心手中长剑会被砍断。实际上,骑兵的佩剑通常都比步兵的要短,剑脊要厚实许多。可即便是这样,高强度的骑兵对抗当中,仍然有数量惊人的青铜剑折断。这也是骑兵为何都要备一柄剑的原因,其实齐国远认为狼牙棒也是骑兵的好装备。只是齐王认为那东西太过丑陋,不予装备而已。

  东胡人一下子便乱了阵脚,那些步行的家伙好像绵羊一样被屠杀。借着月光云玥看得清楚,闪亮马刀每挥舞一下。便有一捧鲜血在草原上飚起,远处有饿狼在嚎叫。它们已经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儿,最迟明天就回有大餐吃。草原混战,从来都是管杀不管埋。每次战斗过后,这里都会是食腐动物的饕餮盛宴。

  东胡人只坚持了一会儿便崩溃了,草原部族不习惯步战。更加不喜欢和骑马的家伙步战,一直以来他们都是这样戏耍华夏步卒。没想到今天,攻守异形他们也要尝尝被戏耍的滋味儿。

  胡刀骑士们开始兜网式的追杀,每追杀一条漏网之鱼,便有雪亮刀锋在黑暗中闪过。惨叫声连成了片,也分不清个点数。只知道惨叫声很凄厉,有些只喊了半声便戛然而止,杀才们喜欢人头,不喜欢俘虏。

  远处观战的那些东胡贵族们的心在滴血,这是一桩好买卖。听说队伍里有无数珍宝美女,单单是那个侯爷的头就值十万贯。秦国来的人还告诉了如何对付秦军的法子,他们引开了秦军骑兵,据说这些骑兵很可怕。有些东胡贵族嗤之以鼻,可现在见到部众被追杀,才知道引开他们的必要性。

  一队队骑兵飞驰出去,援助那些被追杀的同伴。可后果就是将更多的人送进了刀锋下面,迎战骑兵胡刀骑士们挂好马刀摘下弓箭。东胡人射在他们身上的箭矢都被铠甲弹开,可秦人的三棱箭簇却可以轻易撕开他们的皮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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