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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隐情

塞外的五月,寒冬已过,春色正浓,源自雪山的几条河流,水量有了明显的增大,河水带着一股雪峰的冷冽,喝上一口,甘甜无比。

  “我的人,在营地里,全都不准喝生水,到了野外,尽量过滤了才能喝,这是老子的命令,做不到的、受不了的,都给老子滚蛋,爱他娘的哪去哪去。”

  刘稷的声音,虽然没有杨国忠那么嚣张,可是那种不容置疑的意味,却是一般无二。

  在他的指挥下,几个军士抬着木桶,去河边打了水,拉到营地里,倒进足有一人高的大釜,釜底已经架好了柴火,不是为了洗澡,而是饮用。

  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多抗生素可用,喝生水,极容易得寄生虫病,他还不想年纪轻轻地就挂掉。

  “奶奶的,管天管地,还有管着不让喝水的。”

  “倒底是大户之家出来的,就是讲究。”

  “摊上这么个戍主,能有什么法子,不照做,就被发遣还乡,连份禄米都拿不到,这么些年,舍命出来,不就白做了?”

  “他还能扣着咱们的禄米不给?”

  “嘘,小声些,你没听过他的名头么?龟兹城里都横着走的主,还是少惹为妙,不就担几担水,能费多少事。”

  这些乱七八糟的议论,隐隐传入他的耳中,听着与后世的军营没什么区别,就花样而言,远不如那些娇生惯养的城市兵丰富,对此,刘稷毫不在意,能让他在意的,只有远处的那片高山,以及山后头的东西。

  他的那串头衔里,无论是郎将还是上骑都尉,都不过是虚职,代表的是级别待遇,真正的差遣,则是“乾坑戍主”这四个字。

  唐制,边关分别设立了军、镇、守捉、城、关、戍、烽、铺等等单位,戍为倒数第二层,处于军、守捉之下,可以说是最基层那一种,五十人以上为上戍、三十为中戍、不及者为下戍,就以他这个乾坑戍为例,管兵不过一百人,却已经是两倍于上戍的特殊单位了。

  一百人,也就是后世一个连的编制,对于刘稷来说,别的倒也没什么,要是有个指导员来帮着他管后勤就好了。

  既然是双倍,他的这个戍,便有了两个戍副,一个是西州人张无价,另一人是瓜州人许光景,前者是个四十五岁的中年人,看着老实巴交,比较木讷,许光景的嘴要活泛许多,年纪也有三十七了。

  大唐开国初期承隋制,实行的府兵制,天下共分为六百余个折冲府,分别以折冲都尉和果毅都尉分领。

  中唐特别是武氏当政的那一段时间,由于均田制被破坏,百姓纷纷逃避兵役,不得已,只能以募兵来代替,好在这个时代,武人的地位不低,到了本朝,皇帝喜好边功,国力又强,从军成了一个比较容易出头的选择。

  这一点,从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得出,目前这支军队的统帅,以节度留后、行军司马执掌军权的封常清,就是以傔人入军中,一步步由戍主,升到镇将、守捉、留后的,哪怕他之前很少随军出征。

  傔人并不是奴隶,而是一种雇佣关系,只要有钱,任何一名正式军士,都可以去雇佣百姓出傔,有点类似于辅兵的性质,如果比照西方的采邑制,一个骑士只能算一名战力,可他往往会雇佣两到三名侍从,这就相当于傔人。

  封常清,就是先成为高仙芝的随从,然后凭着自己的努力,完成了奇迹般的跳跃,他当初,是以一种极为不光彩的方式做到这一点的,简单来说,就是赖上高仙芝了,让对方无可奈何。

  这种奇迹,在这个时代的大唐军中,并不算罕见,程千里和李嗣业、田珍,都是募人出身,也就是从一个普通士卒,积功升上了方面大将。

  这是一个尚武的时代,热血男儿投身军营,建功立业,为时人所崇拜,不分出身,不分种族,甚至不分男女,最好的时代!

  军中只重一样,那就是实力,当刘稷发现,两个副手一个冷淡,一个敷衍时,还以为是自己太过年轻,被这些老兵油子看不起。

  不能怪他这么想,就拿张无价来说,这个四十五岁的老军,军中资历接近三十年,参与了几乎整个开元和天宝朝的战事,光是安西大都护,就历经了七任!

  代表军功的勋功,刘稷本人只不过是从五品的上骑都尉,而他,早在五年前就升上了二品的上柱国,已经升无可升了。

  刘稷在自己的部下当中做了一个统计,结果惊奇地发现,一百军士当中,勋职比他低的只有不到十人,拿到顶勋上柱国的就有二十三人,其中十七人只是普通军士,不是他们没有资格当军官,而是没有位子。

  很显然,这是一支虎狼之师,而他这个虎头,并没有被他们认可。

  某人压力很大。

  在决定怎么做之前,刘稷担起了一个指导员的职责,只管队伍的后勤,对于训练没有插手,他在借此机会观察,当然还有学习。

  唐军重阵形,阵的基本单位是队,一队五十人,他的两个副手正好分别担任两队的队正,每天的训练,阵型操练要占到一半以上,有时候是单独成列,有时候会与其他的队合练,每隔十天左右,还会有一次数千人级别的大合练,有点像是检验各营训练的成果。

  整整十天,他都是一个人蹲在田垠上,看着手下那些人列成整齐的队伍,在各自队正的带领下,完成一些诸如转向、前进、后退等等动作,手下们从一开始的不明所以,到后来,就慢慢习惯了,左右戍主只看,从不发表意见。

  他的这一奇怪举动,引起了大营中众将的纷纷猜测,大多数人都归之于他身上有伤,还不能过于动弹,只有深知底细的杨预不相信。

  杨预是一队游奕的队正,所谓‘‘游奕’’,就是轻骑兵,人马皆不着重甲,以骑射及长矛为主。

  这一日,他的队伍从校场边上路过,一眼就看到了蹲在田垠上,如同一个农夫般的刘稷。

  “你带人先回营,某随后就到。”将队伍交与队副,自己策马沿着田间小路,很快来到刘稷的身边,后者茫然不觉得盯着前方,杨预用马鞭子打了他一下。

  “这种操练有甚可看的,盯得这般紧,莫非又有什么主意了?”

  哪有什么主意,军心都没收拾呢,两个手下一定要收入手中,可方法呢?他还没有想到,哪有心思搭理杨鹄子。

  杨预见他不说话,干脆蹲下来,并排一块朝那边张望,瞧见一个中年男子的身影,不禁说笑了一句。

  “老张没趁你睡着下黑刀子?”

  “他干嘛要下黑手?我又没抢他娘子。”

  “你是没抢他娘子,你抢了人家女郎。”见他一脸的痴呆样,杨预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诶,不是不记得了吧,也难怪,抢了那许多小娘子,忘却一个两个也是自然。”

  不是吧,哥们还有这么彪悍的事迹?

  等等,那种欺男霸女的恶人,怎么可能被称为‘四俊’呢,这里头莫非另有隐情。

  自诩奉公守法良好市民的刘稷,凌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