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自己的插画,同时登上了五本国内外新锐杂志的封面时,楚歌跳起来吻了谭默的脸。
她没想到,谭默竟然将她送给他的习作都寄去了杂志社,能发表出来,就证明自己的绘画实力已经得到了极大的认可。
更大的惊喜是,妈妈在看过这些期刊封面之后,也同意让她报考美院。
她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所谓梦想并非遥不可及,有些事情,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这几年,除了绘画,能令楚歌念念不忘的只有一个人——谭默。
她说不清谭默给她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亦正亦邪,亦师亦友,亦兄亦父。
她是家里的独女,她的父亲远在大洋彼岸,这个角色似乎一直是缺失的。
她的爸爸更像是一个符号,毫无疑问他们都爱对方,可是爱并不意味着喜欢、了解和沟通。
有时候爱甚至成了不喜欢、不了解、不沟通的盾牌。
也许他真的是太忙了。
而谭默,他离她那么近,他们彼此喜欢、彼此了解,也彼此心灵相通。
他是那么鲜活有趣,生起气来吹胡子瞪眼,得意的时候又那么臭屁,可是每到关键时刻,他又是那么胸有成竹,举重若轻。
他的呵护和引导,让楚歌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让她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己,她超喜欢现在的自己,也深深爱上了谭默。
“我爱你,
不光因为你的样子,
还因为,
和你在一起时,
我的样子。
我爱你,
不光因为你为我而做的事,
还因为有了你,
我才能做成的事。
我爱你,
因为你能唤出,
我最真的那部分。
我爱你,
因为你穿越我心灵的旷野,
如同阳光穿透水晶般容易,
我的傻气,
我的弱点,
在你的目光里几乎不存在。
而我心里最美丽的地方,却被你的光芒照得通亮,
别人都不曾费心走那么远,
别人都觉得寻找太麻烦,
所以没人发现过我的美丽,
所以没人到过这里。”
楚歌把这首小诗抄在信签上,夹进了书架上的《罗伊克里夫特诗集》里。
就要高三了,她只能把这份青涩的感情悄悄隐藏,等待来年盛夏,和阳光一起绽放。
……
高三的整整一年,如你所知的煎熬与拼搏。
转眼间,王乐翔已经从当初那个吊儿郎当的学渣,变成了如今坚韧自信的少年。
他依然喜欢楚歌,但已然深知,太过稚嫩的臂膀注定无法承载深沉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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