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客房内,
历斌一家继续深入探讨合约事宜。
“好可惜,没法签订大联盟合约,要是斌早出生2年就好了。”
秦华微微有些遗憾。
她这几天很是上网做了一番功夫,大量浏览最近几年大联盟业余选秀的新闻,心中对签约流畅总数有了点概念。
根据新闻报道,前几年一些天才新秀就算拿1500万美元签约金也很正常,但现在.....
有点生不逢时了。
“没办法,大联盟2012新规,将这个可能性一刀斩断了。”
历斌耸耸肩,也挺无奈。
近几年,
新秀签约金水涨船高,行情十分火爆。
没办法,
好球员谁不想要?
必须抢!
但这操作,
真的是一条挖坑埋自己的作死之路。
不抢行不行?
不抢独自快快死,抢了抱团慢慢死。
所以,
球团老板们在捏着鼻子含泪吐血继续抢的同时,疯狂向大联盟管理层打眼色。
于是,
作为裁判员的大联盟就只有出手了。
2012年,
职棒大联盟对新秀签约金制度做出改革,在继续补漏的同时,强化建议签约金制度的执行和惩罚力度。
根据新规,
新秀球员再也不能与球团直接签订大联盟合约。
不签大联盟合约,就意味着新秀们从球团手上拿到天价肥约的可能性被极大降低了。
好吧,大联盟合约是什么鬼?
一般来说,球员与球团签订的合约分2种,一是小联盟合约,新秀球员基本上拿到的就是这种合约。
另外一种就是大联盟合约了,不仅薪金高出一大截,其它待遇也完全不一样。
大联盟规定,一旦球员与球团签订大联盟合约,无论该球员职业生涯首秀否在大联盟赛场上演,球团都必须将其放入大联盟40人大名单。
这么一来,该球员立即自动拥有3个赛季的OA(下放小联盟)。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球团只能够在3个赛季内,任意将该球员在大、小联盟内升降。
3个OA用完后呢?
这时球团再想将该球员下放小联盟,就只有将其从40人大名单中移除。
移除会有什么后果?
后果很严重。
难道球员会蹦走?
真的会。
因为规则5的存在。
只要该球员满足规则5的成立条件,其它相中该球员的球团就可以喜滋滋出手捞人了。
所以,
40人大名单又被称为40人保护大名单。
不难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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