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让我劫个色!”彭天扬大喝声中,已经飞速的拦在了队伍的前面。
这支队伍总共有五十多个人,大多数是清一色的佣兵打扮,基本上都是四个战士一个魔法师的配备,零星间还有几个盗贼。拱卫着两辆豪华的马车。
所有人都被彭天扬的一嗓子喊的停下了脚步。本来佣兵们全都全神戒备起来,可看到前面孤零零的彭天扬,就好像看到了一出最滑稽的喜剧一样,全部哈哈大笑起来。
一个人(彭天扬发现了队伍的踪迹,丢下其余众人当先跑了过来),而且是一个浑身上下没有任何斗气或者魔法波动的人,居然面对一只拥有五十多人的佣兵队伍,说出了要劫色的话。在一般人看来,这绝对是一个大脑有问题的神经病。
彭天扬却在说出这句演化自天下无贼的经典台词后苦笑道:本来想要摆脱命运的束缚,没想到却又干起类似拦路抢劫的事情来了,传出去的话这下子非但成了盗贼,还是一个好色的盗贼头子了。
这时侯拖在后面的,至少有三十个人团团围住的马车的窗帘突然掀了起来,一个看上去英俊潇洒,有着一头如阳光般灿烂金发的青年男子探出了头,有些诧异的问道:“怎么回事儿,队伍怎么停了下来?”
旁边早有个佣兵看起来像是管事的哈哈笑道:“公子,前面有人拦路抢劫,说是要劫色。”
那个金发青年帅哥也看见了拦在前面的彭天扬,也不由得哈哈一笑:“真没想到,还真有不怕死的。趁早打发了,赶紧上路,这可不是什么久留之地,别耽误了我的好事儿。”
说完那人就消失在窗口。
这时侯霍利斯,莫斯玛尼以及凯瑟尔和两个战士也从后面赶了上来,站到了彭天扬的身后,看到这个阵势,凯瑟尔和两个战士齐齐咽了一下口水,显然有点肝颤。
“没想到这个傻贼居然还有同伙啊。”佣兵们开始议论起来了。
“就是啊,居然还有人骑毛驴来的。哈哈,那小老头可真有意思。”
“真是强中自有强中手啊,那老头牙都没有几颗了也跑来和人劫色,哎,如果我以后也那么老当益壮就好了。”
“你们说这些人会不会是车上那女人的什么人啊?或者是咱们公子的仇人假扮的?”
“管那么多呢,大伙并肩子上,把这六个不开眼的色狼剁了,看他们的穿着打扮也不像是穷苦人家。说不定还能捞点油水。那几匹马能卖钱的卖钱,不能卖钱的像那头小毛驴,干脆杀了吃肉,也算是改善改善生活啊!”
乱吵吵的叫嚷声,二十来个战士一窝蜂的冲了过来,而后面的几个魔法师,也已经开始吟唱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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