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书友取名好麻烦的再次打赏和推荐票!^-^)
虽然古代人普遍寿命较短,可毕竟还没到四十呢!
陈成的老爸陈兼岁数更大,但陈成觉得他和老娘再给自己生两个弟弟妹妹完全没有问题。
钟规这写的,实在有点令人无语。
全诗的基调也非常颓废!
上来就说:我这么局促颓废,哪里值得说!
所谓活着,也就是追逐一日两餐而已。(陈成:我的理想无疑比你更崇高,我追逐一日三餐加夜宵!)
家中三十七岁高龄的“老母亲”已经生出白发,可是年轻帅气的我仍然只穿着布衣青衫!
高不成低不就,多么无奈啊!
拿出短笔,为郭璞不借才华给我而忧愁;
取出长竿,又为自己不如竹林七贤的阮咸而惭愧。
我还是回到田野中去,将生命托付给手中的锄头吧!镵,一种铁制的刨土工具,看这字又是“龟”又是“兔”的,还真有乡野气息呢!
整首诗大概可以算作钟氏兄弟归园田居的“前传”,活灵活现地塑造了一个被社会教育,然后放弃理想回农村的迷茫青年形象。
与亲人的联系,大概就是没有满足他们的期望,所以无比羞愧吧。
通俗易懂,只是颈联的典故挺奇怪:
这两句写得有点令人费解,如果不看用典的这两个人,大概可以理解为想到古人自愧不如——
可问题是,阮咸也没啥好“惭愧”的吧!
阮咸是阮籍的侄子,与叔父阮籍同为竹林七贤之一。据《晋书》记载,有一次,阮氏家族众人聚在一起喝酒,当阮咸来了以后,他们就不再用一般的杯子来乘酒喝,而是改用大盆子来盛酒喝,就在大家酒兴正酣时,有很多头猪也跑来凑热闹,群猪来在酒盆前喝酒,这时,只见已经喝醉了的阮咸不管三七二十一跑去和猪抢酒喝,众人狂笑,提醒阮咸:“快把猪撵跑,它正抢你的酒呢!”那活宝却说:“天地造化万物,本来就没有贵贱的区分,为啥就不能让猪喝点酒呢?来来来,猪兄,干杯,干杯!”就这样,阮咸与小猪相看两不厌,各自尽兴,皆大欢喜。
这人癫狂如此,古里古怪的故事不少,诗文却是远不如叔父出名的。
至于钟规引用的阮咸长竿的典故,应该是说,阮咸用长棍挑裤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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