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所以文科类的论文和学术观点,哪怕内容好,有干货,但无论被顶级期刊拖多久才登,那都是正常的。
毕竟这些东西大多没有“迫切性”。
法学也是文科,所以法学研究方面的东西,大多也没有迫切性。
只有一种例外。
那就是当一个团伙发现了现行法律的某些漏洞,而且可以大操特操,刁钻营私,挖社会注意的墙角捞黑钱或者危害社会的时候。
这种事儿一旦被上面发现,那都是很重视的,不会坐视。
也正是因为如此,寻常人半个学期能刊就算快、还得看投稿人职称、头衔的论文,冯见雄和刘渊明合作,才两个月不到就拿了下来。
这种熟悉的感觉,他最喜欢了。
两世为人,冯见雄最讨厌的,就是明明自己智商比那些当官的高,却要拉下面子好像求着那些有官位的学术官僚去如何如何。
而他最喜欢的,就是像这样,用霸道的智商,拿软刀子架在学阀的脖子上,逼他们乖乖就范。
用情商求人?不存在的。
你不改?那老子就盯着目前法律的这个空子,狠狠地草,有一遍算一遍。而且不但要草,还要示众,让天下人都看到这些学阀官僚正在被草——你特么还改不改?
然而,这样的事情,在法律界又是不常见的。
因为求名求职称的学阀们,往往过于脱离一线实务捞钱,很难想到这么深远——法律,或者实施细则,有什么精微奥义的毛病,那都是十几年的激烈司法对抗总结出来的,不是坐在象牙塔里意淫可以脑补出来的。
而一线拼杀了十几年、大钱赚够的人,又不屑于去求学术界的虚名了。人家喜欢闷声发大财,巴不得学阀越晚发现这里面的猫腻越好。
更有甚者,一旦某个法律漏洞被圈内数以百计、乃至上千的尖端律师发现并用于闷声赚钱之后,这个利益集团就太可怕了。要是某个家伙自己赚够了,不稀罕钱了,突然转而想求名,把这个漏洞的利用方法剖析干净放上期刊——那只怕这个律师也活不过多久了。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仇大着呢。
搁冯见雄身上,今儿个这事情,要不是沪江锦天成的金成义律师逼迫他在先,加上如今这个门路国内看懂的同行也才寥寥数人,没有形成利益集团,冯见雄也不至于选择略微损失一些钱而改为求名。
即使今天他求名了,还依然不忘把刘渊明这个招牌顶在前面拉仇恨值。同时借用他自己还只是一个大一的法学本科生、看似人畜无害的扮猪吃虎优势躲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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