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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法兰西玫瑰2

芳芳非常的漂亮,按照皮埃尔的说法,芳芳的绰号叫做法兰西玫瑰,由此可见一斑。不论是在十七世纪还是在二十一世纪,芳芳都是不可多得的美人。看得夏也舒也非常羡慕,特别是气质。

  顺治十八年,1661年,芳芳已经是大龄剩女了,二十三岁,过了17岁都是剩女。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曾经迷恋芳芳,但是法国的皇太后认为芳芳出身寒微,配不上国王。而且,太后早就给路易选了一位合心意的王后,正好要送给路易十四,所以就把芳芳赶了出来。

  本来,太后想要杀死芳芳,她活着就会让路易十四心心念念。聪明的芳芳察觉到了太后的险恶用心,于是投身修道院,愿意把自己献给天主,这么一来她就成了修女。而按照天主教的要求,修女是不可以结婚的。所以,路易十四必须死心,这也就让太后放心了。

  芳芳并非没有姓,只不过她的姓氏不太好说,她本人有四分之一的丹麦血统,因此芳芳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他的父亲是个羊毛商,靠着囤货居奇发了大财,因此颇有家资,所以芳芳很小的时候就受到良好的教育。

  芳芳的父亲想方设法把芳芳送去法国后宫,因为花了钱,所以一开始芳芳就给奥地利的安妮,又叫做安娜•德•奥地利,也就是路易十四的母亲的女官玛格丽特当女仆。

  芳芳老爸的想法也就如同中国古代的一些家族一样,想要让女儿成为皇后或贵妃而一飞冲天。

  芳芳被送入法国宫廷之中。芳芳在法国学习到了许多新鲜的知识,因为此时的巴黎是欧洲文化和艺术中心。

  芳芳的父亲在一次宫廷阴谋中被下毒害死,那个时候芳芳也不过只有十四岁。后来她就从宫廷后补女官又重新变成了女仆,整日干着肮脏而劳累的工作。

  但是,芳芳实在是太漂亮了。当她为国王擦地板的时候,国王看到了这个“灰姑娘”。一见钟情,不能自拔。此时的芳芳只有十六岁,而路易十四也是十六岁。

  可是由于太后反对,芳芳不得已在1654年“出家”。由于出身法国宫廷,身在意大利的芳芳,竟然在机缘巧合下得以见到当时的教皇英诺森十世,由于拼命地触碰了教皇的脚踝,芳芳不仅没有受罚,反而受到优待。

  1655年,英诺森十世死去,亚历山大七世继位。芳芳请求去东方传教,这本来对于修女来说是不可能的。但是芳芳曾经触碰过“活着的耶稣”的脚踝,身上的一切罪孽全都洁净了,亚历山大七世也想摆脱法国难缠的主教让芳芳远离罗马的纠缠,便让芳芳来了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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