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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千里宝骏

流云谷内的武林人士已经纷纷撤离了,有不少人一边纵火,一边在寨子里搜寻,看看有没有遗留下的物品,流云寨里的东西,谁拿到手就是谁的。

  杨弈:“段家主,杨炎他还好吧。”

  段修平意味深长地一笑,然后说道:“二长老料事如神,他很好,我时常会同他切磋棋艺。”

  杨弈疑惑地问:“你又为何来此?不会是因为他吧”

  段修平显得有些吞吞吐吐,回答道:“咳,咳咳,因为,玉镶龙鳞。”

  杨弈:“你真的相信,那片金鳞,是从真龙身上掉下来的吗……不对,我曾经见过那片鳞,就在二十多年前!”

  段修平闻言也是一脸羞愧:“在几年前不慎遗失,有人请我过来,我便赌一把。”

  在几年前,段家嫁女时,段修平喝得烂醉,醒来之后,竟不知这块玉佩的踪影,段家上上下下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有找到,也不知是谁,无声无息闯入段家,从他身上盗走了这块玉,实在胆大妄为,偏偏那夜段修平又喝得烂醉如泥。

  得知真相的杨弈捏了捏拳,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戾气,让人看了不寒而栗。如果真是被人盗走,那人倘若与明教有关联的话,杨家行凶之人很有可能就在明教,现如今所有的疑点都指向明教,应该八九不离十了。

  ……

  溪雨村,苏家

  凌风:“辞秀,我有一件要事,必须去一趟东海。”

  辞秀一边向灶里添柴火,一边对他说:“你放心去吧,我会帮你照看好她。”

  凌风:“你可省省吧,就你那三脚猫功夫?”

  辞秀隐约觉得他这话有股怪味,拿着一根柴火指着凌风说:“是你答应教我武功,我才给你做饭的,再三脚猫,不也是你教的,说明什么?你根本就没—诚—意!”

  杨凌风知道这个女人吵起架来可是得理不饶人的,不屑跟她多费口舌。

  “你必须跟我一起去,否则我放心不下”

  辞秀轻轻呸了一声,心里想道:臭男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样子,略~令人作呕。

  她隐约有些担心,就怕这次东海出现什么变故。在溪雨村的这些日子里,她觉得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压抑,恰恰相反,这种宁静,安详,确实能给人带来快乐。她想尝试着放下过去和那些忧伤的回忆,好好地过日子,就像现在这样,有个人说说话,也不会那么无聊,隔壁家的牛安安已经是她的小弟了,小牛称她为师姐,辞秀就叫他师弟。

  牛安安是个聪慧机灵的孩子,他觉得这个阿婳姐姐,有时候和以前都不太一样,她现在的性子比较直率,阿婳姐姐有时候还是会扭扭捏捏的。

  “风大哥,阿婳姐姐,你们要保重啊”

  牛安安依依不舍地站在村口,使劲挥手道别。

  他们这一走,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回来,一个月,几个月,甚至是几年。

  凌风带着她来到姑苏城的一处马市,他想挑一匹好马用来赶路。

  正午时候,这些马都趴在地上,懒洋洋地睡大觉,耳朵忽闪忽闪的,好像在赶苍蝇。只有一匹白马一直站着,睡眼惺忪的,好像已经累坏了,身上有许多伤痕,说是说白马,但是它浑身上下脏兮兮的,马厩的主人都不愿意打理。

  见有客人来了,掌柜的拿着一把蒲扇从屋内走出,真不巧,这白马好像受惊了一般,扬起前蹄,身子立了起来,其他的马都被惊醒,纷纷站了起来,掌柜的也被它吓了一大跳,随手拿起鞭子就想要抽它,被杨凌风叫住了。

  “慢着,掌柜的,这马我要了,你开个价吧”

  掌柜的估摸了一下,说道:“二十两,不还价。”

  杨凌风给了他五十两,问掌柜的要了一副上好的马具,便把马牵了出来,提了几桶水自己亲自给它刷洗一番。

  掌柜的心里美滋滋的,遇到这种冤大头,想不发财都难。

  “大侠,这马十分野性,您可要担待着点。”

  杨凌风自小就在军营里,喂马,洗马都是常有的事,他很熟练,辞秀想上前帮忙,被他拒绝了,因为她不懂马,有时候一个错误的动作,下场可能会很狼狈。

  他边给马儿清洗,边问掌柜的问题:“这匹马,你是从哪得来的?”

  “啊,这个啊,客官,说出来您可能不信,某一日早间,我发现有匹白马,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马厩里,我便把它圈养起来,既然出现在我这,那就是我的马了,反反复复已经有五人出过价,结果全都打了水漂。”

  掌柜的在一旁看着,不知是马不同寻常,还是这人不同寻常。这匹马在杨凌风的面前,显得十分温顺,一点都没有之前的那般蛮横。之前就有个富商见此马,被它的外表惊叹到了,它确实有健壮男子一般的英伟不凡,应该是匹宝马,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第一次骑就被无情地甩下,还伤筋动骨的,结果又贩卖回来,马屁股上的伤就是拜他所赐。

  它身上的污泥已经被清洗得干干净净,神态好像也完全变了。辞秀拿来一些马草放在它嘴边上,一只手抚摸在马儿的脖颈上。辞秀欣慰地笑了,它好像啃得很开心。

  她看着凌风,说道:“它很有灵性。”

  凌风:“嗯,它也很英俊,是不是”

  辞秀噗嗤一下笑了出来,然后点了点头,她确实变了许多,尤其是面对他的时候,从厌恶,小心防备,到现在的信任。

  “飞云”凌风轻唤一声,马儿忽然间擤了擤气,嘶嘶地叫了一下,然后亲昵地在辞秀的手臂上蹭了蹭。

  辞秀问道:“飞—云,这是你给它起的名字吗?”

  凌风在马背上搓了搓,说道:“嗯,我们走吧。”

  杨凌风左手牵着妻子,右手攥紧缰绳,他又想起了已故的亲人。

  飞云是跟他一起长大的,它的名字确实也是凌风给起的,它的第一个名字叫小白,但是凌风觉得小白这个名字太通俗普遍了,所以就给它改名叫飞云,因为它在马中实属不凡,日行千里不在话下。飞云长大后,就成了杨炎的坐骑,陪他征战四方。

  它的马蹄溅过血,他的长枪斩过人。

  掌柜的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掂了掂手中的钱袋,不由咧嘴笑道,这白捡的五十两终于是稳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