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呵呵,自由···”
“嗝儿···”
朱云眯着醉眼打了个酒嗝儿,拎着酒壶走出了方才栖身的客栈。
一句快意无限的前人诗文,被他吟诵出来,反衬得他此时无限的萧索落寞。
“小郎君,酒钱,还没结酒钱!”
眼见着朱云踉跄着脚步,走向了一匹骏马,柜上的年轻账房匆忙追了出来。
“酒钱?哦,对,还未结账,拿去,不用找了!”
朱云晃了晃脑袋,取出一块碎银放在拴马桩上。
“小郎君,此去四十里有一山谷,谷侧的山上有个匪寨,你孤身独行,不如等明日再走,到时有商旅同行,也好有个照应!”
那账房拿起碎银,看着朱云既无兵刃傍身,又无随从相护,出手还如此阔绰,急忙好心提醒了一句
“十年磨一剑,霜锋未曾试,有山匪,刚好将人头借予我,让我出一口这胸中闷气!”
仰头将壶中酒液尽数吞下,轻轻一掷,那酒壶便稳稳落在账房脚下,陶瓷的壶身竟是丝毫无损。
“小郎君,山贼凶狠,你···咳咳咳···”
朱云浑不在意的牵出马匹,正要翻身上马,却又忽然听见这小账房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嗯?两颧发红,消瘦无形,咳有颤音!我问你,你可是夜间失眠盗汗,咳后痰中带血?”
问这几句话的时候,朱云神色之中醉意稍解,眼中也是精光陡盛。
账房听着朱云的话,猛然一惊,同时,心中也是一喜,急忙问道:
“小郎君可是医者?”
“不错,我正是医者!”
朱云给了一个肯定的回复,强大的自信溢于言表。
他确是医者,不单今生是医者,就连“前世”,也是一个德艺无双的外科精英。
此时,再提起医者的身份,除了那埋在骨子里的骄傲油然而生之外,他的思绪也是瞬间被拉回十九年前——
那个冬天,一场悄然而起的疫病席卷了他所在的城市。
身为医者,朱云毅然决然的奔赴一线,和同事们齐心协力,构筑起一道守护生命的血肉长城。
从岁暮天寒鏖战到花开正隆,终究是众志成城的坚守磕断了死神之镰。
然而,整个华夏奏响凯歌的之时,朱云却因为一场天降的奇遇穿越到了这个古代世界,还被打回娘胎里重新来过。
他来的这个世界,跟华夏古代的明初架构有着七分相似!
而陪他过来的,除了他那一脑子的医学知识,还有一个拇指大小的淡蓝色立方块。
正是这个从天而降的立方块带着他“投胎”到这个世界。
当时,朱云满以为这东西就是所谓穿越者的标配,是可以助他怼天怼地的金手指。
可如今,这东西足足陪了他十九年,却没有任何动静。
这么说也不准确,因为在他当年满月宴的那晚,这东西毫光大盛,预警过一次险之又险的刺杀。
躲过那次刺杀,朱云就从一个城里的富二代,变身成了一个乡下娃。
记得当时,他和娘亲被老爹派人护着,穿山钻林,一路奔逃,襁褓都被尿湿了好几回也不敢哭,那叫一个狼狈呀。
就这样,他从原本金碧辉煌的楼宇里,住到了一个有着淳朴民风的山村中。
十九年过去,再想起那一次的变故,朱云反而心怀感激。
因为正是这次变故,让他去到了那个号称大云帝国最神秘的秘境小村——唐公寨。
在这里,他师从自己的老顽童外公,学到了一手精湛的机巧暗器之术!
在他十来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够做出用火药作动力的飞天木鸢和机关木人了。
至于那种能够佩戴在人身体各部位,增强个人攻击或防护能力的机关,他更是能够信手拈来。
不过,相比于这种被外界称为神赐之技的木甲术。
朱云更加青睐村中那些身怀绝妙武功的武师,以及那些以草药针石救人的古医。
因此,那宠他如命的寨主外公和娘亲就投其所好,让他拜了一位武术大师和一位古医能手为师。
经过数载苦学,他练就了一身不俗功夫,也终于初步完成了前世中西医合璧的夙愿···
正当朱云神思飞扬之时,小账房的一句矜夸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小郎君真乃神人也,我确实夜夜出虚汗,痰中带血!
乡里郎中说我这是绝症,活一天赚一天,我现在就想着多攒点银钱,好让我那老娘有点依靠!”
小账房眼中闪过黯然之色,不过很快就又恢复如常,隐隐的又有一丝期待升起。
“拿纸笔来,我给你开个方子,管保你半载之后重归健壮!赡养老人,还是得身体力行,承欢膝下,光给银钱,怕是不够!”
朱云表情极其认真,此时,脸上的醉意也已经削减大半。
小账房一听,急忙转身跑回店里,拿着纸笔就出来了。
接过纸笔,朱云拿下马背上的的一个匣子当作垫板,笔走龙蛇开始列药方子。
就在他俯身认真书写的时候,一直挂在他脖子上的那个立方块直接碰到了匣子。
两者相触的瞬间,方块上原本流转的蓝色竟然直接转红。
因为朱云正在全神贯注的写方子,加之那红光也是一闪而逝,所以,就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好了,就是这个方子,煎药之法也写在上面,不用担心,只要照方煎药,最迟半年必愈!”
肺痨症,朱云也医治过好几例了,这个药方,是他综合两世药理知识和典籍所述,优化的结果,所以他的话,没有半点夸张。
若不是这个小账房的情况已经属于严重的那种,恐怕还用不了那么久。
看那小账房收了药方,朱云立刻就提起匣子。
拎起匣子的瞬间,他忽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这匣子好像沉了一点!
不过,这匣子是外公唐镇从秘库中拿出来,交给他的,说是里面装着防身之物。
秘库中的东西历来都很神奇,因此他也没有多想,拴好匣子后就翻身上马,又嘱托那小账房道:
“你在客栈做营生,要单独使用餐具,不要随处吐痰!最好能够做个罩住口鼻的布巾戴上!”
朱云仅通过望诊,知道了他是肺痨,但也不能确定这家伙属不属于那种强传染性的患者。
而劝说对方放弃自己赖以生存的工作,自然是不可能的,也就只能让他做好个人防护了。
离开了客栈,朱云循着大道悠哉前行。
在那犹如秘境的山村之中住了十九年,这外面的风景可谓处处新鲜。
所以他此刻心情也是极好。
“大云国,重新隆重的介绍一下,我,朱云,来啦!”
行至一处高岗,朱云极目远眺,一时间豪气丛生,忍不住立马长啸。
远山,似乎有虎啸声相和,那夕阳,那山林,那长河,交织成趣。
此时再有一个俊朗少年跨马而立,融入这副图画,正应了那句:人不疏狂枉少年,鲜衣怒马正当时!
迎着山风吼完宣言,朱云继续拍马前行,虽然已近黄昏,他却并不担心晚上在外面幕天席地。
因为马背上除了那个匣子,还有他带的干粮和小帐篷,足以保证他的野外生活质量。
“那小账房说这四十里外的山上有匪寨,就我现在这速度,天擦黑刚好到那里,不如快些过去,也好试探一番,顺便来个行侠仗义!”
坐在马上,朱云双手离缰,拢起衣袖,检查了一下他腕上的暗器,又从怀中掏出一把精巧的连珠手铳,细致摆弄了一番。
他虽然习武,而且也在此道很有建树,但却从未用这拳脚功夫杀过生。
若是应对穷凶极恶的山匪之流,自然还是要用这些冷热兵器,才更加顺手一些。
检查完了自己的防身物品,朱云就扬鞭催马,向前狂奔。
耳边风声猎猎,朱云却依旧悠然自得。
他知道这胯下骏马来自西域,是有着天马之称的千里良驹。
可是,在他看来,自己现在的这速度,也就是小电驴油门到底的状态。
灵魂里记着那些动辄过百公里时速的交通工具,对这样的速度,自然是习以为常的。
“若是能把外公的那些小玩意儿放大到载人的程度,说不定在这古代世界,我依然能够体验一把速度与激情!”
朱云一边打马赶路,一边回想着脑海中的那些神奇的机关知识,不知不觉的就来到了一处僻静的山谷。
(新书上传,求收藏,求推荐了,影子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