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也真是搞笑,他们以为这样拍屁股一走,就是万事大吉了?任学明笑了笑,说道,想的未免太天真了的。
目前为止,以杨磊为首的这二十人,全部都已经联系不上。这些人中,有很多当时还是住的公司提供的集体宿舍,包括杨磊也是一样。可能是走得匆忙,房间内的生活用品,甚至是衣服棉被等生活用品都来不及收拾和取走,还是当天的模样。
刘萍有些担心的说道,不过话说回来,这么大的一个上海,这二十个人就像是一颗颗尘埃,如水入大海,真想要找到他们好比是大海捞针,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呵呵,没有那回事。杜建峰拿起来桌面上的文件,笑道,老任说的对。就看是不是真的想找,有没有去想办法认真找而已。你以为还能真的人间蒸发吗?
他说道,要知道,他们的所有资料,包括老家地址,父母姓名,毕业学校,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社保,医保----,所有的这些和个人紧密相关的东西,我们都有掌握,这些还不能把他们给找出来?
对杨磊他们的处置方法,最后形成有两种种方案。
一是直接报案,接下来的事情全部交给公安部门去办理。这当然是最简单,也是最为有效,最有震慑力的一种方式。现在人证物证齐全,按照一般的法律程序处理,杨磊他们绝对没有什么好的下场。
携款私逃属于犯罪行为。现行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如果是侵占,则达到五千元者就可以立刑事案件。其中,六万元以上为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百万以上为职务侵占数额巨大。
这样的处理结果,对于杨磊他们来说,就是终生的污点。说实话,这样的操作,王一元还是有些于心不忍的。好好的一个人,就因为一时的欲念,从而葬送掉自己的前程,对谁来说,也是一生挥之不去的痛苦。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所说的道,指正道,即合适的手段、方法。如果不择手段,或骗,或抢,或贪,或强占,将别人的钱财据为己有,那么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比较现实的一面就是,通常情况下,无道之财往往伴随着祸患,如果仅仅看到眼前的利益,或许自己就会失去未来。而这次杨磊他们的做法,无疑就是最好的注解了。他们这样做,还会有自己的未来吗?
第二种方案,还是和为贵。和气生财,是王一元一贯坚持的做人做事基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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