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思远气呼呼地在心里发誓:早晚让你心甘情愿地在老子面前脱衣服。
洛风华收了刀刃,惊魂未定。
萧思远只得放弃强迫对方洗澡的打算。
“不洗澡,脚总要洗一洗。”说罢不等洛风华说什么,他一步踏出门,冲着值夜的人吩咐道:“打盆洗脚水来!”
忽然,他又想起什么,补了一句:“再送点儿点心来。”
洛风华微微愣住。
方才确实觉得有点饿了,想不到萧思远就心有灵犀般地吩咐人给她送了点心。
萧思远回头得意邀功:“我就知道你饿了。从岐黄阁出来之后你都折腾多久了,也该饿了。”
不多时,水和点心都送来了。
但洛风华倒扭捏起来了。
“这么晚,你不先回去睡?”她问道。
“一会儿再回。”
萧思远巴不得和心上人多待一会儿,即使夜深,也不打算回自己房里。
洛风华却犯了难。
让他看着自己洗脚?有点不好意思。
坐在她身边圆凳上的萧思远又没了耐心,俯下身捉了她小腿。
这动作快的有点猝不及防,洛风华一时失衡,多亏抓住桌沿才不至于从凳子上跌下来。
“你干嘛?”她大惊。
“洗个脚你都磨磨蹭蹭,我会偷袭你不成?”萧思远一边干净利落地把她靴子除了。
“放手,不放我踹你。”她威胁道。
虽然脸颊微红眼神飘忽的威胁很没有力度。
“你尽管踹。”萧思远又除了她袜子,混不吝道,“我还就不信你会真的踹我……”
然后他成功的失了声。
这只脚比他想象的漂亮了太多。
小小的,又柔软又细嫩,清透之极的皮肤下,甚至能看到隐隐透出的青色血管。十个趾甲都修剪得很整齐,干干净净,脚趾更是可爱得像是十颗泛着肉粉色的小珍珠一般。
他自己的脚也不丑,不过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丑,骨骼分明,形状舒展,充满力度感的那种。但这只脚不同,柔软细腻,像没有骨头一样。
萧思远突然想起以前无意间听过的那些淫诗艳词。
当时他嗤之以鼻,觉得这些写诗的低俗恶心,对着脚也能起色心,简直一群失心疯。
脚能有什么好看的?
但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还确实是挺好看的。
……让人心痒难耐的那种好看。
要是真被这只脚轻踹一下,哪是折辱,简直是情趣。
萧思远甚至下意识地想:沐风会不会根本就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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