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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69章 欲摸鱼,先浑水

  “某谢过李先生!”

  方同兴难得向人如此拜谢。他对面跪坐着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身着道士服,面容清癯,手拿一把折扇。此人正是有剑南第一讼师之称的李侠子,因其做讼师前曾修过道,并时常扮成瞎子给人算命,是以人们私下又称他李瞎子。

  方家在新都县一案,就是靠李侠子出堂辩护,才一举打赢了官司,是以方同兴一见面就拜谢。

  “此次来火井的路上,贵府的方管家,已经将此案的因由说清楚,方郎君放心吧,某听说监察御史廖仲南正在益州巡察,不日便到邛州,这样的案子,某若打不赢,便再也不吃这碗饭。”

  李侠子不疾不徐地说着,显得信心十足,给方同兴派起了定心丸。

  方同兴却仍不放心,方家在火井所有的盐井还封着呢,这可是方家的命根子,一但没有了盐业这一块收入,方家也就倒下了。

  “李先生有所不知,这次恐怕不光是赵仁贵与崔寅勾结,后面…….一言难尽啊!李先生请听某慢慢道来。”

  方同兴把李昂与公孙靖宇的关系,以及李昂请崔寅吃酒,也有意染指火井盐业的事情细说了一遍。

  李侠子沉吟道:“这李昂究竟是何来头?”

  “不瞒李先生,此人就像凭空出世一般,据其自己的说辞,他自幼被弃于路边,被一个乞丐捡去,多年来跟着乞丐四处飘零乞讨,今年二月碰到某所在上溪村的一个郎中,才在上溪村落籍。此人言行奇特,颇能翻云覆雨,前些天竟然和吏部侍郎公孙谨之子公孙靖宇走到了一块……”

  方同兴把自己所知道的所有关于李昂的事情,都细说了一遍。他曾派人查过李昂的底细,可什么也没查到,只能以李昂的说辞来描述他的出身。

  李侠子关心的不是这些,他关心的是李昂和公孙靖宇扯上关系这一条。公孙靖宇是成都一霸,家势非同一般,没想到此案竟然和公孙靖宇也扯上了关系,顿时让他感觉棘手起来。

  要不是这次方家出了大价钱,而且之前自己把话说得太满,他真不想继续打这场官司。

  “方郎君,照你这么一说,事情确实棘手。”

  “啊!李先生也没有办法?”方同兴脸色一紧,成都使牙那边,还没有切实的回音,如今他可全指望李侠子了。

  “方郎君稍安勿躁,且听某细细道来。崔寅与赵家以及李昂,显然是官商勾结,栽赃嫁祸,中饱私囊,若光是崔寅还好说,如今又扯上了公孙侍郎家,事情就难办了。公孙谨那可是李林甫李相国亲手安插在吏部的,一旦事情牵涉到公孙谨,李相国一定会掩盖此事,事情到了那个地步,可就不是输了官司这么简单了,恐怕方郎君连性命都难保。”

  “照李先生这么说,那是巡察御史这边都用不上了?这可怎么办?”说到性命难保,方同兴并没有李侠子预料中的惊慌。

  李侠子暗自赞许,接着道:“不,没有巡察御史廖仲南,这场官司定然赢不了,不过这一步棋用得不好,最后也会满盘皆输。”

  方同兴躬身拜道:“请李先生提点。”

  李侠子轻抚着胡须,略加思索后说道:“廖仲南生性耿介,嫉恶如仇。利用他来对付崔寅正合适。但也正因为他嫉恶如仇,定然不管背后是谁,都会一查到底,那就坏事了。因此,咱们既要利用廖仲南来对付崔寅,却不能让廖仲南把事情扩大。这就需要先把公孙靖宇摘出来,把事情局限于火井县内,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最终赢得这场官司。”

  方同兴还是眉头不展,公孙宇靖和李昂的关系,那可一声一个大哥啊,比亲哥还亲,想把公孙靖宇摘出来,谈何容易。

  “方郎君莫急,某这里有一策,可让公孙靖宇暂时无暇顾及火井这边。”

  “是何良策,李先生快快授我。”

  “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与朝中李相国不和,正忧李相国夺其职,是以公孙靖宇横行成都,章仇兼琼一向是睁只眼闭只眼。方郎君不是正着人在使牙活动吗?咱们可从公孙靖宇身上着手,送章仇节度一份大礼,让章仇节度有和李相国讨价还价的本钱……..”

  ***

  李昂和黄四娘都搬进了新租下的大院,两屋的小楼前,一架蔷薇开得正灿烂,李昂在正在花架下练字,黄四娘亲自在旁侍墨。

  倒不是李昂不打算干私盐贩,准备转行做书法家了,他这纯粹是在学写字。

  在后世他用的是简体字,如今来到大唐用的都是繁体字。这繁体字虽然大部分看得懂,就算看不懂,根据语意连猜带蒙大致也能蒙对;但要动手写,多半不会写。

  连字都不会写,还怎么混?

  这对他来说,还真是一件颇为迫切的事,所以他买了《孙子兵法》《诗经》、《大学》、《史记》、《道德经》、《山海经》、《唐律疏议》等一批书籍,一有时间,就拿出来抄,这样不但能练练毛笔字,还有利于加强对这些书籍的记忆。

  成管站在桌边说道:“李郎君,这回方家请来的是剑南第一讼师李瞎子,此人打官司从未输过,剑南各州府的官员对其都颇为头疼。前些天,李瞎子刚刚帮方家打赢了新都县的案子,便急忙赶过来,昨日已到火井。”

  准备要打官司了,李昂今天抄的刚好就是《唐律疏议》,成管的话,不禁让李昂想起刚刚抄过的《唐律疏议》第三百五十六条:

  诸为人作辞牒,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即受雇诬告人罪者,与自诬告同,赃重者坐赃论加二等,雇者从教令法。若告得实,坐赃论;雇者不坐。

  这一条律令,正是专门针对讼师制定的,大意是:凡替人写状子,增加控告的情况,同所告发的事实不符的,鞭笞五十下………

  真个是临阵磨刀,不快也光。这什么李瞎子号称什么剑南第一讼师,想必不好对付,这《唐律疏议》第三百五十六条,能不能利用一下呢?

  李昂停下笔,重新翻开第三百五六条。“赵家那边有什么动作?”李昂一边翻看,一边随口问道。

  “没什么异常。”

  “嗯?”李昂不禁抬起头来望着成管道,“你确定没什么异常?”

  成管很肯定地答道:“确实没什么异常,除了赵上益的父亲来到火井之外,赵家这两天确实很平静,甚至没有派人与苦主接触过。”

  “不对,没有异常就是最大的异常。”李昂说到这,想起了杨男,若不出所料,一定又是这妞儿在背后给赵家出鬼主意了。这臭丫头精得像鬼似的,有她在,事情只怕还有变数。

  对于赵家,崔寅大概也不敢做得太过,常言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崔寅毕竟是拿过赵家的贿赂的。

  如果这次不能顺利拿下方同兴,李昂的发财大计就要受阻。如今公司已经正式挂牌,相当于锅里都放油了,就等着菜下锅呢。

  “成兄,你帮我严密监视赵家的一举一动,尤其要注意,他有没有与方家接触。”事到如今,一切皆有可能,不得不防啊。

  “李郎君放心,某一定不负所托。”

  “另外,你回去跟崔明府说说,让他最好派人去找赵家接触一下,探一探赵家的反应。”

  “好,某这就回去。”

  一个赵上益,已经不好对付了,加上杨男那个鬼精灵,背景又十分不简单,李昂想想就觉得不踏实,看来,得想个办法把杨男那妞儿支走才行啊!

  怎么才能迅速支走杨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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