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跟紧我!”
“知道……”
“老陆看好咱们后边啊,这山里的猛兽可不怕人!”
“知道!”
“走着……”
打渔尝到了甜头,张守城就带着俩人来山里打猎了。
名义上是为饭馆节省食材费,实际上就是张守城自己想过过打猎的瘾。
也奇了怪了,张守城在好人国那边每天都忙的跟三孙子似的外加提心吊胆,到了坏人国这边,好像早就有人给他安排好了各种流程似的,在没进入流程之前,张守城放肆的享受就是了。
然而,打猎跟打渔是不一样的。
鱼就在水里,不管是养的,还是野生的,想打到渔都是很简单的。
而山里的这些野味就不一样了,既需要技术,也需要耐心,还得担着风险跟它们斗智斗勇,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更强的猎食者吃了。
这种刺激是最原始的,张守城得到的满足感也会是最大的,王宝宝跟着张守城就行了,陆灾可是赶上了好时运的,要不是碰到了张守城,凭他的经济实力,哪有闲工夫到湖里打渔山上打猎的。
野兔、野鸡、麋鹿、山羊……张守城都是来者不拒的,遇到了肯定要开枪,只是天气越来越热了,打的野味吃不完,是要尽快送到饭馆里做菜的。
奈何张守城已经喜欢随便点饭馆里三个人的组合了,不想再多雇一个厨子或者跑堂的伙计,所以,每次打到的猎物够多了,他就会带着俩人回去的。
本来想着是节省食材费的,把野味扛回来之后,张守城才想起来了,还节省什么食材费啊,咱这食材是费了多大工夫才打来的,直接一个野味的菜单就行了,价格肯定是要比平常的菜贵一些的。
前一阵,随便点饭馆里一直给客人上鱼,弄的那些熟客都不愿意来了。
现在随便点饭馆里开始上野味了,就吸引来了一拨新客人。
这拨人是相对有钱的,人家就想吃点稀罕的。
虽然每次去打猎都要耗费三五天的时间,但张守城算了算账,卖野味的买卖是比前一阵划算的,饭馆里的买卖竟然略有盈余。
张守城对这个略有盈余是颇为满意的,他从一开始就是想着做买卖赚钱的,只是后来的情况有点出乎意料,而现在专攻野味了,还略有盈余,哪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这天晚上,吃野味的客人散了,吃家常菜的客人也散了,张守城又把俩人叫到了一起。
按照惯例,明天又该进山了,但张守城是想在山里多呆上几天的。
山里凉快,就是张守城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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