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向少宇已经离开温斯顿四天了。
在这四天里,他升到了130级。
而这全都要归功于“马拉克斯的披风”。
自从离开温斯顿以来,向少宇就一直穿着“马拉克斯的披风”,从来没有脱下来过。
“太棒了!太爽了!”
咕噜,咕噜。
他在这几天里,一直不停地喝着回复药水,然后打了个爽。
永恒王国与萨哈拉帝国的边界。
向少宇徒步行走在苏亚兹山脉中,在穿越这条山脉的时候,他的前方突然聚集了几十个怪物,挡住了他的去路。
它们全都是被“马拉克斯的披风”上的血腥味给吸引过来的。
在这四天里,向少宇一直都是以这种方式不停地进行狩猎的。
“哈!”他大喝一声。
苏亚兹山脉里的小怪的平均等级是160级,向少宇现在已经很强了,对付这些小怪完全是绰绰有余。
他完全不需要使用技能来对付这些160级的怪物。
因此,他为自己制定了训练计划,他打算只用纯粹的剑术把这些怪物一个接一个地杀死。
啊!
呲!
向少宇的属性值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惊人的程度,他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极限,他的身体素质简直就是万里挑一!
他的身体可以自由地随着他的意志做出各种各样高难度的动作,这使得他能够施展出,那些当他还是一个战士的时候不可能施展得出的剑术!
簌簌!
咔咔!
向少宇借力往上一跳,双手紧紧地握住丹斯利夫,然后在空中快速地旋转了三圈。
他利用离心力和地心引力一遍又一遍地凌迟怪物,很快他就把一个牛头人给彻底杀死了。
然后,一个巨魔站在这个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的牛头人后面对着向少宇龇牙咧嘴地挥舞起手中的斧头,向少宇立刻就反应了过来。
与此同时,旁边一个食人魔也把手中的斧头挥舞得虎虎生风,又有一个牛头人跑了上来,朝着向少宇使劲地扔出了三块石头。
向少宇利落地一剑砍去,丹斯利夫深深地嵌在了巨魔的脖子里,把它的脖子给砍断了。
但是,它并没有立刻死亡。
它继续挥动着手中的斧头,朝向少宇攻去。
铛铛!
因为向少宇的左边被一棵大树给挡住了,所以他快速地跳到右边,躲开了巨魔的斧头。
然后,他立刻往上一跃,躲开了食人魔紧随其后的斧头。
接着,他一脚踏在食人魔的斧头上,把斧头当作脚凳,再次往上一跃,用丹斯利夫击碎了朝他迎面而来的三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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