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所谓的成功吧,恐怕在隔海相望的君临已经有人掌握了,那就是神秘的炼金术师公会。
炼金术士自称是由饱学之士组成的古老社团,有时被称为火术士,多年以来一直宣称拥有多项魔法和奥义秘术。炼金术士公会在早期盛极一时,相传在公会力量的巅峰时期,炼金术士们称能炼化金属,创造火焰生物。后期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实力依旧,但只有野火是他们唯一可以施展的秘术。
即使这种技术已经存在多年,‘疯王’伊利斯的某任短命首相亦是一名炼金术师,但这种技术一直被很好的保护了起来,不足被外人所掌握。
毕竟要恰饭的嘛。
但也是这种目光的局限性也让炼金术师公会的发展产生了阻力,毕竟他们没有法比奥这种对未来发展的先见性。
让奔雷手逐渐掌握火药技术,就好比打好基础,人又不是鸭子,是不能随便填。
奔雷手的来历也很简单也很传奇,若不是他亲口交代,法比奥绝对认不出他竟然是一位多斯拉克人。
多斯拉克作为马上民族,信仰的是绝对的武力,天生孱弱的侏儒是不允许生存下去的,如果在其他较为文明地区可能还有一线生机,但多斯拉克认为侏儒身上带有诅咒,必须被仍在草原上,任由野兽啃食干净。
本该等死的侏儒没等来狼群,却等来了一只马戏团,马戏团的团长把他收下养大,训练他在狮子的嘴巴里翻跟头,辗转十几年过去,在阿波斯塔的一场重要的演出中,老团长亲自出马耍出一套高空飞人,他娴熟的技巧引来一阵阵惊呼,装作失手的戏码更是让现场观众捧腹大笑,过了好久人们才知道他是真的不小心把自己的脖子摔断了。
之后马戏团就被各个贵族瓜分了,奔雷手就来到一个奴隶贩子家里专门表演吐火球钻火圈,他在细心研究中发现了很原始的火药,但因为掌握不好成分总是爆炸,被赶出来后就便宜了法比奥。
仅仅有原始的火药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把它运用在军事中,法比奥决定在天鹅绒丘陵的深山里给他奔雷手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顺便雇佣些不会透露秘密的聋哑人去给他打下手。
而另一项法比奥决定做出来的东西,也已经摆在了他的面前
之前他在自己的庄园行宫时,已经安排了许多人去收集树皮,自由贸易城邦由于需要造许多商船,木头自然是多的是,许多的树皮被剥下来后就堆砌在外面,几个小铜粒就可以买上一大捆,用来引火做饭,只不过这玩意烧的太快,仅仅是被穷人当做引子使用。
法比奥在造船厂买来好几大车的树皮,浸泡差不多二十多天,然后在发动庄园里的所有人来浆打,直到打成浆糊,然后加入草木灰彻夜熬制,再用漏网器具均匀的放置在平静的水面上,力图做到表面均匀,适合书写。
之后便是烤制,将水分全部蒸发出来后,剪裁后可以使用了。
但是这玩意放到法比奥面前的时候,他却有些难受了,他轻轻提起一只鹅毛笔,笔尖刚刚触碰到纸面,墨水就全部渗入进去涂花了一大片,他气得一甩笔,懊恼的瘫回椅子里,恰好总管的小助理为他端来午餐,几块煎猪腹肉和一碗羊肉浓汤还有一块全麦面包。
“大王这是在作画吗”小助理拍生硬的马屁。
法比奥本来想尽快展开潘托斯的中下层公民的识字教育,看来还是得一步一步来,他连教材都准备好了,在这个愚昧的年代什么东西是让人民群众最喜闻乐见的,法比奥心里已经有数了。
相比于潘托斯的贵族们,普通公民和大部分依附在贵族的贫民生活还是很苦的,他们的人生枯燥而乏味,又不能像贵族一样没事让女仆给自己吹个号角,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能不饿死,能延续自己的后代就是他们全部努力的方向了。
至于娱乐,基本没有。
如果能有一种东西,让识字教育和娱乐结合一起,那就再好不过了。
他从书桌下的隔层里掏出一本小牛皮纸串成的书,里面是法比奥最近一段时间里做好的文学著作《门房约翰大爷》。
“瞧瞧看,写的怎么样”法比奥把文学著作扔给小助理,又掏出一本崭新的牛皮纸,开始继续码字。他大汗淋漓得写完新书《侍从阿宾》的第一章:伯爵太太,第二章的女仆姐姐刚开了个头:大师..小女仆娇喘一声倒在阿宾的怀里,只见这个时候,小女仆眼如微丝,湿润双唇,微微张开,还喷出有如兰花一般的香气。
这玩意可有点累,要是有种职业每天都得写上几千上万字,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小助理显然已经完全沉寂约翰大爷的传奇故事中,眼睛瞪得溜圆,呼吸都显得急促起来,他有些紧张的看了法比奥一眼,佝偻着身子,企图掩藏自己自己那片小突出,发现无果后赶紧坐在了小凳子上,还很风骚的翘起了二郎腿。
“问你话呢,赶紧说”法比奥不耐烦了,咋地约翰大爷魅力就这么大吗?
“大,大王,这玩意要是让达赫利老爷知道了,肯定要说伤风败俗的”小助理紧张兮兮的说道。
伤风败俗,伤风败俗就对了。“你可以下去了”
小助理垫着脚慢慢退出去,忽然被法比奥喊住:“你把书给我留下来,攥在手里还想拿回去看吗!”
人民的文化娱乐事业,是本王义不容辞的责任啊!法比奥感慨着将《侍从阿宾》放回柜子下,他决定先用小羊皮纸制成书籍,专门卖给城里的年轻贵族们,虽然这些家伙们哪个城邦的姑娘没玩过?早已经是见得多了,但文字的魅力是无穷的,是任何媒介都没法代替的,小兔崽子们乖乖掏钱吧。
因为沉醉于码字,小助理再一次把热好的食物送了过来,他似乎从贤者状态里走了一圈,整个人都无精打采,法比奥嚼着面包含糊不清的说道:“你说这么一本书,得卖多钱”
小助理跟随达赫利多年,知识储备能力不亚于学城的见习学士,对经济学更是非常精通,一只羊值十个银,一只羊身上最多能出两张大羊皮纸和四张小羊皮纸,这么一本书得用上上百张羊皮纸,再加上抄书人的工钱,识字的不多,那会写的就更少,工钱绝对不能低了,而且这东西还不能外传,所以还要安排集体住宿,前期的投入必然不会太少。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自己雇人放羊,那么成本就可以低一点,到时候母羊下崽,留下种羊,其他的羊就杀来吃掉,话说小瞎牧师昨天烤的羊羔肉可真好吃啊,外焦里嫩,撒上他珍藏的磨好的麻椒料和细盐,可真是人间美味。
不对,不对,这都想到哪去了。
“十个金?”小助理颤颤巍巍的说出自己预想中的成本价翻了十个翻。
“至少一百个金!”法比奥胸有成竹的说道:“你要研究客户的心理,能够花十个金买这种闲书看的人,根本不在乎花一百个金,什么叫贵族,贵族就是只买贵的不买...不对这东西似乎是我们的独家,所以,我们知识分子的的口号就是:爱买不买!”
大王不亏是大王啊,小助理由衷地赞叹。
“达赫利最近不在,你得挑起担子,去招收一批制羊皮纸的工人,再去找几个会写字想挣大钱的闲人,过几天跟我们一起去平地,到时候在那里建立几个作坊,你去把这本书抄点节选,给找来的抄手们看两眼,让他们对自己今后的的工作有个数,你把这本吵一份,能抄多少是多少,给那些抄手们瞧瞧”
小助理抄写的功夫,法比奥舒服的躺在椅子上,几乎预见了日后的潘托斯,手里没几本畅销读物,都不好意思跟别人打招呼。
他就着鹅毛笔落在羊皮纸上的声音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接近天黑才被瞎子喊醒:“大王,有个毛脸的家伙和侍卫们打起来了,现在正在地牢,他上午就来了一直说要见韦赛里斯陛下,都和他说了几遍陛下不在潘托斯,让他去地下室住几天等韦赛里斯陛下回来,他后来和其他来应聘的人发生了口交,几个侍卫去了被他赤手空拳打翻了,弥桑德和狗剩子去了才把他制服,不过他俩也受伤了”
瞎子口中的侍卫就是由其他总督们派来的,手脚稀烂,被打倒了也无可厚非,但能伤到弥桑德和狗剩子这样的好手肯定有点本事。
毛脸的家伙?难道孙猴子也穿越过来了?
“哦,这人什么来头,手脚挺麻利的嘛”法比奥打了个哈欠。
“他自称是一位佣兵,不过从前是海峡对岸的什么伯爵来着,丹尼公主让我们把他放了,我们可不敢做主,这才来跟你说”
法比奥顿时瞪大了眼睛,海峡对岸的伯爵,好端端的跑来厄斯索斯当佣兵?这种人可不常见,难道?难道是乔拉·莫尔蒙?
不行,得赶快给他弄走,随便找什么借口,说他无端砍死无辜路人,随地大小便,偷老太婆内裤什么的都好,反正不能让他留下,要知道乔拉·莫尔蒙日后可是会爱上比他小上二十多岁的丹妮呢。
这个老变态绝对不能留下,公主殿下必须是我的。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