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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缘来是魅影

迎面看着一匹马,可可眼睛倏地一亮,大吼一声,身子借着惯性腾空而起,凌厉出脚,踹翻马背上的人。

  翻身上马,驾马离开前,见他被自己猝不及防的一脚踹翻在地,衣服沾满尘,好不狼狈,丢下一锭白银子算是补偿吧。

  犹如利箭破空,马儿以把风甩在身后的狂野速度一路风驰电掣,惊缩在街道边缘的百姓见一道黑色的闪电劈过,眼神下一刻仅仅捕捉到一道狂风来不及卷尽的黑烟。

  马速渐渐慢了下来,可可理了理马修长的鬃毛,先前忙着奔逃,只觉得它一匹马好歹强过自己两条腿,并未觉得它有何不同,骑了它自己也好缓缓气。

  如今细下看来,它同样也并不比寻常的马高上半尺,壮上三分,除了光滑鉴人的黝黑毛皮独树一帜外,实在还是普通。可是在奔跑间却给人不可逼视的伟傲、唯我独尊的气概,这真是一匹不可多得的神驹啊!只有上过它背的人才知道它的非凡!

  “也不知道曲岐儿那个鬼丫头死哪去了。”刚才两人慌乱中跑散了,想来大多数人都被自己给吸引了,她游荡诸国,又从一个桥洞里掏出一摞钱,配制了五花八门的药粉,想来保命的本事也差不到哪里去。

  临走前又给人下了笑死人不偿命的欢喜良辰,不过听她介绍这种粉剂需要三天才起效。敢追她的人该会被她神不知鬼不觉地好好招呼的。

  可可感激地俯下头亲昵的蹭了蹭马脖子,“好伙计,多亏了你!你好神勇啊!赤兔也不过如此吧!”

  拍拍它的腮帮子,很是满意,“从此以后,你跟着我吧!你如此不凡,一定要给你取个如雷贯耳的好名字。”

  可可用草挠它耳朵,似乎想要让它听清楚,“你跑的时候,风都不及你,这样吧你叫追电吧!”

  “喜不喜欢?只有闪电比你更快!你就以闪电做目标,力争更强更快!”

  黑马喷了一大响鼻,扬起蹄子似要开跑。

  “哟!不喜欢啊!”可可扶着它的鬃毛,安抚道,“这样吧,叫你大帅如何?配着你的皮毛,黑大帅,又酷又拉风!”

  黑大帅似不满这个名字,陡然加速,惯性带着可可腰身往后一闪,可可伏低身子适应大帅军阀般血腥的速度,同时勒紧缰绳,却刹不住大帅的横冲直撞的悍勇范。索性不再控制,随它在林道里撒野。

  见大帅是在向上狂奔,可可也不担心,只要不向下跳崖找死,想要飞一样的速度都好说!一路奔跑,速度越来越快,可可感受到赛车的热烈刺激,心情也随之激动飞扬起来。天边的白云不断的向后流去,树木模糊成一道密不透风的墙!

  有了这样的千里马大帅,自己在这片陌生的世界,哪怕闯了再大的祸事,逃跑也是分分钟的事!可可一夹马腹,迫使它更快,美美地道,还好是遇见了我,大帅你才不会被埋没!大帅你的英明神武才有用武之地!

  大帅使出了全身气力想要将这个自以为是的混蛋丫头甩飞出去,发现不管自己如何提速,如何扭曲路线,身上的人依旧稳稳当当牢牢靠靠的锁在自己背上。折腾了这么久,发现她居然越来越兴奋,简直是享受这奔腾的激情和速度。跑了半天,自己都扭曲了,她还在大呼小叫的拍自己屁股驱策更快,大帅郁闷了。

  大帅最后停在一个高平开阔的山上便再不肯挪半步了。

  “你倒是会停地方呢!再跑下去我们可是要马毁人活了,到时候我就得走着下山!”可可下马,系在一颗松木上,用头磨了磨它的脸。大帅错开两步,躲开可可的示好。甩甩鬃毛自己本来是要再跑的,再给她一个急刹车,让她明白自己可不是那么俗气的黑大帅。可是她缚着自己太紧,这么跑有连累自己的风险,便堪堪作罢了。

  可可梳理了风中凌乱的头发,

  一座别苑倚着斜阳静卧山巅,橘红的余晖渡在白雾缭缭的院子土灰的瓦片山,像是国画里蕴出的水墨,酝出淡淡的诗意和美好。别苑的大门未关,不见人影,花草稀疏布落,虽未被修剪侍弄,却也生出一派自然风韵。

  门匾高悬几个笔力遒劲的大字,门匾久经风霜,显得陈旧苍老,可可从涂鸦似的古文里辨出一个听字。

  大帅悠闲的低头啃草,可可四下一扫,发现这开阔的平面像是切出来似的,四周皆是深不见底的悬崖,边缘是一道索桥延伸过悬崖将远处一座山峰连接,山峰上一座小亭子高深的隐在云雾间。

  可可隐约间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茶香,山风轻轻拂过,便了若无痕地消失不见,等上片刻,那股茶香又不着踪迹飘忽而至。

  试了试稳固,可可踏上摇摇晃晃的索桥。

  不出意外,茶香便是从这里飘散出来的。

  亭子里一方矮桌,上面有一套茶具,桌旁一个烧水的火炉。壶盖上冒着热气,炉肚里的红炭上附着一层雪一样的灰。

  再退后便是一个跪坐的白衣男子,对,是男子,他骨骼跟寻常的男子比也算是清秀了的,但是他绝不是女子,他的上身有些歪斜,却给人挺直之感,便是悠闲的品茶也似有份力量在他身体里流转。

  “好茶!”可可赞道。

  “好在哪里?”男子问道,

  他的声音温润醇和,落在耳间雪一样融进心里。

  “好在把我勾引到了这里。”可可在他身前坐下,抬眼看向他,不由微愣。

  可可愣的不是他的容颜,虽然他确实俊美。但人们最先记住的却是他温文从容的风姿,浅墨色的眼睛里是令人信赖安适的眸光,挺立的鼻子在炉火下散着柔润的光泽,他的五官很是精致,夕阳中橘色光晕中却给人恰到好处的柔软。

  暗暗赞叹他的无双,心中不由浮出一个人-一个嘴里讲着断人生死的话却给人春风拂面的儒雅温厚的老男人-可可的父亲朗晖。

  君沉珩听到她如此赤裸的话有些微讶,不过想到什么,嘴角浮起一抹笑意,给可可倒了一杯茶,“此处偏远,鲜有人至,未想到有一天同我饮茶的会有一位姑娘。”

  可可抿了一口,合上盖子,轻轻道,“很醇美的味道,不过,可惜了,是一位不懂茶的姑娘!你这杯茶被我喝下有些糟蹋了。”

  可可家族的孩子,从小便被要求学习各种东西,但是可可却是个另类,凡是父亲勒令学习的,可可统统不学。而茶道是父亲最擅长的,便被可可直接排除在外,换成了钓鱼养心。眼前的人煮的茶却也是别有一番柔和滋味,闻着便能唤醒沉睡的毛孔,饮下更是一般销魂滋味。虽然跟父亲的比起来欠了点厚重和悠远,但那是父亲几十年的积累,又岂是你能比的。

  “姑娘何须自谦?即便姑娘的真不懂茶道,坐在此处,饮下我的茶,此茶便是好茶了。”他向温和的笑道,“此处山高水恶,想要上来,殊为不易,姑娘了不起!”

  可可想起新得到的大帅,不自觉地绽放出笑意,“还好啦,多亏了我家大帅!”

  “大帅?”男子有些疑虑,出声问道。

  可可指向默默啃草的马,“我的马儿,刚得的,它跑起来特别帅气,又黑得像珍珠,所以给它取了个赫赫大名-黑大帅。”

  他温润的一笑,似想到什么,“有趣的名字!”

  “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不过,它好像不太乐意,我这么唤它,它老是撅蹄子。”可可撑着腮帮,看向一边啃草的大帅眼里一派满意欢喜,“不过,多叫叫应该就习惯了。”

  “我是朗可,你呢?”可可抬头问道。

  “君沉珩。”

  “这里的日落跟血染的似的,绯丽且倾城,煮茶品一色瑰丽黄昏,良辰美景赏心乐事。要是我,我也喜欢在这里呆着。”天边嗜血的夕阳以留恋又坚决的步伐投向沉沉的黑海,可可也不再坐着了,“君公子,我该走了,谢谢你的茶。”

  这个人温润无害,笑起来无端引人想要亲近,可可下意识地想要斩断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可可在另一个人身上深刻的感受过。

  朗晖总是一派和颜悦色地对自己说,自己所有的事情都是有绝对的自由,绝不横加干涉。可是每到关键处,他总轻飘飘的落上一子,让自己困顿不堪。面对可可的质问,便无耻地装天真和无辜。

  因此,可可虽然喜欢他却也更想离开,不多做耽搁。

  “大帅,我们走。”这时候下山找一家客栈应该不成问题,可可解开大帅的缰绳,想要拉它掉头。大帅却跟生根了似的,杵着一动不动,可可只好拍着大帅大脑袋,好好劝说,“大帅呀,你看天快黑了,再不走,我们就得在山上吹冷风了,山上夜里很冷的。”

  说了半天,大帅还是柱子似的立着,不搭理可可,已经见识过大帅的千里奔腾视若等闲的英姿,怎么也不能放弃,可可咬着牙耐着性子笑眯眯地道,“帅帅呀,再不走我们就得留在山上过夜了呢,你这么一大坨,很容易招野兽的!它们粗鲁不知轻重又牙尖嘴利的,你这么亮滑的皮毛要是折损了点,可就不是黑大帅了,而是黑丑丑了。”

  可可磨牙,你走不走?再不走你给老娘我等着!信不信老娘出手,你就是神驹你给我趴着?

  大帅突然摇头晃脑起来,可可乐了,敬酒不吃吃罚酒!非要我威胁起来你才识时务!缰绳‘哗’地从手中溜走。

  大帅跑向从索桥下来的君沉珩,亲昵地蹭了蹭他宽大的袖子,君沉珩修长的手指轻轻拂着它的头,它宠物似舒服地闭上眼睛。

  可可被眼前的景象惊着了,老天爷,谁能我解释一下这什么情况!想到那种可可不愿相信的情况,忆到君沉珩刚才听到它名字时唇边玩味的笑意,以及自己如何把人踹落带走他马的。可可突然觉得山间的风吹进骨缝里了,冷得牙酸!现世报来得太快了!

  自己竟然在他面前大肆炫耀他的马,可可恨不得脑门上来块豆腐让自己撞死。

  “这马原来是你哈!呵呵,它好乖巧啊。”可可讪讪然,呵呵了半天,自己也觉得尴尬,深吸了一口气,视死如归的道,“借了你的马,对不起!现在物归原主。如果你打算踹回来,要赶紧了哈。”

  可可恨不得地上出现条缝,自己立马就钻进去,不待停顿的。被自己踹过的苦主,原来早就等着自己了,自己还大言不惭地要带走他的马!

  君沉珩丝毫不恼,笑道,“魅影随我多年,见到主子被踢飞,定是要护主一番的,姑娘此般完好无损,想来你的骑术它是服气的。”

  “既然它都不生你的气了,朗姑娘,之前的事就不必放在心上了。”他极是诚恳的对可可笑道。

  可可见他神色不似作伪,便恭维道,“此般烈马,都真心认你为主,君公子真英雄。”

  真英雄可不能说一套做一套,面上含笑,背地里下刀,“既然如此,君公子,我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他唇角微勾,无声的笑里浮出一番别有深意,“朗姑娘这是要下山?”

  他停了停,继续道,“姑娘初来昌平,可能还不知道,从月初到现在已发生两次刺杀案件,加上今日你跟一群人在京中一番追逐,宵禁应该还得持续一段时日。姑娘你此时下山,想来禁军可能会误会的。饶是昌平最近的村庄,朗姑娘到的时候,也该天亮了。”

  初来昌平?我这两天也学会了昌平的礼仪啊?衣服发式皆是昌平的风格,“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昌平不久?”

  君沉珩眉梢一杨,不厚道地让可可再次难堪道,“因为昌平的人,还不至于当街将我踢翻,还抢我的马。”

  不是说好了不放在心上吗,你这样重提好吗?可可嗡声道,“我给了你钱的,顶多算强买。”

  君沉珩莞尔,“这个倒是不错,十两银子带走我的魅影确实不是公允买卖。”

  “君公子,对于下午抢你马之事,是我不对,再次跟你致歉。”可可虽然理亏,但自己已经道过歉,他还是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欠抽样,可可冷冷的再次赔罪,不客气地道,“君公子,你说昌平有宵禁,最近的村子也不近,如此道来,您是要留我在你的别苑里留宿了?”

  “朗姑娘,多想了。”君沉珩似笑非笑地对可可行礼道,“君谋只是善意的提醒姑娘一路好走。”

  他礼数周全,且温润无方,款款笑意真挚又无害,可可没来由的对他的修长的颈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像是迷了魂般,转不开目光。

  良久,可可忽然扬起一抹灿灿地笑容,“多谢君公子好意。”

  礼摆,转身向山下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