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明想这位婆婆是将她当成一个得了瘟病的外人,但那也不能不让她进村呀。她得经过村子走到镇上,去个大点的地方,也许那里就有渡口或马车,这样她就能再回到梦叶城。
从这位不友善的婆婆来看,这个村落或许不是一个民风纯朴的地方。长明并不想用穷山恶水出刁民来形容这个她还没到过的村落,可她孤身一人,小心为上。
她站起来,左脚还是痛,这跑起来,别说跑,走都走不快。三十六计之精髓就在于上计。她甩甩胳膊,踢踢腿,将全身好好活动活动。
那位婆婆见她不说话,也不言语,就在那里烤火,人老了好像特别不扛冷,火就是命。
长明打了四天鱼,共得了二十铜板,说起来是有二个银币,虽说积少成多,这速度也太慢了。身体恢复的速度还可以,她觉得自己能跑,能跳,还有,她的散气很稳定。这个蛮荒的小地方,不是她膨胀,她应是可以做山大王。
那位婆婆不喜说话,长明也不打扰她。只是身上这身琴音哥哥的衣服,鞋子,她是不看,要不然,她又得花内力才能忍下去。
“婆婆,我再去打几条鱼,可不可以换您一身衣服,鞋子,您看要几条鱼?”那婆婆的衣服也是看不得的,是女人的衣服,就冲这一点。
“五条。”
这好说,她将她随身带着的鱼篓装满了给她。自己在河中稍微清洗了一下,上次洗得彻底得了风寒之后,吃一垫长一智。
婆婆拿了衣物来,倒是浆洗得干净,黑色土布织得紧密,上边也简单绣了些蓝色水纹边,鞋子么,是双新蓝布鞋。
“婆婆,您这衣服挺好看的,您怎么平日不穿呢?”
她斜着的脑袋终于端平了又低下去。“那是我做姑娘时候穿的。”
美好的青春总是让人无限怀念。
“这,要不您还是留着。”一生之中最好时光的见证,长明还是希望她留下来,偶尔看看也算是个念想。
“你穿吧,我也穿不下了,你那鞋子不穿给我。”
长明的鞋子也是琴音哥哥的,是羊皮靴子。现在穿大了长了,长明原本想里头垫点草,走是能走,但她是要跑,到时跑掉了鞋子,更麻烦,不如换双合脚的。
“行,您拿着吧。”
“这是好鞋子,我以后再给你一双布鞋。”
“以后不用了,明天我就要走了。谢谢婆婆。”自己要走也不是什么秘密,两个人在这里相处了几天,不说怀念,只算风平浪静。这位婆婆对她也谈不上友好,强求一个陌生人对自己友好,那是太抬举自己了。
“你要去哪里?”
“回家。”
Dukung penulis dan penerjemah favorit Anda di web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