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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 毛绒绒的诱惑

这叫什么?

  哪怕早早就将脚上的泥味洗掉了,又在外人察觉不到的情况下,爬到一个让许多人都必需仰望的高度后,骨子里却依然是那样卑贱,上不了台面的?

  虽然,于丽玲眼底的情绪转变极快,但是,却并没能瞒过早早就点亮“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技能的林初夏。

  “我也喜欢狗,它们忠诚又体贴,果敢又护家……方磊和他的朋友家里也都养了狗,方磊家里养的是黑背,他的朋友家里有养金毛和阿拉斯加的,也有养藏獒的,最好笑的就是竟然还有养哈士奇的……”

  于丽玲侃侃而谈,眉飞色舞。

  不是她吹,这宿舍里,就没有谁会比她更了解狗子。尤其,如黑背、金毛、阿拉斯加和二哈这样的大狗,那更是如数家珍!

  啥?

  张莎家也有权有势,想要养这样的大狗,也是没问题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张莎爸妈也就是国营单位的普通干部,每个月拿的工资和奖金再高,能和几代人做生意的方磊等人家比?真以为,养这样的大狗,就只需要提供足够多的食物给它们就行呢?

  没有足够宽敞的奔跑生活环境,没有专门的人来照顾打理它们的生活,适应力再强的狗子也活不了多久,就会郁郁而终!

  毕竟,这些处处彰显出“高大上”特性的狗子,可不比土狗,随便喂些什么东西就能活得好好的,哪怕没有宽敞良好的生活环境,往院子里一拴,也依然会忠心耿耿地看家护院……

  没有哪个女孩子,能拒绝毛绒绒的诱惑。

  尤其,林初夏几乎每天都会顺手就画两三张奶狗的速写。

  以至于,不仅同宿舍的张莎和于丽玲每天喜不自胜,逢人就炫耀,慢慢地,林初夏家里养了只软萌可爱小奶狗的消息,以321宿舍为中心点,朝周围蔓延开去,很快,就连班里的男生们也知道了这个消息。

  在大众眼里,少年人是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代名词。然而,在少部分人眼里,褒义的说法,就是天真单纯,贬义一些的说法就是墙头草,听见就是雨,没有一点自己的判断力,很容易就会受到外界的影响,从而成为疯狂的追星族。

  当然,在“学神遍地走,学霸多如狗”的南山中学里,这样的“追星族”却少之又少。偶尔出现的一波,也只限于学业上的追逐和敬仰。

  说到底,成绩好的人,就没几个是蠢笨的。所谓的“笨鸟先飞”“勤能补拙”这个道理,放其它地方绝对适用,但是,放在南山中学这样一个学霸学神扎堆的地方,那是分分钟就被碾压得碎了一地玻璃心。

  最后,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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