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入口,军士饱餐。
天色尚早,罗成便下令擂鼓聚兵。
晒谷场上,堆了一堆的战利品,既有猪羊鸡牛,也有粟谷米麦,还有布帛金银。
“剿匪安民,捕贼除害,虽是我等子弟之本份,然有功则赏。”
“酬功赏赐,依照格式,格式无文,然后比例。”
“矢石之间,不辩贵贱,论勋之际,何有等差。”
一番总结,这是要战后论功行赏了。
赏赐的便是这晒谷场前的缴获,毕竟他们是郡兵乡勇,立了功也得不到官阶爵位。
论功行赏,当然得依制度。
朝廷有专门的军功制度,制,给予边界,度,留下空间。
罗成要做的,便是按这现有的军功制度,给将士们论功,然后发赏。
大隋朝的军功之中,最高军功为跳荡功。
然后是第一功,第二功,第三功等。
不过跳荡功可是相当难得的。
“临阵对寇,矢石未交,先锋挺入,陷坚突众,贼徒因而破败者,为跳荡。”
这就是要冲锋破阵者才有可能得跳荡功,此外,跳荡功还有很多限制。
比如说破贼阵不满万人,那么能得跳荡功的不得超过十人。若破万人以上,则每一千人加一人。
其先锋第一功,所叙不得过二十人,第二功所叙不得过四十人。
俘虏得一万人以上,其头首一人准跳荡功,一千人以上,准第一等例,贼数不满千人,量差等处分。
按照这种军功标准,想立跳荡功,真是难上加难。
与万人交战,冲锋陷阵且大破敌阵,也只能最多授十个跳荡功。
超一千人,加一个名额。
不满万人的交战,根本没有跳荡功可授。
而跳荡功以下,为第一功,又称先锋功。
先锋功也不过是跳荡功名额的一倍而已,击败万人才授二十。
按这种格式制度,罗成他们的郡兵乡团,根本不可能有跳荡功和先锋功可授。因为他们的规模太小了,这不过是百千人的战斗。
“若依旧格,我军难有此例。因此郡丞特令,破贼千人,便准跳荡例,五百人准第一等例,五百人以下节级处分。”
“每斩一贼,酬获人绢五匹,生获一人,酬获人绢五匹!”
张须陀给先锋营破格降低了标准,差不多是直接降了十倍。并且给出了斩首和擒俘的赏赐标准,不过虽然给了标准,但最后能不能有赏可得,就还得罗成的先锋营自己解决。
说白了,就是得看战后能缴获多少,缴的多,自然能用缴获发足赏,缴获不够,也就赏不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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