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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秋后纨扇

李永有一副清秀的面容,他再顽皮毕竟只是个孩子。他一直以来都在以君王标尺衡量他。他想起的都是李永好的一面。

  李永去后,第二天御厨呈上熊掌,李永一定很期盼他看到熊掌时,露出欣喜的表情,说一句称赞他的话。

  他一直在斥责他的顽劣,他何时给过他一个温暖笑容,一句赞赏的话语。他不记得了,似乎从来没有。

  “父王,”李永笑吟吟地站在床前。

  “永儿,”文宗高兴极了,他的儿子回来了。

  他的儿子知道父亲是爱他的,他起身去拉李永。李永方才还笑吟吟的脸,眨眼间七窍流血青紫肿胀。

  “永儿,永儿,”他大哭叫道。

  “陛下,陛下,”文宗睁开眼,手还伸在半空中,脸上已是湿漉漉一片。

  他摆摆手,示意宫人退下。都是他的错,文宗越想越难过心如刀绞。

  第二日文宗面红身热,忧思过度病倒了。太医令诊脉,涩脉浮取中取皆摸不着,唯有重按方可摸到,但仍模糊不清,时而出现,脉力细弱。

  太医令大骇,圣上情志不遂,气机不畅,血无以充,气无以畅,圣上此次病势来得凶险。

  太医令脑门上有细密汗珠,文宗眯着眼看御医表情,微微一笑。

  “爱卿尽管直言道来,生死由命。”

  太医令颤巍巍道:“陛下千秋万岁,微臣但请陛下凡事放宽心,一切自会相安无事。”

  文宗叹息一声闭上眼,不再言语。

  起居郎周敬复,起居舍人魏谟跟着太医令出来。魏谟是唐朝乃至中国历史上最负盛名的谏臣魏征的五世孙。

  千古一帝唐太宗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气度成全魏征。魏征直言犯谏,成就千古一帝。

  太医令脑门上已经是豆大汗珠,周敬复、魏谟两双焦虑的眼睛盯住太医令,问道:“陛下病情如何?龙体有碍吗?”

  太医令摇头,对两人说道:“陛下病势来得凶险,老夫给陛下诊脉,脉搏滞涩微弱。”

  他叮嘱两人:“两位大人多宽慰圣上才是,不要再让圣上忧思愁闷,伤了根本,只怕…大人是陛下身边的人,陛下忧思过重,大人切记要时常开导陛下。”

  两人送太医令到门口,周敬复附耳悄言道:“大人亦要言语谨慎。”

  “两位大人放心,在下自有分寸。”

  太医令赶回太医院,召集手下群策群力,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疗方案。

  贤妃一连几天过来探望,宫人只是说:“陛下正在静养,娘娘还是先回吧。”

  文宗避而不见,贤妃接连吃闭门羹。贤妃何时受过这等冷遇。

  这些年她都是文宗最宠爱的妃子,即使她没有子嗣,文宗对她恩宠不减。

  今日贤妃前来探望文宗,还特意穿上珍珠衫,珍珠衫莹润光泽,更衬得贤妃明艳动人。

  可是,在明艳的美人,爱人失去欣赏你的兴趣,该如何自处!弃妇,这个字眼出现在脑海里。

  弃妇,在深宫意味着什么?尤其是没有子嗣的弃妇,元稹的一首诗《行宫》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

  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这首诗就是深宫弃妇生活写照。

  贤妃身体发冷,从里到外地感到冷。她解下珍珠衫,交于宫女,坐上软轿回到宫殿。

  贤妃意识到自己现在陷入尴尬境地,她曾一度力主立安王为皇太弟,没有成功。

  成美一旦荣登大宝,且不说人家还有亲娘在世,皇太后自有其人。就说她力主安王一事,足够她吃不了兜着走。

  现在看来不用等到那时候,文宗目前对她的态度180度大转弯,她已经预见到自己秋日纨扇的境地。

  文宗态度转变,令贤妃紧张不已,她开始反思自己曾经作为。

  她拥有其他女人渴望不及的殊荣—文宗的荣宠。她只要安安心心地在后宫,做一位被文宗宠爱的小女人,她不会有今天尴尬的处境。

  她为什么拥有文宗的宠爱,还要更多,还要左右前朝呢?为什么?

  从她介入储位之争那天起,开弓没有回头箭,她注定只能进不能退,放手一搏成王败寇。

  有位身披斗篷,头戴帽兜遮住头脸的人,来到宰相杨嗣复府邸。

  杨嗣复屏退左右,亲自在书房门口迎候来人。王少诚带来贤妃书信,杨嗣复拆开书信。

  贤妃书信中谈及日后之处境,太子一方会不会把安王一方,作为排挤对象,甚至是打击对象呢?剑已出鞘就没有收回来的道理。委婉试探杨丞相的态度。

  杨王两人在书房密谈。后宫和朝堂之间交往总是有些忌讳,在有心人眼里就是事。后宫干政,外戚专权,都是帝王忌讳的。

  杨嗣复当即提笔写封回信,信中表明愿意追随贤妃,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

  在官场浸染多年,既然选边站了,就像赌徒,谁笑到最后谁才是赢家。

  夜色掩映下,一个穿黑衣身影从杨府纵马奔出,一会不见踪影。

  王少诚悄然无声潜伏回宫,贤妃在寝殿内抚琴,高山流水,知音何在?

  “娘娘,老奴回来了。”王少诚向贤妃复命。

  “你们都下去。”宫女侍从都退下。

  王少诚从怀里掏出书信,呈送给贤妃。贤妃迫不及待打开信笺。

  杨嗣复在信里一片拳拳衷心。贤妃吃了一颗定心丸,毕竟朝中还有大臣和自己站在一条线路。

  李永去世,如果不是她推立的安王坐上御座,她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她脑袋多大,做这等赔本买卖。

  黄莺父母终于吐口,同意女儿自己选择出路。黄莺跟随江遥来到杏帘在望酒楼,一路上黄莺处于亢奋状态。

  她以往进城都是卖自家土特产,或是女红手艺,换些银钱贴补家用,来去匆匆。

  这座繁华的都城她是匆匆过客,没有她立足之地。现在,她要在这里做工、生活,而且月钱可观,

  东市,她很少往这边来,这是有钱有势之人消费的地方。而杏帘在望酒楼就在东市中心地带,哪天动员柳叶过来瞧瞧,黄莺盘算。

  她跟在江遥身后进到店里,不提防被阿诗娜吓一跳。阿诗娜看到江遥进来,她笑逐颜开地从前台拿着青铜制的,带有曲柄酒勺跑出来。

  江遥不着痕迹地侧身让开,顺势握住勺柄。阿诗娜松开勺子,她注意到背着包袱跟在江遥身后的黄莺。

  黄莺正好奇地东张西望,一转头一双碧蓝的眼睛近在咫尺,一眨不眨地凝望她。

  见惯黑发黑眸的唐人,眼前突兀地一张金发碧眼、高鼻深目的脸蛋。

  “哎呦。”黄莺后退一步。

  “总是毛手毛脚,看啥时把门牙磕掉。”江遥拿勺子比划。

  “她是谁?”阿诗娜仍然瞪视黄莺,黄莺也毫不示弱与她对视。

  “黄莺。”

  “阿诗娜。”江遥给两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