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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拜剑山庄,店大欺客

凌云见状只能再次开口道:“其实这千古常青才是最适合你们的选择,因为这瓶中共有两颗。”微微一顿,又补充道:“如果你真的爱她,就应该在你死之前服下另一颗,然后陪她千年时间,彼时她一起腐朽。而不是到了你沦为一具枯骨之时,她仍旧一人永世孤独。”

  步惊云闻言眼睛一亮,貌似云兄说得对啊!

  死后相守千年,而后一齐化为尘土,这千古常青果然是比冰魄更加适合自己和孔慈。因为冰魄毕竟只有一颗,且天下间就仅此一颗,根本不能使得两人共用。

  想明白个中关键,步惊云微微点头道:“多谢凌云公子提醒,我步惊云再欠你一个人情。”说完,已经打开玉瓶,将千古常青倒出一颗,喂孔慈服下。

  “恭喜先生,保住了侠王府一脉度过死劫,根据合同内容,将获得额外的本源能量报酬,此项报酬将在此次任务结束之后,纳入统一清算。”

  果然如此!

  目送步惊云再次离开的孤寂背影,凌云嘴角挂起了一丝了然的微笑。

  自己选择护持侠王府,亦等同是在保住一份中原武林元气,而这行为本身也被认可为一个获得本源能量的绝佳途径。虽然凌云还不知道这个报酬具体有多少,但曙光既然主动提起,想来这个报酬绝对不会比自己灭杀那个鬼刹罗小型营地来的少。

  侠王府在风云故事剧情中,堪称是龙套中的龙套,却仍旧有明确说明的报酬,那么若然下一个拯救的对象,换成中原武林的擎天之柱天剑无名又该如何呢?

  想到了这里,凌云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之色,无名的武功一定要尽量保住,那么……令到无名出现意外的契机破军则必须得死。

  虽然在原剧情里破军最后被洗白了,但凌云已不打算给他洗白的机会,就凭他甘心做汉奸引狼入室,这一条,凌云就绝不会给他什么洗白的机会。

  破军必须死,就此定论!

  当然,要弄死破军,以凌云现阶段的实力并无付诸实施的可能,需要在各方面都予以加强之后,才有胜算。

  不过好在现在距离“风云际会浅水游”的雄霸倒霉时刻还有一段时间,而不管按照原剧情的走势,还是根据当前形势的分析,破军都应该会在雄霸倒霉之后再跳上台前蹦跶。个缓冲时间还是很充裕的,足以让凌云在功力方面追赶上破军了。

  至于当前首要者……自然以先解决兵器为最优先。

  现在自己手上有足足九块神石碎片,加上新得到的冰魄,貌似足可打造一剑趁手兵器了吧,大不了再掺杂一些别的原料,又或者……直接把败亡之剑砸了回炉,原料的问题也就差不多就齐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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