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方方因为故意推倒陈晴,导致了陈晴受了惊吓,并且引发了早产,差一点点危及腹中胎儿的安全,最后虽然化险为夷,平安无事,但是却并不是丛方方手下留情的缘故。
王慧函这边的情况也很相似,因为自己的心理扭曲,居然对自己的亲侄子下手,如果不是旁边有人凑巧看到,跳入水中及时施救,一岁多大的孩子很有可能就救不回来了。
“丛方方和王慧函被发现的时候,虽然一个封了石膏,一个没有,这算是有点差别,但是大体相似,都穿着洛丽塔风格的衣服,你说,这个洛丽塔风格的衣服,本身是不是也带着与儿童有关的暗示?”颜雪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之后,询问康戈的意见。
“你这么说,逻辑上的确是说得通的。”康戈并没有反驳颜雪的看法,但是他同样也语气有所保留的没有表示赞同,“但是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
“哪里?你指的是什么呢?”颜雪知道康戈不是一个草率的人,既然这么说了,那一定是有一定的原因,只是他说的含糊,让人有些猜不出问题在哪里。
“我现在也有点说不清楚,主要是没有什么实打实的证据去证明,只是一种很抽象的感觉,就是觉得按照你说的那个共同点,共同点本身是说得通的,但是作案手法又和这样的一个动机显得有点不大搭调!”康戈努力组织语言,好让颜雪明白他的想法,“如果是你说的那种关联,那凶手在作案时,手法上应该会表现出一些更明显的恨意吧?”
他的问题让颜雪也为之一愣,方才她想到了丛方方和王慧函之间的关联,觉得完全说得通,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再加上洛丽塔风格的裙子也的确带有“孩子”的指向性,所以她便一不小心忽略了凶手把两个死者都搞得好像艺术品一样的现场效果。
康戈提到了“恨意”这一点,颜雪也猛然之间意识到,这两个案子的现场存在的共同点除了裙子的风格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隐性特点,那就是诡异的美。
诡异这一点没有什么异议,不管是穿着洛丽塔裙子的石膏人,还是打扮成公主一样“坐”在秋千上的死者,都透着强烈的诡异感,让人有些心底发凉。
但是诡异之余又不得不承认,这种场面在诡异当中的确透着一股子美,令人毛骨悚然的美,感觉完全是把杀人当做是一种创作的过程,而并没有宣泄恨意的痕迹。
如果凶手是因为丛方方和王慧函伤害过孩子所以痛恨她们,认为她们罪孽深重,那么为什么杀人手法上能够做到毫无怒意,如此平静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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