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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铁鹰锐士

“朱大人看来恢复的不错,请坐吧!”

  李庭岳看到朱振是被大猛提着胳膊走进来的,就知道这位主簿大人恐怕是被他强行赶出来的。

  朱振脚下发虚,要不是被大猛提着,已经瘫软在地了。

  冻伤之人如果不能好好将养,很容易落下病根,大猛却不管这些,把他从水桶里提出来,穿上衣服就把他带来了厅堂。

  “如此,朱某就叨扰了。”

  朱振有些畏缩的看了李庭岳一眼,还是坐了下来。

  他摸不透李庭岳和老曹的身份,见他们对官府没有一点敬畏之心,自然不敢有一点违逆。

  “朱兄以后有何打算?”

  李庭岳给朱振倒了一杯茶,送到他面前。

  “如今逆臣当道,小人夺权,朱某却正在被通缉,天下之大,我已经没有可以去的地方了。”

  朱振神情忧郁,目光深沉,满是忧国忧民之色。

  “老朱啊,你是什么人自己清楚,咱就别装了,杨俊是个乱臣,你和他是一丘之貉,就别露出忧国忧民的神色恶心人了。”

  李庭岳没有给朱振留一点脸面,一连对朱振换了三个称呼,拍着他的肩膀继续说道:“这样,反正你出去也没地方去,不如就留在这里吧,至少这里不会有人把你交给官府。”

  “这……”

  朱振对李庭岳的冷嘲热讽倒不是很在意。

  官场中人,这点脸皮还是有的,只是对李庭岳的身份有些摸不准。

  他对自己的处境非常清楚,不管现在去哪里都有可能被人送去官府领赏。

  朱振最初的想法是去凉州投靠刺史王袁的客卿董槐,用掌握的秘闻换取一命。

  现在碰到李庭岳,他又有了新的办法。

  虽然王袁和洛阳众多达官显贵不和睦,但毕竟出自王家,自己未必对他有用!

  李庭岳见朱振犹豫不决,手指一下一下敲击着桌面,笑道:“老朱,杨俊死了,你算是余党,你觉得那些人会放过你吗?还是你认为逃出大晋边境能得到外族的庇护?”

  他每说一句话朱振的身子就颤抖一下。

  “阁下乃是何人?为何……”

  “你是想我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何会如此轻松的谈论朝廷大事吧!”

  见朱振点头,李庭岳伸出手指指着自己,笑道:“我是强盗……”

  然后又指着老曹:“这是大夫。”

  最后指着大猛说道:“这是我兄弟,当然也是强盗,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会如此轻松讨论朝廷大事的原因,就算我们对朝廷恭敬,估计要杀头的时候,他们也不会手软。”

  “强……强盗……”

  朱振想过李庭岳很多身份,却从没到过他竟然会是山匪盗贼。

  “老朱,你暂时先住在这里,好好考虑考虑吧!”

  李庭岳起身向老曹告辞,带着大猛离开了同济堂。

  “驴子,你干嘛想把这个人留在冯家镇呀?这老家伙一点用处都没有,我一只手就能掐死他。”

  两人并肩向客栈走,大猛瓮声瓮气的问李庭岳。

  他身高足比李庭岳高了一个头,也许是伙食太好了,几个月的时间大猛长高了不少。

  反观李庭岳,不仅个子没长高,还瘦了。

  “大猛,咱们客栈现在缺少的不是能打架的人,是缺少出谋划策的人,他就是这种人。”

  李庭岳说着,就走到了客栈门口,回头看了一眼街上稀疏的行人,说道:“此人是从洛阳来的,对官场很熟悉,以后还有很多事情要问他,大猛,对他客气点,不要把他吓跑了。”

  “他知道咱们是强盗了,还会留下来吗?”

  想起朱振胆小的样子,大猛觉得他逃跑的可能性很大。

  “会的。”

  李庭岳自信的对着大猛笑了笑,推开客栈的门走了进去。

  ……

  朱振的确没有跑,或者说他无处可去。

  却也没有来投靠李庭岳,而是在老曹那里住了下来,每天好酒好肉,日子过得极为悠闲。

  此人的嘴倒也厉害,时间长了竟然和老曹成了朋友。

  李庭岳这些天很忙,也不去管他,除了盖围墙的事情外,还有老徐的弓弦也快要完成了。

  老徐果然从没有让李庭岳失望过,新弓弦韧性十足,不仅有很强大的张力,抗磨损的效果也很好。

  安装了新弓弦的弓弩威力强劲,二十米之内破重甲应该没问题。

  这次实验弓弩不是只有李庭岳一个人。

  山寨里的兄弟几乎都来了,还有十个队长,能来的都来了。

  这么多人,在客栈显然不可能,李庭岳就找了一片僻静的树林来实验弓弩。

  十个队长都依次进行了试射,有人觉得轻,有人却觉得分量有些重了,携带不方便。

  “这东西确实有些重了,再加上唐刀和一些其他的东西,兄弟们的负重就太沉了。”

  郑老三把手里的弓弩交给大猛,向李庭岳提一个比较中肯的意见。

  “现在让乡兵们训练就是在增强他们的体能,咱们的盔甲还没打造出来,要是加上盔甲,他们的负重还会增加,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让他们加强训练。”

  李庭岳有他自己的想法,这一千乡兵他准备训练成战国时期秦国铁鹰锐士一类的特种兵。

  杀神白起之所以能战无不胜,靠的就是铁鹰锐士。

  在当时,还有一支特种兵名震天下,这便是当时魏国的魏武卒。

  荀子·议兵篇记载: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

  意思是说,每个魏武卒,须披挂三重甲盔,能开十二石之弩,背五十只弩矢,手持长戈或铁戟,腰带利剑,携带三天口粮,半天能长途奔袭一百多里。

  阴晋之战,五万魏武卒死磕五十万秦军,以一当十不落下风。

  如果没有铁鹰锐士出现,魏武卒在当时可谓所向披靡。

  就是一支这么强大的军队,最终败给了白起的铁鹰锐士,被杀的干干净净。

  由此可见铁鹰锐士的恐怖。

  李庭岳有一段时间对古代特种兵特别痴迷,曾在图书馆查阅过大量的资料,对铁鹰锐士极为推崇。

  他没有秦国的大手笔,可以从二十万人马中挑选合适的人当铁鹰锐士,他只有这一千人。

  见李庭岳已经决定了,其他人也就不再说什么。

  见其他人都没有反对意见,他反而好奇了。

  “你们都没什么意见吗?”

  “既然是公子的决定,我等自当遵从。”

  黄景瑜也不知道向谁学的,竟然学会了拱手施礼。

  看着老徐高深的笑容,李庭岳就是再傻也知道这都是他教的。

  难怪前些天他总是去帮忙盖围墙,一群人围在一起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商量什么,原来是这些事。

  李庭岳想要说什么,却忍住了,也许,这不是一件坏事。

  弓弩已经测试完成,众人对其威力都非常满意,接下来就是批量生产的事情。

  商量了半天,几个人也没有想出好的办法。

  “你记不记得盘蛇岭?”

  老徐突然插了一句嘴,看向了李庭岳。

  “盘蛇岭……”

  李庭岳仔细的回忆了一番,那个地方他当然记得,山崖还是他给弄塌的。

  只是不知道老徐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地方。

  猛然间,李庭岳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喃喃的说道:“徐叔的意思是,黑胡子的山寨?”

  “不错,盘蛇岭的路既然被堵住了,自然不会再有人从那里经过,而且那里的山洞里还有煤炭,正是合适的地方。”

  “可是,从冯家镇到那里的路途太远,如果翻山越岭的话,又没有合适的路……”

  李庭岳知道盘蛇岭黑胡子的山寨是最合适的地方,只要找到合适的路。

  他不停的来回踱步,想着办法……

  其他人都不说话,都静静的看着他。

  冯家镇的人没有人怀疑李庭岳的能力,能把一个又穷又破的镇子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让所有人都有饭吃,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成了冯家镇的主事人。

  不仅冯家镇的人这样想,见山寨里跟着他来的兄弟都习惯了听李庭岳的话行事。

  正在踱步的李庭岳自然知道他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也许……”

  李庭岳的目光看向了众人中身高最高的大猛和高大鹏,立刻有了主意。

  他笑着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几个人。

  一群人面面相觑,同时点头同意……

  ……

  冯家镇的乡兵依旧在有条不紊的训练和盖围墙。

  只是训练的时间变长了,训练的人数也发生了变化。

  开始只有两队人进山打猎,当天来回,其他几个队则训练,一天一轮换。

  现在不同了,进山打猎的变成了五队人,进山的时间也变长了,四天一轮换。

  而且每次进山时都携带着很多东西,重量不会少于二十斤。

  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山的乡兵携带的东西越来越重,一度涨到了五十斤。

  冯家镇的百姓并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只是觉得自家的人每次回来总是极为的疲惫。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又是半个月。

  天气变得更冷了,镇子南边的河已经出现了薄薄的冰层。

  好在,房子已经盖好了,家家户户都有火炉,只要有吃的,乡民们才不会害怕。

  这段时间倒是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只是客栈后院中多了一个女子的事情已经在冯家镇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