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页想探知拓跋雄的动静,需要耗费大量的神力。
书页大爷舍不得浪费,只能忽悠轩辕牧野往拓跋雄身边凑了。
“夜探敌营?有这个必要吗?我不想去。”轩辕牧野不是很乐意。
初尝恋爱滋味的万年单身狗,巴不得每天都把眼珠子给黏在小女友身上。
他不在小玉身边,不就没人给小玉端茶送水了?
“主人,您怎么能这么没出息呀?没您在陈小玉身边的时候,陈小玉还不是照样吃饭喝水?一个优秀的女人,是绝对不会喜欢一个没用的男人的。”书页大爷失声惊呼。
太可怕了。
主人他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想法?
居然以替陈小玉端茶送水为荣?
建功立业才是男人的梦想好不好?
这个时候,主人不是应该抢着去北魏军营中踩点,然后立上一堆功劳,顺便收割一波功德啊!
“你胡说什么?小玉最喜欢我,这份喜欢不会因为我身份的改变而改变的。”轩辕牧野拉长了脸。
轩辕牧野才不信书页说的话。
没见小玉每次接过他倒的水,都会说‘袁哥哥你太好了’和‘袁哥哥你太棒了’这样的话吗?
小玉才不会看不起他呢!
书页噎了噎。
书页发现,自从轩辕牧野和陈小玉开始谈恋爱后,智商开始下降的厉害。
男女谈恋爱时说的话,有几句能信的?
要不是轩辕牧野先问陈小玉“若是我以后富贵了或是落魄了,你还会不会喜欢我啊?”
陈小玉会说这份喜欢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而改变吗?
书页大爷心中愤愤不已。
不过,以上这些话,书页大爷只敢在肚子里想一想。
至于说出来?
那是不敢的。
“那······主人您好好谈你的恋爱吧!我睡觉去了。”书页委委屈屈地说。
“嗯。”轩辕牧野高冷地应了一声。
轩辕牧野巴不得书页不要打扰到他。
每天只要能呆在陈小玉身边,就算什么话都不说,光是看着陈小玉的容颜,轩辕牧野的心情就美滋滋。
陈小玉是个急性子。
当晚就去了北魏军营找了吴小怜。
这一次,陈小玉选择出现的地方,是在吴小怜的营账中。
陈小玉显露出身形之前,顺手把吴小怜的侍女给打晕了。
吴小怜原本正在看着灯花在发呆,侍女倒地的声音,惊醒了吴小怜。
“谁?”吴小怜喝问道。
“是我。”陈小玉撤去了“隐身符”,显露出了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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