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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偶像啊(求收藏)

回到宿舍,陆尘从床底下拿出了那个钱袋,解开绳结,从里面拿出了一枚金币,就在陆尘拿起金币的一瞬间,原本暗淡的金币,竟然突然退去了岁月的痕迹,变成了金灿灿的新币。

  看的陆尘诧异不已,已经有了一定经验的陆尘,马上用灵力包裹住金币,看来这金币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收藏之门”陆尘唤出那层层叠叠的虚幻大门,虚幻的触手卷起钱袋,陆尘拇指一弹,叮的一声,手上的金币径直飞向了收藏之门,被触手接住一同卷进进了研究所,消失在了空气中。

  将自己洗漱干净,陆尘走出了宿舍,去了巴伐利特银行,巴伐利特银行是除了联邦中央银行之外最大的商业银行。

  储蓄规模可以占到整个联邦货币发行量的十分之一,也就是中央银行每发行十个金币,就有一个放在巴伐利特银行的保险库里,说它是联邦金融的蓄水池都不为过。

  “超豪华的水池啊。”陆尘看着银行前的喷泉水池感慨道。

  走进了宽大的酒店式银行大厅,入目的是巨大的水晶吊顶,高耸的大理石柱,高档真皮沙发,精美的手工壁画……

  一切都是奢侈的美好,所有的装饰都在传达着同一个信息:这是个有钱的地方。

  陆尘甚至能通过贫穷的鼻子闻到空气弥漫的金钱味道,想着自己账户里那十个小可爱,陆尘不自觉脸上带起了一丝笑容。

  有着利落头发,宽大肩膀,四方脸的大厅经理走了过来,语气恭敬又不失尊严的说道:“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

  “你好,我想取点钱。”陆尘说道,从口袋中掏出了一个白色信封,正是蜂巢公司给陆尘的那个,陆尘从里面掏出了一张印有防伪水印的账户文件。

  “请跟我来。”大厅经理看到账户文件,心中对于这个有些落魄的年轻人改观了不少,要知道拥有私人账户的人,一般都是有资产的有钱人,不说顶层阶级,起码也是中产阶级。

  一般的底层民众,可不会奢侈到拥有私人账户这种东西,要知道私人账户是有服务费的,每月一个银币,这对于底层民众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

  甚至一般的工薪阶层也不会有私人账户,工资支取也不通过银行,一般的做法是,每个公司商行都有自己的财务,工资都是每月去财务那里结的,说白了就是偷税漏税,当然如果被税务官知道了,那罚款肯定是少不了的。

  陆尘被引到了内里的贵宾室,蜂巢公司对员工还是不错的,至少在物质上并不吝啬,这可能也是对灵修这个危险职业的一种补偿,不过悲观角度看,也可能是这个职业,没有别的吸引人的地方。

  不过嘛,倒是很吸引自己,而且蜂巢公司能给我提供保护伞,最最重要的是现在来看黑域明显是跟影子世界有着某种联系。

  就冲这个这份职业,我当定了,只是不知道内勤到底干些什么。

  不过不需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明天就是报道的日子。到时候一切就都明了了。

  核对了账户证明,大厅经理将账户证明交给了陆尘,同时完善了陆尘的肖像,留了陆尘的签名和指纹,陆尘则是从巴伐利特银行拿走了五枚金币。

  出了巴伐利特银行,陆尘来到了蜂巢大厦所在的贝壳街,你问不是明天才报道吗,今天来干啥。

  陆尘当然没有弄错时间,他是来租房的,如果蜂巢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之类的,陆尘绝对不会租房,只是可惜并没有,陆尘在皇后日报上看到过这里有一幢公寓楼,离蜂巢大厦很近。

  以前陆尘想不明白富人区为什么总是挨着警局和教会,现在终于明白了,是怕呀,心里慌慌哒,离着近点有安全感啊,一个是肉体上的安全感,一个是精神上的安全感。

  陆尘巴不得直接住蜂巢大厦内,想来没有人敢在蜂巢大本营眼皮子底下动自己吧,即使是嚣张的纱布安奴应该也不会。

  虽然扫墓一事过了之后,陆尘对于纱布安奴的印象有了一定改观,但不能掉以轻心,她禁忌走私商的身份,绝对是实锤,况且混进蜂巢,只怕是要搞事情啊。

  陆尘甚至脑补出了一番邪恶恐怖计划正在慢慢铺开的恐怖画面。

  撇清关系,我跟这个危险分子没有关系,同时躲进保护伞里,不让这个危险分子伤害自己。

  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这就是陆尘现在要做的事。

  最终陆尘选了一间家具齐全的房间,房间有一个不大的客厅,简单的沙发,黑白电视,客厅有一个漂亮的落地窗,最关键的是落地窗就隔着一条马路正对着蜂巢大厦。

  陆尘相信只要陆尘拉下脸,扯开嗓子喊救命非礼啊,对面的蜂巢大厦一定能听到。

  其他地方就很一般,一个厨房,一个盥洗室,一个破旧的公寓电话,不过也有亮点,像是卧室,里面摆着一张木床,两个床头柜,一个床头灯,床的靠背后面是一个书架。

  这个书架陆尘就很满意,睡前从书架上拿起一本书,接着床头灯的光线,窝着被子里看书,看着看着书从自己手中滑落,自己则是甜甜地进入梦乡,还有什么比这更享受的呢。

  虽然心疼那五个金币,不过陆尘最终还是咬着牙签了协议,并决定明天报道之后就直接搬进来。

  掏了两枚金币的押金,陆尘拿到了公寓的钥匙,出了公寓。

  “尘。”

  就在陆尘转身走入人群时,听到了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偶像。”那人又喊了一句,听的有些耳熟。

  陆尘回头看见了一个人,准确的说是全身缠着白色绷带,像是木乃伊一样的男人,他拄着拐杖,一只脚打着石膏,可怜地单脚前行,只露出一双眯成缝隙的眼睛。

  陆尘看着他栗色的头发和把绷带绷得鼓鼓囊囊的大肚子,试探性问道:“格里芬?”

  “诶,就是我啊。”格里芬拄着拐杖加快了几步,

  没想到还真的格里芬,这才过了两天,他就已经能下地走路了!格里芬家族的肉体真的恐怖如斯,这回复能力估计挨一手雷三五天就能好吧!

  格里芬则是更加震惊,自己竟然在名单上看到了陆尘的名字,如果不是脸上缠着绷带,格里芬连下巴都掉了。

  自己九死一生才过的,他一个普通人竟然没事人一样就过了,听说最后的射击成绩还是所有人中最高的,这是什么人啊?这他妈是偶像啊,绝对的偶像。

  “高人啊”格里芬在心中喊道,格里芬已经想好了,陆尘这个金大腿,他是抱定了。

  陆尘则在想,嗯,纱布安奴真的打上来,自己大喊一声,看暗器,把格里芬顺手丢出去,应该能抗一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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