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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劫杀

按照李莫来的建议,李墨白应该先跟着他回到他的小王城,然后一步步发展击退其他王子,最终获得参见秘境试炼的名额。

  但是李墨白丝毫没有玩宫斗的兴趣,实力强大之后,他做事情喜欢直来直去,直接到莫王城要求莫王答应不是更好吗?

  李莫来虽然觉得此事不甚妥当,但是老祖宗高深莫测,必有良谋,他也不敢反驳。一路上众人走走停停,遇过了不少城市,这些城市少则几万人,多则人口过百万,但是在李墨白看起来,这些城市都极其原始。

  能不原始吗?最起码的KTV都没有。

  时光荏苒,很快三个月时间便过去,他们终于快到莫王城了,据李莫来说离此不过七八万里地了。

  以前李墨白觉得所谓的南北不可知之地,可能是北极或者南极,现在则知道自己错的离谱。只是这北不可知之地便被原来的地球大了无数倍。

  这一夜众人宿在野外,睡到夜半时分,李墨白的眼皮动了一下,嘴角裂开一个怪异的微笑。

  在黑暗的掩盖下,无数身着黑衣的人影,正从四面八方涌来。

  也不知是不是上一个文明留下的印记,现在的人做狗屁倒灶的事情,也喜欢穿着黑衣服,然后用黑纱蒙着脸。

  也喜欢在风高月黑的夜晚,杀人夜要的便是乌七八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黑咕隆咚的夜色,当鲜血从体内喷射而出的时候,颜色不再那么鲜艳。

  几道人影出现了,离众人越来越近,他们的首要目标是李莫来。

  一个黑衣人靠近了李莫来从长脱靴之中抽出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这匕首恐怕是黑夜里最亮的东西了。

  如果是李墨白改行做一个杀手,他会选择把匕首涂抹成黑色,这样虽然不够拉风,但是不至于匕首的反光,绕花了被刺杀的眼睛,以至于从梦中惊醒。当然刺杀的最佳部位是喉咙,用锋锐的利器割开喉管,鲜血喷薄而出,量又大又多,剩余的生命就如百米冲刺的运动员,你就是再拖拉,路程那么近,也很快就会到达终点。

  明显刺客的想法和某人不约而同,锋利刀尖直直地刺向了李莫来的咽喉。在刀锋距离咽喉零点零一公分的时候,两根纤纤细指,一下子夹住了刀锋,然后顺势一夺,将匕首夺了过来,顺手插进了刺客的胸膛,同时一块圆溜溜的石头塞进了刺客的嘴里。

  刺客睁大了眼睛,死不瞑目。

  我虽然刺杀失败了,但我好歹以前有过成功的案例啊!也是刺客界有头有脸的人物,我现在被反杀啊,反杀你咋就不能让我叫一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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