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臭小子!
哪怕是经过了一个晚上,现在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仓芸都还在脸红。
自己就是疯了!
居然当着仓燕山他们的面,像个傻瓜一样扑上去扯碎了周栋的胸衣,然后看着那一片毫无湿迹的雪白大声告诉自己‘啊,这小子不是从这里出酒的!’然后就一头栽倒沉沉睡去,好端端的一个中年美妇,被几个老酒鬼拣尸送回了房间......
丢死人了,不过还真得感谢那小子,如果不是他,恐怕还不知道自己醉酒后的路数。
有人醉后会变成哲人,发出哲学三连问;有人爱在街头指挥交通;有人化身歌星高歌不绝;有人会趁机表露对自家宠物狗的感情......
仓芸自从开始喝酒就没醉过,这回终于知道自己醉后是个什么毛病了,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大毛病,就是爱撕衣服,而且还是别人的衣服。
“我饶不了他的!”
输人不输阵是天下女子的特性,险些被周栋在酒桌上征服的仓芸此刻对小帅哥的心情十分复杂,似乎有些好感,更多的却是不肯服输,酒桌上丢了面子,仓芸不会傻到再找机会跟周栋拼酒,那是以卵击石,不过很快就有机会在白案上找回来了。
一想到自己在国·宴白案组大杀四方,从那小子手中夺下组长的头衔,仓芸就像个小姑娘一般得意的笑了起来。
必须承认,这个刚刚过了四十岁生日的女人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是那些青涩的干瘪小丫头无法企及的。
“我是白案组的仓芸,后勤组吗?
对,明天的白案遴选,我需要特别准备一些食材......浅水甜虾,要淡水的......
什么,我是不是在做白案?当然是!你以为白案就只是摆弄面粉吗?”
放下手机,仓芸取下了一直戴在右手上的黑色蚕丝手套,哪怕昨天在仓燕山房间内参加酒宴,她也没脱下这只手套,平日里也一直都戴在手上,很多人都在背后议论她一个中年女人不该如此的骚情,居然还带个半透明的黑色手套,却很少有人知道这手套对她有多么重要。
她手上的皮肤很是细腻白皙,没有半点硬茧,尤其手指纤长,指端丰润,就好像新剥春葱,可是右手的食中二指,却都留着半厘米左右的指甲,甲盖玉白润洁,甲沟里更是打理的比很多小姑娘的脸蛋儿还要干净。
这是一只很美的手,如果只看这只手,很多人会认为它的主人是一位青春靓丽的美少女。
***
“老周啊,一大早我可就听到了你的传说,酒桌上唯我独尊,震倒了那帮酒务组的家伙,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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