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本书的两个弟子级粉丝加更,感谢阿务13和精美绝伦闵两位!)
第二天一早,马小东天还没亮就起来了,把自己的‘羊肚蘑’收拾好,装进一个袋子里,别看马小东刚采回来的时候有一百多斤,可是晒干之后,一秤的话,顶多也就三十多斤,连四十斤都没有,装好‘羊肚蘑’又拿了几斤榛蘑,骑上自行车,直接奔着镇上去了。
天色还没大亮,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周围除了农田就是树林,说实话,这周围静悄悄的,有时候马小东还真有点肝颤。这个时节,东北地区已经是初秋了,早上的时候有点冷了,幸好马小东是骑着自行车赶路,只要加快点速度,一会儿就暖和了起来。
一路上飞奔,到了镇里天刚刚亮了起来,擦了把额头上累出的汗水,连续一个半个多不间断的行程,让马小东感到双腿都在打颤,可是看看后座上的蘑菇,想着为了自己以后整天遛鸟逗狗的生活,浑身又充满了干劲。
由于要去市里,又怕自行车会丢,马小东把自行车放在了镇政府的院子里,这个地方,估计应该没什么小贼过来偷车子。
放好车子,马小东看看手表,已经快五点了,急忙的跑到了客运站,他早就打听好了,客运站最早一趟去去冰城的车就是早上五点发车。急急忙忙,终于赶上了时间,其实这个时候,镇上去城里基本没啥人,就算马小东迟到,只要事先买了票,司机也会酌情等一会儿。
多拉一个人,他才能多赚一份钱。马小东拿着蘑菇,来到客车上,这时候镇里通市里的客车非常破,而且只有3辆。
说起这趟客车线路,却是马小东今后计划里非常重要的一环,这趟客运线路现在的主人叫做金华,早年是做混混起家的,那时候在东北,混混遍地都是,整天惹是生非,偷鸡摸狗。
不过金华这人脑子聪明,知道利用做混混的优势做生意,垄断了整个镇上的服装生意,九十年代初,正是做服装生意最好的时候,金华凭借着自己的垄断优势,财富迅速的膨胀起来,后来随着环境变好,他也不再敢这么做买卖了,于是转行做起了客运。
一开始做客运的时候,他手下有一群小混混,客运这个行业,最适合这种半黑不白的人做,因为要是后台不够的话,就是出租车行业都能把你挤兑黄了,镇上虽然没有出租车,但是有很多的三轮车,也会和各个村子的客运路线抢生意。
那时候,基本天天都能听见三轮车和客车打架的消息,后来金华参与其中,凭借着一群手下,迅速的站稳脚跟,把三轮车打击的不敢再和他的客车抢生意。
谁敢抢啊,谁抢打谁,打人砸车,凶手抓到了也就是在号子里蹲些日子,死活就是不拿钱赔你,甚至抓不到凶手的话,人家连号子都不用蹲了,谁还敢抢生意啊。
马小东记得,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了明年,明年镇上会发生一件大事,几个喝了点酒的混混,抢劫了一家储蓄所,并事后放火,造成了储蓄所内四人全部死亡。这事儿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上边下令严厉打击黑势力犯罪行为。
金华的手下进去了一大批,接着他客运公司的客车又连续的出了几次事故,不得不想办法转行,要说这人也确实有能耐,转到了货运物流行业,专门做冰城到县城和镇上的零担物流,居然还是风风火火,生意兴隆。
也是人家运气好,在处理手里的客运线路时,正好冰城的一家大型客运公司准备整合整个冰城的客运资源进行借壳上市,正好金华手里的这条线路是一条很重要的线路,想要整合客运资源,就绕不开这里,因为这条线路到冰城的沿途经过三个县城,要知道,那时候真个冰城只有10个县城,他一条线,就占了百分之三十多。
于是这条线路就被这家公司看上,收购了,土豪的大公司,直接砸下一千万,顿时就给金华砸懵了,立马屁颠屁颠的把线路卖了。要知道五年前他买这条线路的时候,加上三辆二手大巴车,一共才不到一百万。人家给一千万,还有啥不卖的理由?于是这金华也一跃成为了镇上的首富,买了镇上的第一辆宝马,提起来大家没有一个不是羡慕嫉妒恨的。
而人家客运公司也不是吃素的,之所以这么用这种雷霆万钧的手段,就是怕金华知道自己公司要上市的的消息之后,趁机提价,那时候就被动了,一千万肯定不够,还不如多花点钱,直接拿下来的好。
而金华也确实后来才知道了这家公司的情况,知道之后,肠子都悔青了,要是早知道的话,一千万说啥也不能卖啊,不在这家公司的身上咬下一块儿肉来,他都不姓金。
而马小东要做的就是,在金华进行行业转型之前,趁着冰城公司没有过来收购之前,把这条线路拿下,然后坐等收钱。
真正的说起来,这条线路虽然后世利润不错,可也只是不错,绝对不值一千万,就是两百万都不值。一共就三辆破旧的大巴车,加一块卖二手车的话,撑死也就三十万。这条线路给七十万,绝对不少了。毕竟客运线路,这是一个收益见效很慢的行业,主要优点就是长期稳定。
马小东找到自己的座位,把蘑菇塞在上边的行李架上,靠在自己的座位上开始闭目养神,起来的太早了有点困,到市里的话,一路上得三四个小时,先睡一会。五点整,见没人上车了,司机启动大巴车,向着冰城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