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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闺蜜

对于叶锦年,他是打心眼里喜欢的,他思维缜密,身手敏捷,勇敢果断,虽然出身于良好的家世,但他不骄不躁,能吃苦,这几年,立下了赫赫战功,不愧是将门之后。

  “什么时候行动?”叶锦年看完资料问他。

  “后天,所以才急着召你回来。”

  “好!”

  “我的意见是,这次你就先不参与了,让许南带队,你在背后指挥,毕竟你身体也还没有完全恢复。”

  这是徐司令深思熟虑后的结果,虽然这并不是最佳方案,但他的手下,他不能不爱护,再说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他也没法向老司令交待,于公于私,这次他无论如何不想让他到前线去了。

  “我的身体没什么大碍,这个案子我跟了这么久,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好不容易到了收网的时候,我必须参加。”

  徐司令料到他会这么回答,这小子认定的事,不撞南墙不会回头的,他也没再勉强他,只是嘱咐他:“一定注意安全,不论发生什么事,切记安全第一。”

  “了解!”

  以往的叶锦年,了无牵挂,战场上,他是最拼命的那一个,但现在不一样了,即使没有徐司令这番话,他也会好好爱护自己的,因为,还有一个女孩在等着他,一个比他的生命还要重要的女孩子。

  晚上他坐在军营的射击场给季岚打电话,想必那丫头一直在等他的消息,电话刚刚嘟了一声,就被她接起来了。

  “你安全到达了吗?”

  他在电话这头笑,“吃饭了吗?”

  季岚点头,但想到他看不到,遂答道:“吃过了,你呢?”

  叶锦年又忍不住笑,今天想了她一天,从与她分别的那一刻起,坐飞机时想她,下飞机时还是想她,回到队里,跟队员们见面、谈话,脑子里想的还是她……

  等好不容易有时间给她打电话,心中以为有千言万语重要的话,但说出来,却是这般平常。

  平常你以为的琐碎,原来藏着的是最深的思念。

  不知不觉,电话打了有半个小时,熄灯时间快到了。

  叶锦年在电话这头开口:“季岚,我明天要出任务了,有可能,很长时间不能跟你联系。”

  季岚的心随着他这句话,咯噔一声,沉了下去。

  “好的,我知道了。”

  “别胡思乱想,等我回来,好好照顾自己。”

  “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自己受伤。”

  叶锦年挂了电话,又在射击场坐在了一会儿,心情万般复杂,虽然她什么也没说,但他知道她在担心他。

  想到她肯定会为了他寝食难安,他的心里就像猫抓似的难受,明天一去,势必有一场硬仗要打,很多事并不是他能左右的,跨入这一行,就意味着他的生命安全已经交付出去了,在此之前,他向来无怨无悔并引以为豪,热血男儿,本应为国为民,把生死置之度外。可今时不同往日,他的心中有了牵挂,有了念想……

  他向来是个无神论者,但他今天坐在这里,仰望苍天,默默祈祷,希望天上的各路神明能够佑他平安,让他此行一切顺利,可以安全归来,因为有个他爱惨了的女孩在等他。

  远处传来了脚步声,他警惕地喊了一声:“是谁?谁在那儿?”

  “是我,队长。”

  许南提着两罐饮料走了过来,把其中一罐递到他手里,“队长,你耳朵越来越灵敏了,刚才我特地放轻了脚步,刚走进训练场就被你发现了,牛啊!”

  打开饮料跟叶锦年碰了碰,“应该准备酒的,但明天还有任务,就用这个代替吧!”

  叶锦年啜了一口,问他:“许南,紧张吗?”

  许南摇摇头,“不紧张,跟队长在一起,没有打不了的胜仗。”

  叶锦年眯着眼睛没说话,许南察觉到他有些异样,“队长,怎么?没把握吗?”

  叶锦年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豪气地说:“在我的眼里,还没有没把握的仗,放心吧!”

  “好样的,队长。”

  “走,咱们去看看弟兄们。”

  两人从训练场出来,去了营房。

  因为明天有重要任务,所以今晚他没有按时收手机,让这群孩子们可以跟家人多说几句话,见到他和许南进来,大家都放下了手机,笔直地站成一排:“队长,副队长好!”

  他示意大家随便坐,旁边的杨乐拿出藏在身后的手机,“不好意思,队长,我可不可以再发条信息。”

  “再给大家十分钟的时间,然后交手机。”

  大家都欢呼起来,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大多都有女朋友,他可以理解。

  十分钟后,大家自觉地把手机交了上去,这一交,他们都知道,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拿回来。

  挂了叶锦年的电话,季岚呆坐在卧室里,虽然他具体的工作她还不太了解,但她可以想象,必是非常凶险。

  想到他刚刚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现在却又要上战场,她心里的不安在不断地发酵扩大,让她坐立难安,她怕会失去他,这个念头一经在脑海里产生,就迅速攫住了她的神经,每一处神经都紧跟着颤抖起来。

  她强迫自己要冷静,她应该相信他的,他那么厉害的一个人,感觉还从来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住他的。

  任何事,他都可以迎刃而解的,要相信他,要相信他……

  她不停地安慰自己,劝慰自己。

  她就在这样不断地害怕与希望中纠结着,牵挂着,耐心地等候着。

  周明明最近过够了游荡的日子,又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报社做编辑,她大学学的就是文科,也算是专业对口。

  她供职于《春城商报》,是一家老牌报社,在春城已经有些年头了,她被分配进了人物专栏组,主要就是采访春城的一些社会名人,工作不难,工作强度也是她能接受的范围。

  季岚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刚刚下班准备回家,接到她的电话,打了个车就去了她的小区。

  进了她家的门,换好鞋了,嚷嚷道:“你那情郎去哪了?”

  “胡说八道什么呀!”季岚笑着敲了她一记。

  “季岚,你说我跟你算不算朋友?这么大的事,你竟然瞒着我,要不是被我抓了个现行,你还打算瞒我多久?”

  说到这儿,周明明就一肚子火,连珠炮似地冲她叫了起来。

  季岚自知理亏,也不与她辩解,只是递给她一杯啤酒,招呼她坐下,“明明,咱们好久没一起喝酒了,今晚陪我喝一杯。”

  周明明这才发觉她有些不对劲,接过啤酒问她:“发生什么事了?”

  她摇摇头,不知该怎么说,怕一开口,眼泪就会掉下来,周明明一定会笑话她的。

  “叶锦年呢?”周明明猜测她这么反常一定是与他有关系。

  果然,她垂下脑袋,低声说:“回部队了。”

  “啊哦!”周明明了然了,指着她,笑着说,“我知道了,你想他了对不对?你这是得了相思病呀!这我可治不了!”

  被她这样识破心事,季岚还是觉得有些窘,她拍了拍她的手,辩解着:“我是担心他。”

  “担心他什么呀?”周明明呷了一口啤酒,不置可否。

  “你不知道,他的工作挺危险的,前段时间才刚刚受过伤呢!”

  周明明看她严肃的样子,知道她心里是真的担心,安慰她道,“你就放心吧!叶锦年是谁呀!春华一中出了名的叶大神,不论他做什么,一定会逢凶化吉,平平安安的,相信我!”

  说完,举着啤酒瓶跟她碰了碰,“你就别瞎担心了,作为大神的女人,你得拿出点气魄来,这样多愁善感的,可不行。”

  果然,遇到任何难事,周明明就是最好的解药,听到这样胡扯鬼诌一通,季岚的心思稍稍轻快了些,她应该相信他的,就像周明明说的,叶锦年可不是一般人,是她爱的男人,是她欣赏的男人,任何事,对他来说,他都会迎刃而解。

  季岚也学周明明的样子,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两人谈笑着,不一会儿,啤酒瓶一个个都见了底。

  翌日,季岚是被冻醒的,睁开眼睛,才发现周明明也在自己的床上,一半被子被她压在了身下。

  她摇醒她:“明明,该起床了,快迟到了。”

  周明明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看了眼手表,然后哇哇乱叫起来:“我的天哪!要死了,要死了,我一定会被主编骂死的,我今天上午有个采访活动,啊啊啊,疯了疯了……”

  季岚就看她疯了似地在房间里乱转一气,然后又旋风似地跑了出去,她不禁摇头失笑。

  周明明果然很周明明,想她这样的性子,怎么就和她成了好闺蜜呢!

  她从床上爬起来,走进厨房,什么也没有,真是怀念叶锦年在的日子呀!

  她摇摇头,强迫自己不去想他,并不停安慰自己:他会回来的,很快就会回来的。

  本想着直接去上班,转而又想到,叶锦年叮嘱过她,不能不吃早餐,她可不想惹他讨厌,于是乎,从冰箱里找出一颗鸡蛋,煎了煎,又为自己热了一杯牛奶。

  特地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他,配文:今天有好好吃早餐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