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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三代人

诺山坐在马车内,伺候他多年的仆人早已在马车内准备好了一桶清水和干净的衣物,诺山将浑身擦了个遍,总算是稍稍消去了满身的酒味,再换上整洁的一身便衣,一位忙于工作,精明强干的商贾子弟就此诞生了。

  不得不说诺山.奥斯顿先生除了享乐以外,令人惊奇的还有表演的天赋。他是天生的演员,无论是浊世贵公子,还是辛勤商人,又或者是孝顺晚辈,都能扮演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就凭这一点,他总是能比自己的父亲少挨许多斥责,日子也好过不少。

  在马车驶进庄园后,诺山支开附近的仆人,独自一人走近亚尔弗列得.奥斯顿,他的爷爷的办公室,再次整理了一番自己的仪表,又踌躇了一会,他总算下定决心敲响那扇乌木大门。

  略微沉重的敲门声让他心中不由地多了几分紧张,直到一道苍老的声音“进来”传来,他才敢推开房门,走近房间。

  明亮的阳光将整个房间照得分毫毕现,这个房间本就是整个庄园里阳光最好的地方,此刻就像是棉花吸水般,璀璨的阳光毫不吝惜地播撒着自己的光亮,将刚走近房间的诺山晃得都睁不开眼睛。

  整个房间都笼罩在金色之中,包括那整整齐齐摆放在桌上的君子兰、长春花、紫罗兰、多宝叶等等或是为了讨口彩,或是为了观赏的植物,还是那摆满了两旁书架,看上去崭新如初的大量书籍,又或是铺在地上,暗红色的名贵地毯,都被渲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看起来朦朦胧胧的似乎是有点不真实。

  而亚尔弗列得.奥斯顿就坐在阳光之中,就如同他一直以来都在家族的人们心中的印象一样,仰慕敬畏以至于不敢,也不能直视,甚至就连追赶他的背影都做不到。

  尽管奥斯顿老爷身后就是天鹅绒制成的拉绳,只要轻轻一拉厚重的金丝窗帘和轻柔的细丝帷幔就能将有些刺眼的阳光挡住,可或许是因为老人喜欢阳光的天性,又或许是这位老人就是喜欢金色,他并没有挡住阳光的打算。

  是的,亚尔弗列得.奥斯顿喜欢金色,这是能够公开的喜好,他也从不掩饰这一点。在诺山小时,亚尔弗列得就经常用装满袋子的金币逗弄他,“你看这是世界上最漂亮的颜色。”,对于一位成功的大商人而言,喜欢金色不正是理所当然的吗?

  等迈入房间,诺山才看清房中竟然还多着一个人。那人很是熟稔地向诺山招手,“诺山,这里坐。”,诺山一看,这不就是自己的父亲吗?心中暗暗嘀咕:“他怎么来了?”,要知道亚尔弗列得可是很少同时召集他们父子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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