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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养蜂人

这条只能行驶一辆小车的水泥路,并非是一路笔直,蜿蜒之中,一栋隐没在树林中的小楼,展现在林曾眼前。林曾没想到,在这僻静的郊外,竟然还有这么一座令人惊艳的小楼。

  这栋小楼,设计别致,三层楼高,高低错觉,青色瓷砖装饰,天台还能看到爬满青蔓的架子,看上去就是一座乡间优美的小别墅。

  和林曾苗圃里那栋方方正正的两层红砖楼相比,这栋小楼就像一个优雅的淑女,而他那楼房,就是一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

  小楼四周,显然是经过精心的设计和打理。

  林曾叫不出名的花儿,一丛丛,一簇簇,有的枝繁叶茂,有的旺盛绽放,娇艳美丽。一条鹅卵石的石子小路,穿行在花丛之中,形成了一个精巧甜美的小花园。

  还有些林曾认识的果树和蔬菜,穿插种植在花丛中,融入花园的美景中。石子路旁,嫩绿嫩绿的意大利生菜,和紫红色的苋菜沿路种植,长势良好。一块岩石旁,一棵一人高的柠檬,已经挂着乒乓球大的青色果实。

  林曾停下电动车,没有继续将他的小电驴开进石子路里。他欣赏着眼前这片花园的布置,心中忍不住赞叹花园主人的匠心独运。

  他正想如何询问远处的养蜂人,怎样购买蜂蜜,突然一只体型颇大的金毛狗,从小楼旁的灌木丛中钻了出来。金毛犬性格温顺,它好奇地盯着林曾好一阵子,然后才迈着有节奏的步伐,朝林曾走近。

  这只金毛犬,看上去对林曾充满了好奇感,它绕着林曾,走了几圈,鼻尖忍不住凑近林曾的电动车头,抽动鼻子,使劲嗅着。

  远处的养蜂人似乎看到这边的动静,他放下手中的蜂巢,关好蜂箱,向林曾这边走来。林曾想了想,举手冲着养蜂人的方向挥了挥手臂。

  金毛犬敏锐地注意到养蜂人的行为。它放弃对林曾的好奇心,向养蜂人小跑而去,步伐轻快跳跃。

  快步走来的养蜂人,没有摘掉防护罩。从娇小的身形可以看出,是一位女性。她穿着碎花的棉质长袖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在炎热夏天里略显突兀,

  林曾想到自己贸然进入对方的养蜂场,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在养蜂人距离他大约还有三十多米时,高声招呼道:“大姐,不好意思呀,我看到你这里有养蜜蜂,就过来看看有没有蜂蜜。”

  养蜂人听到林曾的招呼,身形一顿,停住步伐。活泼的金毛犬已经跟在主人身边,它迈了几步,突然发现主人不知为何停下脚步,有些困惑地停了下来,扭头看着主人,轻轻“呜呜”几声。

  养蜂大姐举手摘下头顶白色纱网,带着金毛犬,向林曾走来。

  林曾巴眨着眼睛,顿时愣住。

  他认识她。

  这不是他在清一小见过的江老师江画吗?

  她怎么在这里养蜜蜂?

  林曾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一个娇弱女子,在码头扛沙包一样震惊。

  江画皮肤白皙,五官清丽,略带几分稚气,体态轻盈娇小,林曾可以想象她在画室里手持画笔绘图,却不能想象这个姑娘竟然一个人在郊区养蜜蜂。

  “别叫我大姐,我肯定比你小。”在林曾错愕的时间,江画已经带着金毛犬走到林曾面前。大概是林曾之前的称呼,让她有些羞恼,她瞪了瞪眼,有些好没气的说道。

  “额,”林曾想到前一分钟,还以为这是一个中年大妈,顿时有些尴尬,他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不好意思,我没想到是你。”

  金毛犬仰着头,大脑袋来回转动,看看主人,又看看那个陌生人。

  江画大概也觉得自己这身衣服,配上之前的行为,难免让人误会。她想了想,失笑自嘲道:“嗯,也不怪你,谁让我这一身土鳖的打扮呢,被当做大姐也是在所难免的,算起来,还是我占你便宜了。”

  林曾听到江画的调侃,笑着接道:“我以为养蜜蜂的都是上了年纪的大伯大妈呢,没想到你这个清一小的美术老师,居然在这里经营副业呢!”

  “哈哈,”江画摸了摸身边金毛犬的脑袋,扬起笑容,解释道,“可别说,我可是经验老道的养蜂人呢。我隔壁的邻居有一个养了几十年中蜂的老养蜂人,现在七十多岁了,还在养蜜蜂。我从小就对这个感兴趣,年年跟着,自然而然就会学了。”

  林曾想到,之前在清一小,江画说自己会木工。看来,这个女孩的爱好,有些特别。他远远看那些蜂箱,蜂箱周围蜜蜂乱舞,他看着都有些头皮发麻,而江画没有半点惧色,神情自若地穿行在蜂箱之中。

  “你真厉害,丝毫不怕那些蜜蜂。”林曾由衷说道。

  “怕什么,被这些小家伙扎两下,还能增加免疫力呢,”江画摇摇头,平淡地说道,她挠了挠金毛犬的耳朵,想起林曾之前的话,“你要买蜂蜜吗?”

  “是呀,”林曾这才想起了正事,他点点头,说道,“我正好路过这儿,看到蜂箱,就想买点蜂蜜,不是说蜂蜜上等的营养品吗?”

  江画笑着摇摇头,笑容有一股非常清爽干净的味道,她声音清亮悦耳,听着很是愉悦,她的个头只到林曾的肩膀,略微仰头,看着林曾说道,“别把蜂蜜想得太夸张了,还上等的营养品,有没有这回事还不知道呢。不过,在这种闷热的夏天,泡一壶绿茶蜂蜜水,放凉喝起来,确实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非常舒服。怎么样,要不要尝尝看?”

  林曾自然不会拒绝。他心头,还冒出一种特别甜滋滋的情绪,似乎比喝了蜂蜜水还舒服。

  聪明的金毛犬似乎知道主人准备招待客人,它步伐轻快,在他们前方引路,时不时回过头来,看看身后并肩闲聊的两人。

  “这是金毛吧,很乖巧。”林曾自己最近也打算养狗,对狗颇有兴趣,“它叫什么名字?”

  “阿宝是个公主,”江画拿着纱网防护罩,轻轻扇着风。之前在太阳底下的工作,让她也额头冒汗,“虽然很聪明,但是金毛犬太过友善,真不适合养在这里看家。”

  这点林曾倒是知道,他还特意找过资料。看过各种犬的性格后,他很肯定自己的苗圃里,绝对不会选择哈士奇和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