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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桥林七龙

“滋滋滋滋滋…..”

  桥林镇的夏天,夜晚总能听见各种昆虫的鸣叫声,声音格外的清晰。窗外,一轮明亮的圆月,就那么挂在窗前的树梢上。就像蟠桃园的蟠桃树上长出的大蟠桃。窗内,戚彻、方翔、侯世靖、黎鹤、莎澈、游孟六人,并排躺在大板床上。

  “太美了,广寒宫的嫦娥,现在肯定看着我们。”黎鹤看见窗外的圆月感慨道。黎鹤喜欢身边的那些自然天成的东西,山川,河流,明月,夜色,当然还有美人。这一点,和戚彻有些像。

  “求?么有吧,我们可都光着身子睡觉呢?完了、完了,这下都让嫦娥偷看去了。”莎澈故作紧张的语气说道,惹得所有人哈哈大笑。

  “沃日,卖钩子的,狗嘴吐不出象牙。”黎鹤被扫了兴致,扭头就睡。戚彻却爬起来,打开灯,拿出水彩笔和图画本。将眼前窗外的一幕,完完整整的画了下来。其实,他将窗内的一幕也画了下来,只是没告诉躺着的五个人。

  “戚彻,你怎么那么喜欢画画?画画多没意思。来,咱们来打扑克,斗地主,斗地主特别好玩,炸金花,炸金花也很有意思。真的,歹得很。”侯世靖对于戚彻画画这件事,很是不屑。

  “我不玩,要玩你们玩。赌博有什么好玩的?”戚彻骂骂咧咧的收好他的画。

  侯世靖喜欢打扑克,戚彻唤之赌博。其实,侯世靖就是在赌博,他在赌博方面的天赋,绝对不比《赌神》里的周润发差,整个阳光小学的学生,都被他赢惨了。侯世靖喜欢给女同学送东西,买东西的钱就是他打扑克赢来的。

  方翔望着窗外的明月,黎鹤已经睡了。侯世靖、莎澈、游孟三人玩着斗地主,边玩边商量着要成立一个“帮派”。“七二会”就这么产生了。很多年后,方翔想起这个晚上,都能笑出声。在方翔记忆中,那时的他们,崇拜的人,不是什么文学家、科学家、发明家、企业家等社会名流,而是现在他们看不起的街头混混、地痞流氓。在阳光小学,他们崇拜戚飞。在桥林镇,他们崇拜的是镇里的老混混莫老五。镇上的人,有的叫他老五,有的叫他勺老五,有的叫他老勺子。大多数混混都叫他五爷。莫老五在桥林镇可以说是“一呼百应”,没有哪个混混不听他的话。侯世靖和游孟两人,自从蟠桃园侯世靖和黎鹤打了一架之后,三人“英雄相惜”,成了好朋友。侯世靖玩地主,斗着斗着突发奇想要成立了一个帮派。要像老混混五爷当年一样威风。莫老五当年到底有多威风,没人知道。但是,在阳光小学,所有男孩子都说他很威风。只要说起莫老五,他们的精神头总是很旺盛。说他当年多么多么的威风,打架多么多么的不要命。方翔还听到过更夸张的,说侯世靖和黎鹤是莫老五的关门弟子。说他们两之所以在阳光那么“威风”,就是因为有莫老五在背后照着他们。

  方翔问侯世靖同学们说的是不是真的,侯世靖说是真的,方翔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但戚彻告诉他,侯世靖在胡扯,他根本就不认识莫老五,说他在吹牛。方翔很生气,问侯世靖为什么要骗他。

  侯世靖说:“我没骗你,我虽然不认识莫老五,但黎鹤认识,黎鹤他爸和莫老五是一起打过架的兄弟,那是过命的交情。你知不知道,莫老五曾经蹲过四年号子,就是替黎鹤他爸蹲的。黎鹤他爸之所以能成为桥林镇第一个万元户,就是因为当年和莫老五一起走私木材挣的钱。后来走私的事被发现了,莫老五一人扛下了所有责任,这才保下了黎鹤他爸。”

  侯世靖说的是不是真的,方翔不知道,但他知道,黎鹤确实是他们这些人里最有钱的。他们进游戏厅和录像厅,钱基本都是黎鹤掏的。这都不算什么,黎鹤不但有一辆属于自己豪爵125摩托车,还有一套自己的院子。这套院子可是他们这些小孩儿的聚集地。小学期间,他们几乎一半的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方翔这么一想,侯世靖说的应该不会错。

  方翔和侯世靖不会想到,黎鹤更不会想到,就在他们成了“七二会”后,没几年黎鹤他爸就因为黎鹤的这套院子,扔下黎鹤母亲和黎鹤兄妹四人跑路了。

  “七二会”就是在黎鹤的院子成立的。“桥林七二会”这个名字是方翔取得。因为是六个人,本来取名是“六二会”,但侯世靖和黎鹤说,一般电视剧里,有名的组合都是七个人,什么“全真七子”啊,“七侠五义”啊,“江南七怪”啊,“武当七侠”啊。最后就改成了“桥林七二会”,号称“桥林七龙”。

  七二会遵循水泊梁山的规矩,座位肯定是要排的。在选老大的问题上,侯世靖和黎鹤以年龄为标准,选了莎澈当老大。本来莎澈不想掺和这事,但是碍于黎鹤的面子,也为了做起“生意”能更方便,就答应了。

  莎澈坐了头把交椅,黎鹤第二把,侯世靖第三把,游孟第四把。按照黎鹤最初的想法,第四把由戚彻坐,第五把由方翔坐。但戚彻委婉的拒绝了他的请求,说得给七二会留条后路,名义上他不是七二会的人,实则就是七二会的人,只不过不计入七二会名册之内。万一哪天七二会被灭门了,他好替大伙儿报仇,重建七二会。戚彻这番话一出,黎鹤、侯世靖等七二会众主干,对他崇拜的五体投地,一致同意他的说法,认为还是戚彻考虑的长远、周到。方翔本来就不想加入什么帮派,当什么混混大哥,他只想好好读书上学,和叶筱一起好好学习。于是借着戚彻的理由,就坡下驴,顺水推舟。说他还是留下来帮戚彻,怕日后戚彻一个人忙不过来,多个人多分力量,七二会已经有各位哥哥坐镇了,他很放心了。黎鹤,侯世靖也就同意了。

  七二会成立不久的某一天,方翔来找戚彻。

  “戚彻,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你吧,其实我是不想加入七二会,我说想留下帮你,是骗他们的。我只想好好念书,我喜欢混混,可我不想当什么混混。我没你有本事,我也做不来你的潇洒豁达,所以我只想好好念书,我也只会念书。”方翔不想撒谎,更不想骗自己最好的朋友,考虑了好几天,终于还是对戚彻说了自己的心里话。方翔觉得自己做不来真正的对兄弟讲义气,但他至少要做到不期满兄弟。不过,戚彻接下来的回答让他彻底没了什么顾虑。

  “狗屁的重建七二会,小爷那是骗他们的,实话跟你说,我也不想加入他们的七二会。我是要去闯荡江湖的人,我要成为人人敬仰的一代大侠,就像萧峰一样的大侠,哪有时间陪他们当混混。”又说:“方翔,你是个“文化人”,读圣贤书的,怎么能与混混为伍呢?我哥都说了,只有没文化的人才加入帮派呢,才当黑社会呢。你读了那么多书,我哥说这要是在古代,至少算个秀才。”戚彻认真的说着。方翔用一种崇拜的目光看着戚彻,这一刻他觉得戚彻好帅,但是戚彻接下来的话,又让他变得迷茫了。

  “可是方翔,我讨厌秀才。我不想加入七二会,不想当混混,可我还是喜欢混混的,想和他们成为朋友的。”戚彻说着说着就有些烦躁了,这让方翔更加的迷惑了,方翔问:“戚彻,秀才就是文化人啊,你怎么会讨厌呢?你既然不想当混混,可为什么又喜欢混混呢?”

  戚彻说:“方翔,你听说过文弱秀才吗?什么是文弱秀才?文弱秀才就是软弱的人,就是说秀才是软弱的,我可不想和软弱的人成为朋友,我讨厌软弱的人。我不想当混混,因为混混都是没文化的人。我喜欢混混,是因为混混都不软弱,他们打架都牛逼的很,他们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很多年后,戚彻想起他对方说的这些话,不禁被自己当年的稚嫩惹笑。什么是软弱?手无缚鸡之力就叫软弱吗?什么是强悍?勇猛无比就叫强悍吗?霸王对沛公,周郎战孔明,又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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