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一七章祭拜
陈婉清的房间里,董玉婉看着面前喝了一杯红酒,脸色有些红的陈婉清,直接笑了起来。
“婉清,你对你玉文哥有什么想法?”
“玉文哥,不就是玉文哥吗,能有什么想法?”
“你这丫头,你一见面,便直接搂着你玉文哥,你也不是小姑娘了,是不是一见面便喜欢上你玉文哥了?”
“妈,那有!”陈婉清直接脸一红,直接拒绝道。
“还没有,回来的时候,脖子上都带着人家送你的水晶项链了,还有你一回来,便挽着人家的胳膊,怎么没看你挽着别人呢。”
“妈,我也不知道,我也有些疑惑,跟玉文哥呆在一起,我便有一些忍不住想要挽住他的胳膊,就好像是小时候一样,那么习惯。”
陈婉清也是有些疑惑,毕竟她不是一个随便的人,相反有着中国女人的保守的性格和传统。
“不对,妈,我感觉到我在那里见过秦大哥,秦大哥给我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谢。”
“还说你没有喜欢玉文呢,你看看,这不就是喜欢吗?”董玉婉顿时白了她一眼,差点儿没有被她的话给噎着。
“妈,你想什么呢,是真的,这个人,我印象很深,我真有一种相当熟悉的感觉。总感觉到什么地方见过他的。真的。”
“你们小时候不是经常在一起吗?难不熟悉吗?”
“妈,真的,我说的,不是小时候,而且时间也不很长,最多两三年时间而已。”陈婉清立刻认真地说道。
“你说的是真的?”
“妈,我怎么可能骗你呢,秦大哥总给我一种特别熟悉的感觉,只是想不起来而已。”
如果张天浩在这里,绝对会感觉到震惊,女人的直觉也太可怕了一点,毕竟他和陈婉清都已经两三年没见了,他还是记得在在34年年底的时候,到上海见过一次对方。
……
张天浩坐在房间里,他拉上了窗户,坐在写字台前,拿着蜡纸慢慢的照着那稿件上开始刻着《觉醒》第三期内容。
现在的他,要尽快把这些东西刻好,然后印刷出来,这样对于他来说,才是最好的。
只可惜,都是他手写的,而不是铅印的,效果比起铅印差了许多。
看起来今天晚上他喝了一瓶红酒,可他却没有一丝的醉意,他的工作还没有做完。
随着他刻的字越来越多,当临晨两点多的时候,他才拿起自己刻的蜡纸,满意的持了看上面密密麻麻的字,他自己也是相当满意,毕竟《觉醒》完成,他还是相当开心。下面只要找一个地方印刷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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