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弟,你的思维太守旧了。”
赢百舞无师自通,手指一动,手枪便旋转,挽了一个漂亮的枪花:“这武器明显就是用来偷袭的,没必要正面交锋时使用。”
“不错,百舞射击的时候,我察觉到它的灵气波动非常短暂,这就不容易被捕捉到。”
李子柒掏出了一个巴掌大的圆形灵装,看上去就像一块怀表。
葫芦娃们凑了过来,观察上面的数值,陷入了沉思中。
箭师偷袭,最大的问题在于,想要射的远,威力大,就需要积蓄灵气,这个波动,对于那些高境界的修炼者来说,无异于睡觉时一只大耗子跳到了肚皮上,想不发觉都难。
因此这个时代的偷袭暗杀,都是尽可能的接近目标,要么弩弓攒射,要么高频率多波次的打击,绝对不会出现超远距离来一发入魂。
可是靠得越近,偷袭的难度就越大。
毕竟那么大的弓箭,瞎子也看到了,而且弯弓搭箭的这个过程再快,也会很显眼,但是这个手枪就不同了。
赢百舞笑了笑,把手枪揣进了怀里,然后装作走过轩辕破身边,在擦身而过的时候,直接拔枪。
砰!砰!
头铁少女嘴上模拟出了枪声。
嘶!
葫芦娃们倒抽起了凉气,这就很可怕了!
谁会闲着没事防备每一个路过身边的人呀,这要是其中藏着一个用手枪的杀手,百分百成功。
“不止如此呢,对决的时候,我趁着对方的防御破绽,突然拔枪来上一个三连发,就算打不死对方,也能拿到一个巨大的优势。”
赢百舞身为箭师,对手枪的实战理解,要远远超过其他人。
哪怕是心高气傲的战斗鬼,此时脸色都有些难堪了,因为真的防不胜防。
“老师的发明,果然是天下第一!”
鹿芷若满脸崇拜。
“和子柒的一比,我这个显然不契合时代!”
孙默摇头,没有志得意满。
他的思维也被局限了,因为是现代人,所以提到武器,他本能的便想到了做灵纹版本的枪炮,可是这个时代,有灵气,也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功法。
从效果上来说,功法千变万化,其实比火药枪械更具杀伤力,至少那个闪电海清场,不比大炮弱,而且更加‘干净卫生’。
小荷包的那套多功能战甲,就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将各种防御、索敌、攻击等等手段,集成在一套灵装上。
等等,这不就是钢铁侠的战衣吗?
“老师,您就别自谦了,我的灵纹武装,只有体内蕴含灵气的修炼者才能用,但是您这手枪,随便一个农夫,只要扣的动这个扳机就可以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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