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不得不沉默,因为她确实跟陆清源签订了婚前协议。
在协议里,陆家的公司、不动产,甚至是陆清源个人名下的股票、各种投资,都是陆清源的婚前财产,跟程安霓没有任何关系。
唯一能被拿来当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只是陆清源在公司上班的薪水。
这、在普通人看来很多,但对于陆家这样的“豪门”而言,就显得太少了。
陆清源为了表示对程安霓的看重,直接将自己的工资卡和信用卡的副卡交给了她。
每个月,程安霓可以支配的钱大概有五六万左右。
这么大一笔钱,对于小市民出身的程安妮来说,已经是想都不敢想的巨款了。
所以,这些年,哪怕心里有一丝声音告诉她,陆清源并不像他当初许诺的那般珍爱她,她还是心甘情愿的给陆家当牛做马!
她虽然愿意对陆家掏心掏肺,却不想被人戳破,什么保姆,也太难听了!
原主沉默片刻,就愤然道:“你懂什么?豪门娶媳妇,哪个不签婚前协议?”
安妮嗤的笑了一声,“是,确实都需要签协议。可问题是,人家那些真心爱妻子的富豪,虽然为了家族整体利益而不得不签署婚前协议,却也会给妻子一定的物质补偿。比如将自己名下的产业过户一些给妻子,或是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后,会酌情分给妻子一些股份……”
安妮看着原主,凉凉的说,“你呢?好歹也嫁给陆清源十多年了,把他的一双儿女照顾得无比周到,他除了每个月给点钱,可曾给你一点实质性的物质补偿?他是给你买房子了,还是给你股票分红?!”
原主:……
什么都没有!
她嫁给陆清源十多年,除了银行卡上百十万的存款,也就是一屋子的名牌包包和衣服,连名贵的首饰都没有太多。
这些东西,一旦变现就会贬值。
如果将所有的东西折成钱,再加上原主的存款,她都买不起一套像样的属于自己的房子。
“我、我不用什么房子,这里就是我的家,我、我为什么还要买房?”
原主强自镇定的说着,其实她心里也是发虚的。
因为结婚后,她渐渐发现陆清源并没有自己相像的那般爱自己。
所以她总担心对方会跟她离婚,会把她扫地出门。
她已经不再年轻,也不是什么美人儿,若是再婚,很难找到好归宿。
到那时,她没钱没房没工作,后半生又该指望谁?
可现实已经这样,原主只能竭尽所能的伺候好陆清源一家三口,不让自己显得那么没用。
为了彰显她对陆家的真心,她不惜委屈自己的亲生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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