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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偶遇大明星?

这一次传送,曹岩一共带了五个打火机,两个防风的,两个普通的,他带这些东西的本意可不是用来唬人的,因为无法确定传送落点,所以他要准备生存工具。打火机是必须的,除此之外还有三把多功能军刀、两把组合工具钳,以及五个小手电筒。备用的食品和淡水,他带的不多,主要是考虑到这一类东西负重太大。

  除此之外他还穿着登山靴,身上穿着的也是防水的衣服,再加上一顶遮阳帽,这就是他为这次传送准备的所有装备。

  之前在城门附近被官兵搜身查包的时候,这些东西就被搜了出来,只是这时候的官兵显然不知道工具钳和多功能军刀该怎么使用,他们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把刀刃弄出来。也亏得曹岩反应快,立刻就表示能给城门官送礼,对方没有过多为难他,把他带到了这个房间。

  “大人,您看看这个打火机怎么样?有了这个东西,您可以随时随地引火而不用担心会被风吹到,而且这东西稍微沾点水也没事儿,比火折子强多了。”

  曹岩轻声说道。

  “好好好,这个东西好,这个东西不错。”

  城门官抱着一个打火机,没见过市面的来来回回打火玩,曹岩在旁边看着好笑。

  不过他没有笑出声,而是拿起一个手电筒,“大人,您再看这个……”

  说着,他轻轻一拨手电筒的开关,白色的灯光顿时照在了桌子上,呈现出一个圆形的光斑。

  “鬼,鬼呀!”

  然而刚才还一脸贪婪的城门官,却突然尖叫一声,猛地向后跳开。

  他这么一叫不要紧,外面的官兵听到他的喊声立刻冲了进来。

  “大人,怎么了?”

  刷刷刷,又是三四把钢刀围住了曹岩,曹岩那个郁闷,几分钟时间自己都让人用刀指了两回了。这玩意儿可不是开玩笑的,这要是一刀下来,自己瞬间就要小命呜呼啊!

  他连忙给不远处的城门官打眼色,“大人,这是宝物啊,不是鬼怪,这是宝物。”

  “宝物?”

  那城门官惊魂未定的看着曹岩。

  如果说打火机还在他的承受范围内的话,那手电筒就真的有些超纲了,毕竟清朝有火折子,虽然不如打火机方便吧,但作用实际上是差不多的。可手电筒,这里面可是光啊,能把光都抓到手里,不是鬼怪是什么?

  “是啊,是宝物,不信大人您亲自试试,这东西真的是宝物。”

  曹岩用力点头,说道。

  “这……”

  城门官看了看曹岩,在看看他手里的手电筒,想了想,这才对其他卫兵挥了挥手,“你们先出去,没我命令不许进来。”

  等人们都出去后,他才小心翼翼走过来,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曹岩。

  曹岩把手电筒递给对方,这货好大一个男人吓得又退了两步,直到曹岩再次示意,他才走过来,战战兢兢的把手电筒接了过去。

  “大人,您看,这个是按钮,您只要轻轻按这个按钮……”

  城门官照做,灯光再次出现,他抖了抖,好悬没有直接把手电筒给扔了。

  不过在最初的惊慌之后,他立刻安定下来,开始对手中的手电筒充满好奇。不停的按按钮,不停的开关开关,就跟刚才玩儿打火机一个样。

  “大人,有了这东西,您以后再巡夜的时候,就不用担心看不清了,任他多么暗的地方,只要这灯一打过去,魑魅魍魉顿时无所遁形啊。这是宝物,是海外的仙人制作出来的,我也是机缘巧合之下弄到了一个,这就孝敬给大人您了。”

  曹岩一看对方笑了,立刻在旁边说道。

  “仙人?”

  城门官瞪大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手电筒,脸上露出了激动的表情,“嘿嘿,好,好好好,这东西好,这东西是宝贝,果然是仙家的能耐。”

  “那,大人,您看我的事儿……”

  “你的事儿?”

  城门官闻言一怔,看了看曹岩,尤其是看到曹岩的那头短发时,这才面露恍然之色。

  “放心,你这事儿没的说,我一会儿给你个公文,有了这公文,短时间就不会有人为难你了。不过你可得赶快把你这头发处理了,去城里面找个剃头的,你让他帮你把头剃了,然后带个发套,就没人能注意到你的脑袋了。”

  这城门官做人还算实诚,拿了好处,也愿意帮忙办事。

  不多时,一张公文就出现在曹岩面前。

  看了看没问题后,曹岩重新带上遮阳帽,把自己的脑袋遮盖住,然后背起书包,和城门官简单辞别后,背着书包,提着公文,终于顺利的进了城。

  当然了,背包里的备用食品被他留了下来,其实就是两个肉罐头还有三四包压缩饼干,这东西又不值钱,但胜在新鲜,既然都被对方看到了,那就直接送给他算了。反正那些工具钳和瑞士军刀他们也不知道那是啥玩意儿,曹岩只说那是自己谋生的工具,对方连多一句都没问。

  一个打火机,一个手电筒,加上两个罐头和三四块压缩饼干就换了一条命,怎么看都超值。

  捏着公文,曹岩没有急着去理发,而是先找到一家当铺,把剩下三个打火机里面两个普通的,加上自己的手表一起当了出去。当铺老板也没见过这种新鲜玩意儿啊,打火机还好说,这玩意儿就是个高档的火折子,但手表就不简单了。

  山寨瑞士手表,在未来顶多就值200块钱,放到清朝,这可是无价之宝。

  最后曹岩以100两银子的价格把手表“贱”卖,在当铺老板奸诈的笑容中,他一脸“郁闷”的离开当铺。

  出了当铺他就直接笑出了声,这可是一百两雪花银啊,一两就能换1000个大钱,他昨天晚饭加住宿,虽然吃得一般谁的一般,但一晚上也才花了20个大钱,这一百两银子够他活好久了。

  有了钱,他终于有了底气,找到一个剃头的摊子,和老板说明了自己的来意。然后在对方惊恐的目光中,展示了自己在城门处得到的公文,上面的印章让剃头师父放下心来。收拾起摊子,把曹岩带到了自己居住的地方,帮他剃了头,然后拿出几个发套来,给曹岩挨个试。

  据说这些发套是来自死人身上的,想想就觉得膈应,可一想到自己的小命为贵,曹岩还是乖乖的把发套带上。又花了几十文从剃头师傅家里买了一身普通的粗布衣,算上发套加起来还不到一百文,等他重新走到大街上的时候,已经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清朝人。

  看看时间,已经过了正午,走了一上午,曹岩没吃多少东西,进城的时候又被吓了一跳,现在正是又饿又渴。他背着包来到大街上,随意找了一家酒楼,径直走了进去。

  “客官里面请!”

  刚进门,立刻有店小二迎了上来,很是热情的把曹岩带到了二楼临窗的位置,用抹布帮他把的凳面和桌面都擦了个干净,这才服侍他坐下,还给他到了杯茶水。

  “客官,您吃点什么?”

  “你们这有什么?”

  “哎呀,客官,您要这么问,我们酒楼有名气的菜那可是太多了……”

  这店小二就跟说相声的似的,一张嘴吧嗒吧嗒,不一会儿就吐出来一大堆的菜名。

  扬州自古也是美食扎堆,很多曹岩连听都没听过。不过他现在有钱了,花起来也不心疼,要了一个小八珍,要了一个清蒸鲥鱼,又要了几个其他的小菜,最后在伙计的推荐下点了一壶桂花酒。然后就坐在窗户边上,一边看着街上的景色,一边品尝起美食美酒。

  不得不说,虽然古代的做菜方式和未来的做菜方式有不同,口味也有差别,但总的来说这些东西是还是非常美味的,桂花酒和好喝,有一股淡淡的桂花香。酒的度数也不高,就跟红酒似的。

  吃着菜,喝着酒,曹岩觉得这才是人生。自己在现代社会活在最底层,别说高档酒店了,连街边小摊他都不舍的经常吃,哪能像现在这样,居高临下的看着下面的行人,吃着让人羡慕的美食。

  待到酒足饭饱,曹岩把伙计叫来结账,一算钱,二两银子。

  这个价钱可不便宜了,按照购买力算的话,这二两银子抵得上后世的几百元钱。不过考虑到这钱的来源,曹岩心里那点心疼感顿时又不翼而飞。付了帐,走出酒楼,曹岩顿时感觉自己有些不知道该做什么。

  想了一会儿,他决定先在扬州城里逛一逛再说。

  背着背包,走在古代扬州的街道上,曹岩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时空旅客似的,他以一种好奇,同时又平静的心态观看着周围的一切——直到他遇到一个人。

  那是在一个普通的茶肆门前,一老一少两个人坐在茶肆外面,茶肆里是说书人的高谈阔论,茶肆外,那一老一小中的年轻人贱兮兮的学说书人说话。而他们两人说的,都是云南沐王府沐王爷当年的英勇事迹。

  这都无所谓,真正让曹岩惊讶的,是学说书人说话的那个年轻人。

  如果他没眼花,脑子也没出问题的话,那年轻人不是别人,赫然正是他非常熟悉的,港岛著名影星,靠着一部《古惑仔》而在大陆广为人知的山鸡——程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