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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长安事

李晨显是皇亲之子,家世显赫,这样的家庭背景,也早就注定了他好大喜功,傲慢孤傲的性子。可是他对于礼仪风雅,长幼尊卑,处世之道还是有着独到的见解,懂的审时度势,也懂得结交好友,所以有一大堆的朋友,生活过的丰富多彩。

  说起李晨显,年纪比世秋大个四、五岁,正值青春年少,情窦初开的年纪。李唐王朝又是个开放的王朝,他家族显赫,几乎每月都有人为了攀附他的家族,主动提亲,将自家女儿双手奉上。

  这大批的追求者,让李晨显觉得地位面子提升的同时,也觉得压力过大,很是头疼。因为李晨显本就不是什么花花公子,他有自己的人生观,爱情观。自古婚姻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李晨显向来特立独行,对于择偶自然有自己的标准,不愿意听之任之,让自己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家人,也不需要任何依附。

  林蓉萱在李晨显的诸多良配中算是个佼佼者。他不仅肤白貌美,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诗书礼乐无一不精,家世地位,人品性格都是极好的。

  只是这李晨显向来与众不同,在他眼里林蓉瑄过于完美,显得不真实。本来身为王公贵族,就每天提心吊胆,稍有差池就会连累九族。再娶这样一个老婆,肯定如惊弓之鸟,生活圈子更窄了。

  可是他对林蓉瑄到也不是反感,两人自幼相识,林的父亲又是他母亲的弟弟,两个人实际是表兄妹关系。古代喜欢亲上加亲。

  说起这个林蓉瑄,父亲位居三品,母亲又是皇族之人,是千金大小姐无疑。可是她从不觉得自己如何尊贵也从不娇纵自己。与自己的家仆侍从都亲如一家。只是从小生了一场大病,身体不是太好。经年累月汤药不断。

  林蓉瑄这个姑娘温顺乖巧,人见人爱,脾气也是极好的,到哪里都是温婉可人,一群追随者。不过她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做工艺品,为了这个爱好和父母起冲突,是她做的唯一一件叛逆之事了。父母觉得女孩子就应该学些琴棋书画不应该整天跟一些泥搅和在一起,满身满脸都是泥看起来有些邋遢。可这是从小的爱好,她无法割舍。

  林蓉瑄最喜欢亲手烧制陶器,她的闺房里大大小小造型各异的的瓶瓶罐罐摆满了整个屋子。一日她的贴身侍女铃兰,在给她打扫房间的时候,看见她的梳妆台上摆放着一对陶瓷的兔子,毛发一绺一绺散发着光亮,眼睛如星光流转,红色的眼珠,楚楚动人,她还是头一次见到彩色的陶瓷,爱不释手的抚摸把玩了半饷,也舍不得放手。她在那里看的神情都呆滞了,那兔子两条后腿支撑,前腿抬起,双手还捧着一玫碧绿的如意,真是吉祥如意的好寓意。

  这一举动被林蓉瑄看在眼里说道:“铃兰,看你那样子,像一只呆燕,是不是姑娘长大了,想着拿我的宝贝送给心上人啊?我道要看看谁家的公子这么有福气,被我们铃兰姑娘看上了,我得替你做主啊!”

  铃兰羞的满脸通红,恨不得一头扎进被子里,说道:“小姐,你可别取笑奴家了,小姐尚未婚配,我怎么可以?再说了奴家真的没有觉得男人有什么好,还不如一辈子陪着小姐!”

  林蓉瑄笑了笑:“我家傻丫头,天天说傻话,不嫁人,当一辈子老姑娘啊!我可不养你哦!“

  然后,林姑娘话题一转,说:“铃兰快收拾东西,陪我出宫去。”

  铃兰有些为难:‘“小姐这个月已经第二次了,这次又要什么理由?上次是为老爷祝寿给他买些礼物,名正言顺,那这次呢?”

  林蓉瑄转了转眼珠说道:“就说去观音庙祈求好姻缘了,待嫁的年纪,父母亲不会说什么的!快些备马,准备好!”

  铃兰脸上有些窘迫:“小姐,你又要扮男装门!这回来要是老爷夫人不高兴,岂不是会打断我的腿,我可不想拖累小姐你啊!”

  “铃兰,你放心,母亲那里我早就收买好了,她不说,父亲是不会知道的,父亲在朝廷为官忙的不得了,怎么会顾得上天天盯着我。再说了我让飞絮在府上盯着,一有消息,马上通报,咱们立刻赶回!”

  铃兰脸色铁青,两边都是主子,小姐平时对她又极度宠爱,她只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转眼间,林姑娘换上一身仆人装扮,虽然不是什么华丽的服饰,深蓝色的衣裤,头发高高挽起,清爽利落,俨然一位长相俊美的书生,估计万千少女看了又要想入非非了。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长安城外不到十里的一个烧制陶器的手工作坊,这里虽然门面不大,可是里面陶瓷花样繁多,应有尽有,无论是南方的精致秀美还是北方的古朴大气都在这里聚集。城中的官宦、商贾、富甲一方的、云游方士,出游时都喜欢在这里歇个脚,挑选一些精美的物件做留念或送给家人朋友。

  而林姑娘到这里来可是要学习制陶工艺,这是她的爱好也是她的放松疗愈的场所,她身体不好母亲是知道的,每当来到这里她的病就好像治愈了一样,脸上写满了甜蜜,挂满了笑容。她和这里的老板都亲如姐妹,老板是个女子,年纪不大,也就比她大个十岁左右,为人谦和,待人接物彬彬有礼,重要的是她特别善良,经营所得经常捐助穷苦的百姓,还为他们送医送药。这是林姑娘的榜样,她也想要这么做,可是碍于身份不能经常抛头露面,她有时候也会出些银两让女店主代为尽善。

  这日林姑娘来的正好,店主兰芷正在烧制新一批陶器。这批陶瓷相较之前的大有不同,之前的都是一些花瓶、器皿,茶具之类的实用物件。而且之前的都是白底居多,上面有青花也有纯色青瓷,这次的是彩瓷,釉色多为三色或更多颜色,晶莹剔透,闪闪发亮。雕刻的也都是一些工艺品,有骏马飞驰,有宫中侍女也有佛祖、菩提之类,雕工精美,用料考究,颜色绚丽,精致到侍女的五官都是手绘的,连眉毛都是根根分明、逼真立体。

  林姑娘看的出神,挽起衣袖,想要亲字操刀。兰芷并不阻拦。她知道林姑娘从小学习美术,又师从大师。关键是她家底丰厚,开这个店铺主要是以艺会友,所以欢迎有识之士来此动手制作体验制陶过程。而店主的慷慨并没有给她造成损失。因为客人多是文人雅士,体验过后都会留下银两,并且都是主动给予的。

  两个姐妹在那里有说有笑,满屋子的陶器,有成品,有的刚刚雕好,没有上色,还有各类马的造型,摆在一起,分成各种等级,让人眼花缭乱。

  这时听见外面有脚步声,两人刚要换装去迎接客人,可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只见这人声音清脆响亮,道:“我今日怎么觉得这陶仿国色天香,空气中带着浓郁的芬芳,原来秘密都在这座屋子。里面竟然有两朵姹紫嫣红的牡丹,这气味是这两朵身上天生的芳香啊!”

  林姑娘道:“我说是谁这么口蜜腹剑,又这么闲暇恣意。原来是声名鹊起的李大人,久仰!”

  二人自小认识十分熟络,说话一直是这么互相调侃,无拘无束的,外人对于他们是十分羡慕的,但是他们俩自己明白,可能是太熟悉了,少了一些触电的感觉。说罢二人一起做陶瓷,三人在一个屋檐下,有说有笑,热闹非凡。

  近年来北部战事不断,隔三差五就小范围冲突,百姓总是被打扰,生活苦不堪言,百姓们都同仇敌忾,抗击匈奴。城里的男子都自愿当兵,为了家族安危,为了太平盛世,义不容辞。

  樊宫涵就是自愿充兵中的一员。他如今十五六岁的年纪,身高八尺,十分健硕,肌肉发达,皮肤黝黑,笑起来却憨憨的,十分可爱。樊宫涵出身贫苦,父母都是农民,可他自幼力大无穷,砍柴烧饭、干农活全都不在话下,是家中的顶梁柱。十三岁充军,在军中吃苦耐劳,谦虚谨慎,与人为善,好友兄弟一大堆。

  这一日樊宫涵和诸位兄弟在军中日常训练。正是酷暑难耐,一个个都汗流浃背,他们练兵之后更是浑身都湿透了,汗水顺着头发一点一点滴落。有人提议要去附近的小河边冲个凉。他们十五六岁青春正好,也是爱玩爱闹的年纪,于是不约而同达成共识。

  几个小伙伴结伴而行,来到了军营附近一片山清水秀之地。这里有一池碧绿的水,水光潋滟,清澈见底,随处可见水中自由自在的鱼儿。两岸山色葱茏,山上开满了漫山红花,青山绿水,要是再能看见几个河边嬉戏的少女,那将是一幅绝美的画卷啊!

  几个小伙伴兴致勃勃,仿佛回到了童年,脸上露出了孩童才有的笑容,舒朗的笑容在山水中穿梭,十分明朗和谐。突然水中有条又大又肥的鱼儿游过,樊宫涵瞪大了双眼,眼波随着鱼儿游走的方向流转,心想这是鱼精吗这么庞大。然后动作跟着轻柔了不少,一根手指堵在嘴边示意其他人安静,不要惊扰了鱼群。

  他则一直盯着那条大鱼,看鱼儿停住了,可能有所警觉,他则双手深入水中,以一个闪电的速度逮到了鱼儿。这徒手抓鱼,真的需要点功力的,众人一下子打破了宁静开始为他叫好,欢呼。

  樊宫涵看到这么多人追捧,有些不好意思道,“只是碰巧而已,图个开心罢了,不如咱们生火一起吃烤鱼怎么样?”众人都齐齐呼应答好。

  于是山水之间升腾起了袅袅炊烟,加上鱼的香气,让众人忘记了炎热、忘记了苦涩,思念起了家乡,想念家中父母为他们做的香甜可口的饭菜,不禁眼含热泪,毕竟他们还都是十几岁的孩子。

  突然传来几声号角声,那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急促,想必是军营中有事,他们这才慌乱紧张起来,疯狂的往帐中跑回去。一个个子最小有些瘦弱的男孩子有点跟不上他们的脚步,一着急鞋子掉了一只,脚正好扎在来石尖上,流血了。

  樊宫涵见状,话也不说,背起他立刻向前飞奔。回到军营,其他人已经列队整齐,穿起铠甲,准备迎战。他们几个狼狈归来,军营首领怒不可遏,并没有看见敌军,原来是一次演习。首领对着他们高喊:“是谁让你们如此放肆,目无军法,性质恶劣,来人,军法伺候!”